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1-06-20 08:56:14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买卖合同模板8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买卖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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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篇1

  出卖人:

  买受人:

  车辆

  车辆品牌

  型号

  颜色

  价格

  备注

  车辆金额:

  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

  方式:

  付款时间:

  质量保证:

  4. 1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中国颁布的车辆质量标准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国家将来有车辆包修,包换等规定的,则立即按这一规定执行.

  4. 2 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必须是在《全国车辆,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车辆.

  4. 3 卖人向买受人出售车辆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 4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 销售发票;

  (2) (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 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 说明书;

  (5) 随车工具及备胎;

  交接

  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车辆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如属于在车辆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买卖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出让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约

  第四条 土地费按每亩,总额为 大写_日前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土地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

  第六条 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应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七条 如若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份,公证人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公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自有的____________旧设备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有的__________旧设备(该编号为:_____)一次性出售给乙方,以协定价格人民币为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在一次性付清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后,取得此旧设备所有权。由甲方转向乙方。

  三、甲方保证出售的_____________旧设备具有合法正当的手续、非偷盗、无贷款行为,保证此设备在出售前的债务,与乙方没有任何关联。

  四、对于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旧设备,一经双方当面检测和现场操作,乙方承担由于旧机械设备在自用中不确定原因,可能造成旧设备损坏,甚至导致旧设备无法正常工作的后果,乙方对此予以完全理解,不能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五、在乙方一次性付清设备协定款后,乙方将拥有此设备的一切权利,从此旧设备与甲方无任何关联,乙方一次性付清购机款,表明甲、乙双方对此旧设备的买卖协议正式生效,旧设备买卖程序结束,旧设备全部产权实现了自动转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付清购机款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见证人:

  日期: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家具名称、数量、价款

  家具名称 商标或品牌 规格型号 材质 颜色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第 家具保修期为 月,在保修期内出现家具质量问题,由出卖人在 天内修理好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

  第四条 定做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

  第五条 交货时间: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九条 付款 方式及期限: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 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签字盖章): 买受人(签字盖章):

  电脑买卖合同产品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契约范本

买卖合同 篇5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买方同意购买且卖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项条款。

  1.描述 项目

  商品名称、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1

  工厂交货价:

  2.原产国和制造商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

  包装在结实的新木箱或纸箱里,适合远距离的海运/包裹邮递/空运和气候的变化,能防护野蛮装卸、潮湿、雨淋、腐蚀、震动和冷冻。

  买方将对由于包装不适当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坏、缺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也对由于不充分或不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所引起的锈蚀负责。随箱应装运一整套有关的服务和操作说明。

  4.唛头

  卖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个外包装的四周写上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合同号、目的港、收货人编号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湿”,“轻拿轻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唛头。唛头为:

  5.交货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货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险

  在fob和cfr条款下,保险由买方在装船后负责办理。

  9.付款

  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买方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开出一个由北京银行为付款行,以卖方为受益人,全部发货金额的不可撤消信用证。此信用证在卖方向开证行出示即期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00%)以及在条款10中所列装运文件时即有效。付款将由开证行在被

  提示上述汇票和文件时通过电汇或航空汇款向卖方付出,此信用证在装船期后的15日内有效。

  10.文件

  (1)提单/空运单:

  a)在海运条件下:

  3份原始海运提单,注明:“运费到付(fob)”、合同号、唛头、空白背书,并写明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通知买方。

  b)在空运条件下:

  一份原始和一份复印的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fob)”、合同号、唛头,指定给买方。

  (2)5份正本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在多于一个唛头时,发票应分开打印),按照相关合同写出明细。

  (3)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2份正本和2份复印的装箱单,注明:重量、装箱件数和相应发票的日期。

  (4)2份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质量、数量说明书。

  (5)1份发给买方通知发货详情的传真的复印件。除此之外,卖方将在发货后7天内,将整套上述文件用空邮的方式直接寄给买方。

  (6)如果必要的话,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复印件。

  (7)一份正本、两份复印的原产地证明。

  (8)文件的数量和内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确的。如果由于卖方没有提供上述的文件造成买方不能及时清关和提货,全部损失由卖方负担。买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打印在提单或空运单上,否则,卖方将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贝件要寄给喀土穆和北京办公室。

  11.装运:

  在fob条款下:

  a.卖方将用传真通知买方如条款12(1)的事项以便买方定船。

  b.定船由买方或其代理办理。

  c.买方或其代理将在预计船只到达装船港10天前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转运日期、合同号,以便卖方安排。卖方一定要与买方保持密切联系。当有必要更改船只或其到达时间不得不提前或推迟,买方及其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买方的船只在其通知的到达日后30天之内不能到达装运港口。买方将从第31天起承担仓储和保险费用。

  d.如果在买方的船只准时到达装运港后卖方没有将要运的货物准备好,那么卖方将对空仓费和滞期费负责。

  e.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前,卖方将承担所有的费用和风险;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后,卖方将承担所有的费用和风险。

  12.装船通知

  (1)卖方为了以下目的(a、b、c)将于合同条款5中列明的装船日期前40天,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数、毛重、尺寸和在装运港就绪的日期。如果任何一箱的总量超过9公吨、尺寸范围达到或者超过12米长,2.7米高,3米宽,卖方需要在装运前50天通知买方这些数据。如果有易燃和危险物品需要标明。

  a.在条款9中的l/c付款条件下,开出一个信用证。

  b.在fob条件下,由买方安排定船。

  c.为了使买方在收到上述通知时能安排好其国内运输,如果重量和尺寸超过此条款(1)中的规定时,买方将要求采取措施以适合买方进行内陆运输。

  d.如果卖方没有履行上述规定,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

  (2)卖方在完成货物装运后,立即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数量、箱数、发票价值、毛重、船名、开船日期、提单号(海运时)或空运单、航班号以及估计到货日期等等。如果有易燃或危险品,应将其明细一起标明。由于卖方没及时通知造成买方没有及时办理保险和清单事宜,全部损失由卖方负责。

  13.技术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其产品是用最好的材料、先进的技术制造、全新且没有使用过,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质量、性能和规格要求,与技术手册相一致。质保期从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算18个月,或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的验收合格证明有效后算12个月。

  15.检验

  (1)在交货以前,制造方将按条款10(4)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做一准确、全面的检验,证明该商品与合同条款相符。这些证明将形成交给付款议付的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不被认为是最终结果。制造方试运行的结果和细节必须作为质量证明的附件出现。

  (2)当商品到达现场以后,买方将申请苏丹商品检验局对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作一个初步检验,并作出检验报告,如果商检局发现有规格和数量或者两者都不符的地方,除非责任是保险公司或运输公司的,买方将在商品现场检验之后30天以内有权拒收商品或向卖方索赔。

  (3)如果商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条款14所列的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任何原因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买方将安排由商检局进行检验,并有权和卖方索赔。

  16.索赔

  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90天内,除非保险公司或船主负有责任,如果发现有质量、规格或数量有与合同条款不符之处,买方将有权进行索赔,更换货物或索赔损失,所有的费用(如商检费、运还和运回替换货物、保险费、仓储和装卸费用等)将由卖方承担。对于质量,卖方将保证:从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18个月内,如果由于该设备由内在缺陷、制造材料不合格或做工低劣,买方将立即书面通知卖方。

  检验证明将作为索赔的基矗卖方对于买方的'索赔,有责任迅速排除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商品或根据损坏的程度降价,如果有必要,将由卖方承担费用买方自行排除缺陷,如果卖方在收到前述索赔一个月内不能回答买方,索赔将被认为已被卖方接受。

  17.不可抗力

  对于在生产过程或装船或转船过程中发生的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由双方认可的事件)引起的延误船期或不能交货,卖方将不负任何责任。卖方将迅速通知买方上述发生的一切,并在从那以后的14日之内空邮一份由主管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运输货物。如果事故持续超过10周,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18.迟交货和罚款

  如果卖方没有按合同要求及时交货,除非是合同款17的不可抗力引起的,买方在卖方同意付罚金(经付款行从货款中扣除)的条件下同意延迟交货,罚款总数不超过交货全部金额的10%,每延迟交货1天罚货款的1%。如果超过合同交货期10天后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取消合同,不管合同是否被取消,卖方仍要不推迟地交纳前述罚款。

  19.仲裁

  与此合同有关的所有争端及其执行将通过谈判友好地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案例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公布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将在北京进行,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性的,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既不能诉诸法庭,也不能向其他机构要求修改决定,仲裁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20.合同的生效

  合同从双方签字日期起生效。

  21.售后服务

  卖方要提供补口材料和售后服务。

  22.特殊条款

  兹证明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签署,双方各保留一份正本。

  本合同的附件都将被视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6

  出卖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买受人: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定地点:北京市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订购 事宜,按照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名称及价格:

  2、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保修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出卖人出厂标准,符合

  买受人使用要求。保修期:

  3、随附必备品,配件及提供方法:

  4、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全额货款)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全额货款)义务时,

  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

  5、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买受人进行验收。如有产品质量问题,货到一周内买受人提出异议,出卖人负责更换。

  6、产品的售后服务:

  7、运输方式及达站和费用承担:通过汽运和铁路运输送货上门,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8、交付标的物方式,时间,地点: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现金或支票或电汇底单后,即安排发货。

  9、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由出卖人负责对买受人的技术人员进行产品安装和调试培训。

  10、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和回收:纸箱包装,不回收。

  11、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现款现货,买受人按出卖人指定帐号电汇或支付支票和现金。

  1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 ____ 北京市 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合同自 签定之日内 起生效。

  14、其他约定事项 协商解决

  15、其他事宜: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传真件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 卖 人 ______________ 买 受 人 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日

  第一条 家具名称、数量、价款

  家具名称

  商标或品牌

  规格型号

  材质

  颜色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家具保修期为____月,在保修期内出现家具质量问题,由出卖人在______天内修理好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

  第四条 定做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名称(章):

  住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姓名(章):

  住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卖合同 篇8

  1xxx年8月10日,吉祥服装厂(被告)携服装样品到某市大华商厦(原告)协商签订服装购销合同。大华商厦同意订货,并于当月16日签订了合同。当时,吉祥服装厂称样品用料为纯棉布料,大华商厦主管人看后也认定是纯棉布料,对此没有异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吉祥服装厂向大华商厦提供按样品及样品所用同种布料制作的女式裙9000件,总价款为360000元。

  一个月后由吉祥服装厂将货物送到商厦营业地,大华商厦按样品验收后于 1-5天内将全部货款一次付清。 8月25日,吉祥服装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送到了指定的地点,大华商厦验货后认为数量、质量均符合合同约定,于是按约定的时间向服装厂支付了货款。但是,9月1日,有一位顾客购买此裙后认为不是纯棉布料,要求退货。

  大华商厦立即请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后证实确实不是纯棉布料,里面含有15%的化纤成分。大华商厦认为吉祥服装厂有欺诈行为,于是函告吉祥服装厂前来协商,要求或者退货或者每件成品降低价款10元。吉祥服装厂则辩称:其厂业务员去南方某市购买此布料时是按纯棉布料的价格购买的,有发票为证,且当时拿样品给商厦看时,商厦也认为是纯棉布料,因而不存在欺诈行为,不同意退货,如果退

  货每件成品只能降低5元,为此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此后,商厦主管人员调离岗位,此争议被搁置,直至次年9月26日,商厦才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制成品,并要求吉祥服装厂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问题提出」

  本案涉及到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同时涉及到如何正确区分欺诈和重大误解,另外,还涉及到(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民法通则》第61条第1款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对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民通意见》第73条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案情分析及处理结果」

  在本案中,被告吉祥服装厂在采购布料时误以为是纯棉布料并将其制成成品卖给原告,从其主观上看,并没有故意作虚假陈述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不存在欺诈的故意,因此,被告的行为不是欺诈行为。 但是,由于原告和被告都将布料当作是纯棉布料而订立了合同,双方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都发生了错误认识,并且此种错误认识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利益,根据《民通意见》第71条的规定,此合同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和《民通意见》

  第73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或者予以变更。

  但在此案中,由于双方订立合同的时间为1996年8月16日,而原告在1997年9月26日才向法院起诉,因此,根据《民通意见》第73条第2款的规定,“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因顾客退货而造成的损失应根据过错程度由双方承担。

  「存在问题」

  对于本案,存在以下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吉祥服装厂将含化纤15%的布料当作纯棉布料制成成品,卖给原告,并告知为100%纯棉,与事实不符,已构成欺诈,原告享有合同撤销权,可以请求变更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合同是基于对合同标的质量的错误认识,属于重大误解,原告方享有合同撤销权,因为合同已履行完毕,撤销合同、恢复原状将给双方造成更大的损失,所以应对合同的价格条款予以变更,兼顾双方的利益。

  第三种意见认为,虽然原告基于重大误解,享有合同撤销权,但由于原告在一年的除斥期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权利消灭,原告解

  除合同的请求不予支持,因顾客退货而造成的损失应根据过错程度由双方承担。

  可见,对于双方合同是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还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存在争议。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何谓 “重大误解”?《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一般认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对合同关系某种事实因素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有双方误解和单方误解之分,前者指双方当事人意图指向的标的不一致或双方对同一合同因素发生认识相同的错误,后者指当事人一方对合同因素的错误理解。重大误解一般以双方误解为原则,以单方误解为例外。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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