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房屋买卖合同三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买卖合同 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身份证:
家庭地址:红寺堡区太阳山镇永新村 组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
家庭地址:海原县史店乡仓湾村方庄村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拥有的合法的坐落于红寺堡区太阳山镇 村 点 行 排 (房屋编号: ,周围只要标志物: )。 房屋占地面积 平方米;院落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第二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农村危房改造;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三条 价格及付款方式
该坐落和房屋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中间调解人公开、平等调节,双方自愿买卖协议,以 万元成交(大写: 万 仟)。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全部房款。
第四条 交付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时起,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既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方式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的责任。逾期超过10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方应付给甲方5000元的违约款和误工费。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方5000元的违约款和误工费。
第七条 关于完善房屋有关手续的约定。
1、房屋的产权资质办理工作由甲方负责办理与乙方没有关系,但最终的所有使用、占用、处分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善房屋相关水、电等的安装、改造。
2、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契税由甲方负责向国家交纳,
4、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国家所扶持的所有优惠待遇由乙方享受,(包括赔偿、补贴、安装、以及新农村建设等),甲方有告知乙方的义务。
5、因乙方所见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该买卖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过户须由村委会同意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由甲乙双方配合完成,如因发生纠纷则由甲方负责解决处理。
第八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红寺堡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今后房屋无论涨价、降价甲乙双方都不得反悔。
第十二条 今后乙方如进行房屋转让、出租、抵押等工作时,需要甲方证明、签字,甲方应当由义务配合乙方证明、签字。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其他未尽事宜 。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证明人(手印):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2
卖方协议人:陈xx,女,汉族,20xx年11月2日出生,四川省德昌县人,村民,住德昌县德州镇南坛村高院墙合作社。
卖方协议人:杨xx全,男,纳西族,20xx年01月20日出生,四川省德昌县人,村民,住德昌县德州镇南坛村高院墙合作社。
买方协议人:刘xx,男,汉族,20xx年01月01日出生,四川省德昌县人,村民,原住德昌县乐跃镇腊鹅村3社。现住德昌县德州镇南坛村高院墙合作社。
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就买卖农村私人住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陈xx和杨xx全把自己拥有完整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座落于德昌县德州镇南坛村高院墙合作社的私人住房以每平方米1700元的价格出卖给刘xx。出售的住房楼层为5楼右面,128.88平方米,总价为人民币贰拾壹万玖仟元整(219000.00元)。
2、自协议签定之日起,陈xx、杨xx全将该套住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就完整的归刘xx所有和使用。
3、购房款的'支付方式:刘xx于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付清房款,贰拾壹万玖仟元整(219000.00元)。
4、陈xx和杨xx全出售给刘xx的农村私人住房,现在国家政策不允许办理每层住楼的《房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以后国家政策允许,陈xx和杨xx全必须无条件为刘xx办理过户手续,把该套住房的《房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全部办成刘xx的名字。办理两证的所有费用全部由刘xx承担。
5、陈xx和杨xx全出售给刘xx的住房四至边界:东面同钟莲华的大渔塘接界,南面同陈华琼房屋接界,西面同村间小道接界,北面同陈华琼的包产地接界。建筑面积128.55平方米,占地面积25.2平方米。
6、陈xx和杨xx全出售给刘xx的住房必须完全符合德昌县城市规划建设,建设质量必须全部符合国家城建标准。如果德昌县政府对该房进行行政处罚,那么所有罚款由陈xx和杨xx全承担。如果该住房被县政府拆除,那么刘xx的所有损失全部由陈xx和杨xx全承担。
7、如果国家建设征用该套住房,那么国家建设的所有补偿费和建房指标经以及占地面积的补偿费全部归刘xx所有和使用。
8、陈xx和杨xx全免费为刘xx提供停放小轿车车位,并允许刘xx在楼顶安装太阳能。
9、刘xx有权将该套住房转让他人的权利,陈xx和杨xx全不得干涉。
10、陈xx和杨xx全出售给刘xx的住房为“清水房”清2
水管、污水管安装到厨房和卫生间,电线主线进屋,防盗门壹道,普通铝合金窗户。
11、交房时间:陈xx和杨xx全于付款之日将该套住房交付给刘xx。
12、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按照发生违约时该套住房市场总价值的20%计算违约金,一方违约应当支付守约方该套住房市场总价值的20%的违约金,并且购买时到发生违约时该套住房之间的差价归守约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经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协议每份效力相同。
卖方协议人:
买方协议人:
见证人:
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3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房屋买卖合同:
一、甲方将其所有坐落于一套房屋出售给乙方。
房产证编号为:
房权证:字
第,房屋建筑面积为114平方米。乙方给付甲方购房款人民币:叁壹拾伍万元整(¥35.00万元)。
二、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总房款壹拾伍万元整(¥35.00万元),分两次付清。首付款贰拾肆万元整(¥20.00万元),由银行转账,由乙方转到甲方帐户上。甲乙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捺印之日起7日内,乙方务必将首付款转入甲方帐户,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即生效。乙方的首付房款确已进入甲方账户时,甲方及时确认并向乙方出具首付房款收据。第二次付款:余款壹拾伍万元整(¥15.00万元),在甲方或乙方通知对方办理房产证及其它权证过户登记手续,双方同时前往办理证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并将房产权及其它权证正式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就将剩余壹拾伍万元整(¥15.00万元)转帐到甲方帐户。(以转帐单和收据为凭证)
甲方或乙方通知对方办理过户手续时,对方不得借故推迟,至迟不得超过五日。
三、关于房屋交付时间的约定
甲方收到乙方的首付款时,即交出房屋钥匙和房产证以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四、关于产权证及过户登记费用的约定
双方交易之房屋的过户登记的所有费用(含税等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五、关于证件问题的约定:
甲乙双方不得提供虚假的证件。提供虚假的身份证或其它虚假证明材料的一方,属欺诈、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及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向受损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且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总房价的10%。
六、对其他事项的约定
1、甲方与乙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甲方有真实告知乙方该房屋有无质量问题和抵押债务的义务。如该房屋交易前产生抵押债务,甲方应解除其抵押债务后,方可出售给乙方。
2、甲方交付房屋后,应协助乙方办理水、电等的开通过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保证乙方购房入住后至房产证和过户手续办理妥当期间无任何与房屋相关的纠纷发生,这一期间内若有与此套房屋相关的纠纷发生,将全部由甲方出面负责解决。
4、办理房产证和过户手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给予积极配合。待房产证和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将不再与此套房屋有任何关系。
5、乙方在接收房屋后,该房屋如需增加其它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的`一切水、电等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该房屋在乙方使用之前所产生的一切水、电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并及时付清。
7、乙方在未取得该合同的标的物(即房屋)所有权时,不得转卖他人,否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将收回房屋。
七、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识表示,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捺印时生效,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自觉履行合同。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其损失自负。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在乙方没违约情形下)或拒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致使合同解除),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总房价10%的违约金,并退还乙方已支付房款。如乙方已装修,尚须赔偿乙方装修费损失。
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在甲方没违约情形下)或不支付第二期房款及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再转卖他人,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总房价10%的违约金。
合同解除后,甲方自合同解除当日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否则,尚应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以应退金额为基数,从合同解除之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
合同解除后,乙方自合同解除当日退出房屋,如不搬出,乙方从合同解除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按当时同地段租金价格给付。延期支付租金,仍应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从应付之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以道德、道义、良心、习俗为衡量标准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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