劳务劳动合同

时间:2026-09-17 03:59:55 劳动合同

劳务劳动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务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务劳动合同15篇

劳务劳动合同1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两者之间的区别如下:

  从内容来看

  1.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或工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各种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

  2.而劳务合同的内容规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的,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

  从适用的法律规范来看

  1.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

  2.劳务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法律责任后果不同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服务,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

劳务劳动合同2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协议,劳动者加入某一用人单位,承担某一工作和任务,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和其它规章制度。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成员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

  1.合同是法律行为,是设立、变更或消灭某种具体的法律的法律关系的行为,其目的在于表达设定、消灭或变更法律关系的愿望和意图。这种愿望和意图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过这种意思表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这种意思表示必须是合法的,否则,合同没有约束力,也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2.合同以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为目的。合同当事人的协商,总是为了建立某种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一旦合同依法成立,这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建立起来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履行自己所应履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就是违反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相互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主要表现为: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必须互相意思表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劳动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本身的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以合同形式确立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本人,另一方必须是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行政,不能是企业的党团组织或工会组织。

  3.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着职业上的从属关系,即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后,成为另一方当事人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一员,用人单位有权指派劳动者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属于劳动者劳动职能范围内的任何任务。这种职业上的从属关系,是劳动合同区别于其他合同的重要特点之一。

  4.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即双方当事人既是劳动权利主体,又是劳动义务主体,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义务完成工作任务,遵守本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享受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

  5.劳动合同的订阅、变更、终止和解除,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就是员工与组织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组织和员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有:(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址;(2)合同期限;(3)试用期限;(4)职务(工种、岗位);(5)工作时间;(6)劳动报酬;(7)生产福利待遇;(8)劳动保护;(9)劳动保险待遇;(10)政治待遇和劳动待遇;(11)教育与培训;(12)劳动合同的变更;(13)劳动合同的解除;(14)违约责任;(15)其他事项;(16)纠纷处理。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劳务劳动合同3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常住户口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属于: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手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来人员就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根据国家____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____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_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

  第四条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____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____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_________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_________元,休息日为_________元,平日为_________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_________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_____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甲方每月_________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____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的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________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________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劳动纠纷处理: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

  但因本条第3款第(2)项、第四款第(2)项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如不属违纪的,应允许其另找工作。如属违纪或本人愿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须收回《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就业证》及《暂住证》,并出具证明领回其全部保险金。所交的养老保险金,乙方属____镇户口的,保险关系予以保留;农村户口的,除开除、自动离职、劳教、劳改的以外,年投保险在扣除5%的管理费后,一次性全部退还本人作为还乡补助费,不再享受其它补助金。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____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第十条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____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____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条款现国家____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证人:(签章)_________

  签证机关:(盖章)_________

  合同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劳务劳动合同4

  甲方: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共同执行《_________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生产(工作)任务

  1、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_________生产(工作)岗位,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的需要,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遵守甲方所规定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具体工作任务见《岗位协议书》。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规定,按工种、岗位要求发给乙方劳保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所必需的劳动工具,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生产、工作环境。

  2、其它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按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办法》,乙方违纪应予辞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包括经甲方批准延长的医疗期)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乙方在病、事、延长产假和医疗期及脱产学习期间本人或为他人及亲友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

  (5)乙方因病在十二个月内两次不按甲方规定按时上交病假证明的。

  (6)合同期内乙方由于个人原因________年内两次被劳动组合下岗或下岗待业期间两次不服从分配的。

  (二)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企业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知识、安全生产、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3、确实保障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对甲方履行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又无违纪行为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书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致残;并经甲方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4)乙方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5)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按国家规定录用、接收的复员、退伍军人、退役运动员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在企业工作未满________年的;

  (7)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调整工资、晋级奖励、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疗需要,有申请延长医疗期的权利。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3)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5)经甲方同意,属于正常工作调动的;

  (6)乙方在劳动组合中下岗,要求自谋职业的;

  (7)对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内甲方未履行招工简章的;

  (8)经甲方同意,因私出国进修或定居的。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树立主人翁责任感,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2、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知识、安全生产、遵纪守法和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3、遵守甲方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4、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并达到经济责任制中规定的各项指标。

  5、按甲方要求完成技术培训任务,并达到考核标准。

  6、如有违章违纪行为,应接受甲方的批评教育。

  七、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乙方所在岗位及岗位对劳动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按《_________公司岗位结构工资实施细则》或《_________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试行办法》按月付乙方劳动报酬。

  2、甲方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及乙方在生产、工作方面的贡献,给予乙方适当的物质奖励。

  八、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公休假日、补贴、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2、乙方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患病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或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患有精神分裂症、癌症、瘫痪等难以治愈的疾病和因工负伤致残的职工,经指定医院确诊、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讨论并经职代会批准,可享受长期医疗期。

  5、乙方供养的直系亲属,按国家规定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6、甲方按月为乙方存本人月工资总额的_________%的补充养老保险金。

  7、乙方因合同期满终止合同至社会待业或属于本合同中第五条第一款第3(3)、(5)、(6)项,第六条第一款第4(1)、(2)、(3)、(4)、(6)、(8)项规定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按照其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年发给乙方本人相当一个月累计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本人累计工资。

  九、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如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甲方可视其错误性质、情节、影响和本人态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十、终止、变更、续订、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如双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办理续订合同手续。

  2、合同期内甲方生产、经营、工作发生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3、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4、按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_________公司辞退违纪职工办法》,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应说明因违纪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5、乙方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照《_________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实施细则》第_________条的规定偿付违约金和进行经济赔偿。

  十二、其它具体事项

  1、乙方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社会待业手续。

  2、甲乙双方履行合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及时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按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修订、补充。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_________劳动局鉴证后,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主管部门_________劳动局监督执行。

  十三、《岗位协议书》、《病休协议书》、《休延长产假协议书》、《离岗休养协议书》、_________、_________为本合同书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劳动合同5

  甲方:上海祥舰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公路2806号

  法定代表人: 栗海生

  乙方: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户口地址(包括所在区、街道、镇):

  有效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路3668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与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之劳务派遣协议规定,签订本《劳动合同书》以资遵循。

  一、劳动合同期限:

  自双方签本合同之日起两年,前2个月为试用期。

  二、派遣期限及工作地点:

  甲方派遣乙方到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工作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路3768号。

  三、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被甲方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__作业员__岗位工作,并按照用工单位所明确的岗位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详见用工单位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各部门管理规章)等相关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用工单位因合理工作需要,在维持原薪资待遇不变的基础上,变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当服从用工单位的安排。

  乙方至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到期或提前终止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其他相关工作,并协商变更本合同。

  四、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依据用工单位的工时制度执行,并由用工单位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合理为乙方安排休息及休假时间。

  五、劳动报酬:

  实行计时工资制,按照同工同酬原则,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加班费的计算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甲方于每月10日以银行代发形式发放上上月26日至上月25日期间的工资(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作相应调整)。按国家及上海市相关规定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需由乙方个人承担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乙方按月支付乙方无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

  六、保险福利待遇: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为乙方按照上海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依法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乙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甲方按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医疗待遇等由甲方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法规执行。

  八、劳动纪律:

  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请假管理办法》、《加班管理办法》及《出勤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保守用工单位的商业机密;如有违反,甲方将会同用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应服从用工单位的日常管理,参加甲方和用工单位安排的相关业务培训,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1、合同期满,若甲乙双方均无续约意向的,则本合同即届期终止。

  2、根据用工单位的需要,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可延展派遣期限及续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4、乙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用工单位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本项之『严重违反』意即依甲方或用工单位相关管理及奖惩规定应记(或累计)大过一次以上之情形);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受损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用工单位正常合理的工作安排、培训、调岗的;或经培训及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用工单位工作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原工作及另行安排之工作,且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之工作的;

  (7)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8)以欺诈的手段(提供虚假身份证件、学历证件、虚构履历等情形)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之情形者。

  5、乙方需提前终止派遣期限的,应按用工单位离职相关管理规定提前申请,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通知甲方,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或不办离职手续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即视为自离),视为严重违反用工单位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得暂停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待乙方补办完相关离职手续后,甲方再将结算后的相应劳动报酬于下一个发薪日无息支付予乙方。

  十、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在用工单位员工宿舍居住、医务室就医、商店购物、休闲娱乐等所产生的应付用工单

  位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药费、住宿费、电费、餐费、刷卡记账消费等)、离职时未缴回所保管之用工单位资产所折算的费用及依法应当对用工单位承担的赔偿金、违约金等费用,用工单位均可自应付乙方的薪资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返还,乙方对此确认已知悉且无任何异议。

  2、乙方离开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所发放的各种证件必须上缴,各类劳防服装等用品应 按用工单位的有关处理规定办理:

  3、女性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按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行为视为严重违纪行为,其造成的后果(包括政府作出的经济处罚等)全部由个人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害的,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因违反甲方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而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劳动争议:

  甲方或乙方发生劳动争议,争议一方或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国家有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年月 日

劳务劳动合同6

  通过半个学期学习《劳动合同法》,在老师的精彩授课中让我对劳动合同法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我觉得我选修《劳动合同法》来学习是非常有必要的,学习劳动合同法对我以后出去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有帮助的。以下我说说我自己对劳动合同法和劳务合同法的了解。

  一.劳动合同法特征:

  1、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侧重保护劳动者,使其进行有尊严的劳动,通过法律的强制弥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

  2、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以强制性规范为主。劳动法大多属于强制性规范,尤其是劳动强制标准,它是国家对用人单位设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能降低标准,只能在最低标准之上给予劳动者更好的劳动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

  3、在政府内部设置专门的部门执行劳动法,贯彻劳动法的实施,并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政府的劳动保障部门对于违反劳动法中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劳动保护等规定的行为,负有监管之责,政府的劳动监察部门义不容辞地要去查处。政府劳动部门的工作方式是采取接受劳动者举报进行查处与定期和不定期到企业进行检查督促相结合,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罚。

  4、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侧重保护劳动者。有人认为,既然法律追求的是平等,那么作为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处在同等水平予以保护。前面已经分析过,劳动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资本的巨大支配力很容易把劳动者变成它的附属。要保护劳动者,使其获得有尊严的劳动,就必须通过法律的强制来弥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因此,侧重保护劳动者是劳动法与生俱来的使命。但这并不意味着不保护资本者或经营者的利益,一方面,劳动法的制度设计也是为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劳动法也规定了劳动者的许多义务;另一方面,资本者或经营者的利益可以通过其他的法律得到保护,如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等。

  5、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以强制性规范为主。劳动法大多属于强制性规范,尤其是劳动基准法,它是国家对用人单位设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能降低标准,只能在最低标准之上给予劳动者更好的劳动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即使是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任意性规范,也与调整一般民事合同关系的任意性规范不同。例如,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合同自由原则既要受法定劳动基准的限制,还要受集体合同的限制,凡是与法律相冲突或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条款都无效。从这一特征也可看出,劳动法不属于以意思自治为核心理念的私法,而是典型的社会法。

  6、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统一。一般而言,实体法和程序法是一种互为依存的关系,有一定的实体法,就有与之对应的程序法,例如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劳动法则不然,其本身既有实体性法律规范,也有程序性法律规范,这是由劳动法的特殊性所决定的。由于劳动争议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也有不同于普通民事纠纷和商事仲裁的特点,因此必须专门做出规定,这就使得劳动法既有实体法的内容又有程序法的内容。

  二. 劳务合同的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进行。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进行。

  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

  三.劳动合同法和劳务合同法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

  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隋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 《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劳务劳动合同7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________年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注册地址

  第二条 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____月____日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项目经理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省范围内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合格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原则上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可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每周休息日为周日。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每周单休制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15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1800元。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____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____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月____日

劳务劳动合同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____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动报酬。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___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___元。乙方月工资为____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纪律。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____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

  (三)、

  (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________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____%。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鉴证编码: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鉴证人员(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劳动合同9

  甲方:

  乙方:

  经双方(甲已)协商将第四管____区居民组家属区的垃圾点垃圾承包给已方,具体要求如下:

  1、各住户的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雨天除外)运输到指定地点堆放,达不到标准的`经检查不合格扣罚10——100元。

  2、如用推土机推到垃圾点,费用由甲方负责,保证出勤有事提前请假,旷工一天扣罚20元。

  3、不及时清理垃圾每堆罚款5元。

  4、冬季除垃圾外,必须把冰池子的冰,负责拉走如不及时拉走的每堆扣罚10元。

  5、管____区支付全年清理环境工资元达到标准,经单位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年底一次性付清。

  6、必要时由管____区出人清理的费用的由已方负责。

  7、劳动工具自备,保证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否则,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的自负,单位一律不承担责任。

  8、如清理垃圾不合格影响管理体区达标,每扣一分,罚已方100元,从已方工资中扣除。

  9、已方负责厕所内外清扫,保持厕所内外干净、卫生、无杂物无粪便。

  10、及时清除粪池内的粪便为居民提供方便

  11、夏季厕所周围的杂草分阶段铲除。

  12、冬季厕所内的冰、垃圾、粪便、应按时清理刨除。

  13、完成清扫厕所内周围杂草、卫生工作,经管____区主管领导验收合格后付给工资,年底由管____区一次性付出。

  14、此项工作,(厕所清洁)不及时和验收不合格的,管____区将给予罚款,以上各项从工资中扣除。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劳动合同10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劳动合同11

  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区别:

  1. 前者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后者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签到合同,身份是委派,不是用人单位正式员工。

  2. 工资待遇不一样,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合同工与用人单位正式员工同等待遇,但现实生活中劳务派遣合同工待遇比正式员工低。

  3. 工作稳定:前者比较稳定,用人单位不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后者用人单位可能根据经营情况和人事调整。可能会随时解除合同。

  4. 社保缴纳基数:前者,用人单位缴纳基数每年都会调整,但后者只会按当地社保缴纳基数最低那个来缴纳社保。

  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 劳动法

  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隋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 《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除了具体条文不同,原则上是一样的

劳务劳动合同12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

  名称:______

  姓名: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

  联系人:______

  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___。期限为: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工时制,具体为:___。

  第七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______。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计件单价为:___。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提前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

  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______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满,有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一、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乙方依照

  第二十二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

  第二十条约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

  第二十四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

  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______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______年的,按______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______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条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十一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支付方式为:____。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

  第三十五条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

  四、其他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务劳动合同13

  劳务派遣人员

  劳 动 合 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即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劳务派遣单位(甲方)依法向用工单位派遣的劳动者(乙方)与 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认真阅读劳动合

  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三、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甲方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劳动者均应本人签字和盖章。

  四、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要

  填写的。请打上“/”,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

  由甲方代为保管。

  七、本合同自二OO八年五月一日起启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方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经营地址联系电话

  第二条 劳动者基本情况

  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现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省(市)市(地) 县(市、区)街道(乡镇)

  二、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 用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三、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 本合同为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日生效,于年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应当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

  容告知乙方。

  第六条 用工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是:

  第七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

  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八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是:

  。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由甲方报市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实行。

  第十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经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用工单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小时;甲方和用工单位保证乙方每周休息一天。

  第十一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保证乙方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规定享受各种法定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或者委托用工单位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用工单位对连续使用乙方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乙方享有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第十三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劳务劳动合同14

  一、劳务合同的法律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劳务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任何一方不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当事人可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和提起诉讼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履行法律规定的特别程序。

  (4)对劳务合同关系的第三方亦有拘束力,任何人不得故意破坏已经存在的劳务合同,不得引诱或强制劳务合同的当事人违约,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 《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劳务合同,那么在签字生效后对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具有的约束力,此时需要按照劳务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合同。如果发生了违约行为的话,则根据劳务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劳务劳动合同15

  用工方(甲方):

  劳务方(乙方):

  为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务关系,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作内容:

  四、工程期限:

  五、质量要求:各分项达到设计及规范规定要求,整体质量合格。如达不到要求所发生的处理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

  六、承包方式:

  七、承包价格:

  八、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材料预付款,为材料金额的,材料到现场后支付材料款至材料金额的,开始施工后电梯包装工程按完成形象进度支付合同总额除支付材料款之外的,工程经建设方、监理方、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试运行合格签字后,付至合同总额除材料款之外的工程款,留做质保金,如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维修,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九、工程验收和保修: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积极组织验收。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

  十、乙方义务:

  1、乙方人员进场前必须经过施工,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签订本协议时,必须编制施工人员花名册一式三分附后。乙方人员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2、乙方进场后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费用自理。乙方进场后必须有各种工种的上岗证。

  3、乙方代表及工种专业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跟班作业,离开工地时应及时请假,并另行安排人负责工作。

  4、乙方应根据甲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要求,组织劳动力,确保工程需要。

  5、乙方必须保证人员在农忙季节及特殊需要时正常施工,连续三天因施工人数不够需导致不能正常施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听从指挥,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按照甲方的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施工,做到、文明施工。

  7、乙方每完成一道施工工序需经甲方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验收达不到质量目标的`,应无条件返工,返工损失由乙方自理,并赔偿相关损失。

  8、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和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因保护不善而损失的,照价赔偿或无条件返修。

  9、乙方在施工中应服从甲方对材料使用的管理,合理用料,不得浪费或故意损坏,否则依据规定进行处罚。

  10、施工现场进场的材料由乙方负责装卸,不再另行计费。

  十一、约定:

  1、乙方不得使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体病残及“三无”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应立既辞退,如乙方强行留用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本工程安全全部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大、中型公用机械设备,器具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负责。因乙方操作不当损坏应向甲方赔偿损失,小型手动工具、用具由乙方根据本人的工种自行解决。

  3、乙方应提前五天向甲方提供所需施工材料单,甲方要及时提供材料,如出现少料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安排工作。

  4、乙方的劳保用品(包括安全帽、绝缘手套、安全带等)由乙方自备、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二、违约责任:

  1、因乙方违章作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每发现一次事故隐患,对责任人处罚______元罚款。

  2、乙方应在开工前根据工程内容的工作量满足工程所需人员,如耽误工期,应承担按合同总造价5%/天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甲方耽误材料,工期顺延,并按合同总造价5%/天的违约金赔偿乙方。

  十三、合同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进场人员患有慢性或传染病者。

  2、有偷盗、打架等违法行为者。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遵守操作规程或对产品未采取保护者。

  4、施工任务没有按时完成时。对于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对方。

  十三、其它事项(细则):

  十四、合同争议: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劳动部分仲裁。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本合同正本、副本同等效力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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