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1-06-19 17:55:08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买卖合同范文合集9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买卖合同范文合集9篇

买卖合同 篇1

  编号: 公司

  项目物资购销类 年第号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购方或甲方) 住所地: 法人代表: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供方或乙方) 住所地: 法人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应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如下表:

  二、质量标准或要求: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符合甲方工程质量要求 。

  三、供货时间: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乙方接到甲方每次购货通知后日内将当期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

  处。购货通知以书面为准(包括特快专递、传真、挂号信)。

  四、出货地点:交货地点:

  五、运输工具为运输,运输方式为: 1、甲方自运;2、乙方自运;3、乙方代办托运。运费由负责。 装货费用由 方负责,卸货费用由方负责。运输途中发生事故损失由 方负责。

  六、产品包装和计价:包装规格需达到保证产品质量标准,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产品受自然条件等原因腐蚀,由乙方承担损失。

  七、验收:自货物运到购方之日起日内为计量数量和检测质量时间,如数量短缺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购方需在本条约定的检测时间后 日内通知供方。逾期不通知的,即视为数量无缺、质量合格(产品有质量保证期或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除外)。每次交货后甲方需同乙方共同签订接受单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依据之一。

  八、超合同供货:如系同城供货,甲方可拒绝接受;如系异地供货,由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且甲方不负责保管。

  九、结算依据:供方必须根据购方验收合格的合同内的数量和发票为结算依据。即在乙方提供接收单据同时,需提供当期结算款发票。

  十、结算方式:每次货物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清当期款项。延期付款按欠款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或采用 方式付款 。

  十一、合同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以书面为依据。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经协商后,合同履行期限可以顺延,也可以变更或解除。

  十二、延期交货或短缺供货的责任:供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的,每延期日,按延期部分货款总值的%赔偿购方损失。短缺交货数量的,按短缺货物款项总值的%赔偿购方损失。因延期交货或短缺交货数量造成购方损失大于上述赔偿款额时,由购方提出书面计算依据,由供方补偿。

  十三、本合同不适用留置权,物资交付即为所有权转移。 十四、供货证件包括以下:

  (1)产地证明书 (2)质量证明书 (3)化验单(4)材质单

  十五、购销双方其他协议事项:

  十六、双方发生争议或违约,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诉讼至被告所在地法院。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份,购方执 份,供方执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定日期: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购方:联系人电话传真 供方:联系人电话传真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 系统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其他: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 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______种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②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

  第二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包装

  1.交货时间: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_日内。

  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内。

  其他方式:

买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移动电话机及其配件的名称、特征、数量、单价与“三包”期限如下表:

  名称品牌及型号出厂机身串号附件序号进网标志码号生产厂商及产地数量单价三包期限主机随机配件其他合计金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 第二条 交货地点:签约地点/_________交货时间:即时/__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付款时间:即时/货到付款_________

  第四条 验收

  (一)卖方向买方说明商品,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随机配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件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买方确认,当面向买方交验商品,

  (二)对于移动电话机的数量颜色型号(含随机配件).外观有异的,买方在提货时当场确定。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三包规定

  (一)质量标准:_________

  (三)三包标定:

  1.商品自售出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在三包范围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买方要求换货时,卖方负责为买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退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主机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

  3.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

  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调换新的商品。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卖方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4.三包有效期内,配件出现性能故障,经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退货,并按当时的配件单独销售价格一次性退款。

  5.对于其他质量问题涉及三包的,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6.指定维修单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7.以上关于时间的双方约定,低于国家法定时间的,以国家法定时间为准。

  第六条 在三包范围外,下列情况可以实行合理收费修理:

  (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二)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三)未按指定维修单位维修.拆动造成损坏的;

  (四)擅自涂改或无有效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五)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合同总价的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_________。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签章):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同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利益、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门窗及安装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一、 产品的名称、主要材料、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和数量:

  (一)产品品牌:

  (二)产品名称:门窗

  (三)主要材料:

  (三)产品单价:

  (三)产品总价:

  门窗材料:; 门窗油漆:;

  门窗颜色:同甲方提供给乙方料头为准 ;

  窗五金: ;

  密封胶:;密封胶条: ;

  玻 璃: ;税 金:。

  (三)门窗规格型号:

  门窗规格型号见附件《门窗窗型图》。甲方向乙方详细说明了设计意图,乙方对门窗分格及面积进行了核定。门窗样式按甲方签字确认图纸为准。

  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门窗樘数和面积如有变动,(对照附件设计图纸)最终核算按照洞口面积和樘数计算。

  二、 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安装

  1。 交货及验收地点:

  2。 运输:

  3。 安装: 乙方负责安装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正式签署后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计人民币元作为订金(大写 );门窗到货时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计人民币 元(大写 );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5%计人民币 元(大写 );质保一年,付5% 。

  其它:

  1。 货品乙方按照规定日期完成。

  2。 任何承诺或协议都需要双方明确的书面确认,否则视为无效。

  四、 维修服务:

  整窗保修一年,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属产品本身的损坏发生费用由用户自理,一年后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进行终身维护,发生材料费用由用户自理。

  五、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战争等双方共同承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影响本合同执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征得有关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六、 违约责任:

  (一)甲方:

  1。 甲方若无故中途退货(乙方保证按照双方确认的样窗标准进行生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0%的违约金。

  (二)乙方:

  2。 乙方需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合同要求,甲方同意安装乙方产品之日起即视为验收合格产品。

  3。 若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中的产地来源、质量要求等,乙方应负责立即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纠纷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双方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 合同生效:

  1。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对合同条件的任何变更、补充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并作为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买卖合同 篇5

  __________________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仟佰

  拾万仟佰拾元(小写:¥ 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__________________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 该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机关申请办

  理转移登记,完成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五条 在登记主管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

  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仍由甲方承担;自行政机关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自行政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

  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

  第七条 该合同的生效条件

  如果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不能付清因___________所欠乙方债款,则该买卖合同生效;如果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因___________所欠乙方债款,则该买卖合同不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份,其余由双方持送有关部

  门。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买卖合同 篇6

  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在合同纠纷中,逾期付款是常见的违约形式。逾期付款除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外,债务人还应当承担什么违约责任,《合同法》实施后,由于最高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的批复与合同法规定不一致,出现了逾期付款违约责任适用上的混乱。

  一、《合同法》实施前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实施前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有两种形式,即支付违约金与赔偿金。

  ㈠逾期付款违约金规定的演变

  逾期付款违约金,指有义务付款一方当事人逾期付款而应承担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这一概念首次出现在1984年1月23日发布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4项规定中,其适用范围限于有明文规定的违约条款中,其计算标准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因中国人民银行在不同时期对延期付款的利率规定不同,致使法院在认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时也要不断调整。1994年最高法院以法函(1994)10号复函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每日万之三计算。1996年最高法院以法函(1996)7号复函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每日万之五计算。此时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尚未以法定概念的形式适用于一般案件。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发(1996)156号文规定自同年5月1日起逾期贷款利率调整为4‰。地方法院欲调整标准而没有法律依据,如继续延用最高法院(1996)7号批复规定的标准又与事实相左。在此情形下广东省高级法院于1998年请示,最高法院以法释(1999)8号《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计算”。该批复的适用范围是“合同”案件,严格界定就是经济合同案件。这样就使“逾期付款违约金”这一概念及其相关规定从原来仅适用于工矿产品购销、农副产品购销等有限的合同扩大到所有的经济合同。

  该《批复》改变了以前的逾期付款的含义。以前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是法定违约金,不存在约定情况。而该批复却规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人民银行标准。即该批复承认约定违约金的存在,也就是说该批复设立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制度是: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依法定。总起来说就是任何人只要有付款违约情况,就必须支付违约金,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

  ㈡逾期付款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关系。

  赔偿金是违约一方由于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所给予的赔偿。逾期付款违约金与赔偿金的适用关系是:1、逾期付款违约金能补偿经济损失的,就不再支付赔偿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与赔偿金是包含关系。2、经济损失超过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赔偿金用于补偿逾期付款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赔偿金与逾期付款违约金是补偿关系,可以同时并用。

  二、《合同法》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㈠取消了法定违约金

  《合同法》在违约金制度上采用了当事人“约定主义”而摒弃了此前的“法定主义”,即当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依约定请求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则不得主张违约金。《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按照相反解释,即当事人可以不约定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当一方违约时就可以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当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另一方能否主张违约金的关键在于判断当事人是否约定违约金,如果有约定就可主张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则不能请求违约金,而只能请求其他方式的违约责任。

  ㈡逾期付款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关系

  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的预先确定,因此违约金与赔偿金之间是互为包含的关系,换言之,违约金可以涵盖赔偿金,反之赔偿金也可以涵盖违约金。二者的适用关系是:1、原则上不并存;2、就高不就低;3、优先适用违约金责任条款。

  三、违约金适用的冲突

  《合同法》施行后,在时间效力上,最高院法释[20xx]34号批复,将法释[1999]8号批复中规定的计算标准删除。法释[20xx]34号批复实质上是法释[1999]8号批复的批复。《<批复>的批复》是在《合同法》生效后对违约金所作的进一步解释,但其中的内容并不符合《合同法》中的违约金制度,实质上是对《批复》的复制。由于《批复》没有被废止,《批复》与《合同法》的效力并存。逾期付款违约金规定出现了“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依法定”和“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不主张违约金”

  的局面,引起了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四、违约金适用冲突的解决

  根据法发(1999)15号文第14条第2款“援引司法解释作为判决或裁定的依据;应当先引用适用的法律条款,再引用适用的司法解释条款”。也就是说法院在判决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判决文书时应首先引用应适用违约金的法律条文,再引用该批复作为依据,而《批复》赖以存在的《经济合同法》已经废止,故不应再适用该批复。

  《合同法》取消法定违约金后,当事人在合同中既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又未约定应承担逾期付款损失,或者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赔偿金约定不明的,当事人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只能由赔偿损失这一方式来实现。

  五、逾期付款损失的确定

  逾期付款损失有利息损失和其他损失两种。

  ㈠利息损失的确定

  1.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计算标准

  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是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还是存款利率作为计算标准,存在着争议。笔者认为应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计算标准。理由是:其一,虽然贷款利息、存款利息都是本金的孳息,但在日常生活中经营者不会以存款作为投资方式使用资金。其二,通常情况下,经营者的资金来源于自己的积累和贷款,而贷款支付的是贷款利息。其三,让逾期付款违约者支付存款利息损失,就会出现违约者逾期付款的代价小于从银行贷款的代价,违约者反而获利,容易造成违约者乐于违约,也违反了任何人不能从自己的错误行为中获利的法律原则。其四,《经济合同法》废止前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规定的也是贷款利率而不是存款利率。其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1999年6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1999)192号)第六条规定:自1999年6月10日起,金融机构(不含农村信用社)逾期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三(折年率

  为10.8%)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折年率为7.56%)。

  20xx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xx]251号)第三条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中国人民银行的这两个通知明确了以下问题:①1999年6月10日~20xx年1月1日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标准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②20xx年1月1日以后的罚息利率也就是逾期贷款利率修改为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是多少,不能确定。

  如何确定20xx年1月1日以后的逾期贷款利率?

  笔者认为,为便于操作性,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加收30%~50%作为逾期付款损失的计算标准。具体而言,截止起诉之日,逾期付款一年以内的,按照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加收30%~50%;逾期付款一至三年的,按照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加收30%~50%。

  2.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计算起止时间

  ⑴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起算日的确定

  ①双方约定有付款日期的,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日的次日为赔偿损失的起算日。约定分期付款的,按约定分别确定赔偿损失的起算日。

  ②双方未约定付款日期的,自债务人收到付款通知、付款发票等债权人请求付款之日的次日作为赔偿损失的起算日。

  ③双方未约定付款日期,债权人在诉前也未主张过债权的(包括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的),以一审法院收到起诉状之日为赔偿损失的起算日。

  ⑵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终止日的确定

  ①判决一次性立即给付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终止日为判决生效之日。

  ②判决有一定履行期限的(包括分期履行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终止日为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

  有学者主张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终止日确定为起诉之日。认为原告在起诉时,把违约金数额只计算到起诉之日,本着不诉不理的原则,法院当然只能根据其诉讼请求来确定损失终止日。笔者认

  为,原告计算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至起诉之日,多数情况是为了明确诉讼标的额。由于原告无法确定案件审结的具体时间,其对利息损失的确定只能计算至起诉之日。当然,也存在原告权利意识不强或主观上疏忽的情况;有的则是寄希望法院能在短期内审结并迅速执行而不过分计较。但不管是哪种情况,只要不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审理期间利息损失的,就应当予以计算,不能片面认为原告方已放弃了权利。

  有学者主张对裁判确定或生效之日至文书指定履行期日这一时段的利息损失不予考虑,认为这是法律确认或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给予义务人的履行宽限期。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欠妥。一是给义务人履行的宽限期,应只限于时间上的权利,而不能延伸到资金利益上。二是资金损失是客观存在的,不由义务人承担,就归权利人承担,而将责任分配给无过错的权利人是不合理的。三是《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宽限期的规定,《合同法》未再沿用,失去了法律基础。

  3.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的举证责任

  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应当免除债权人对该主张的举证责任。

  ㈡逾期付款其他损失的确定

  债权人认为在银行贷款利息损失之外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根据证据证明的事实确定逾期付款其他损失,如追款费用等。

买卖合同 篇7

  出卖方:(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标的物

  第二条 设备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 设备验收

  1. 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 日内先行验收设备,并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 乙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设备进行封存。

  3. 乙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无异议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

  第四条 设备交付

  1. 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款后 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

  2. 双方应在交付设备清单上签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设备。

  第五条 付款

  1.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设备的全部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2. 在乙方一次性付清设备协定款后,乙方将拥有此设备的一切权利,从此旧设备与甲方无任何关联,乙方一次性付清购机款,表明甲、乙双方对此旧设备的买卖协议正式生效,旧设备买卖程序结束,旧设备全部产权实现了自动转移。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8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约地点:

  第一条:产品、含量、数量、 价格、金额。

  第二条:产品质量按化工行业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产品重量和含量损耗计算均按国家标准统一执行。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第五条:质量检验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标准检验,如客户发现质量问题,在到货一周内提出异议,并传真通知甲方。甲方及时与乙方商定异议处理办法。超出异议期限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付合同总款额30%作为预付款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后合同生效,发货前付清余款。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乙方不按约定的时间付款或提货,甲方有权将30%预付款作违约金扣留。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

  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买卖合同 篇9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家具名称、数量、价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家具保修期为月,在保修期内出现家具质量问题,由出卖人在天内修理好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

  第四条定做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

  第五条交货时间:

  第六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确期限:

  第九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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