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买卖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土地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土地买卖合同1
1.房屋出卖方:上海_____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2.房屋买入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3.房屋买卖标的:_____
(1)甲方同意将上海“___中心”大厦内第___楼___室公寓房屋___套(包括室内装修、设备、家具等等)卖给乙方。本买卖契约所规定的房屋面积(指建筑设计图计算)共计_____平方米(附房屋平面示意图,室内用品清单各一份)。
(2)本买卖契约所涉之“_____”大厦地址为上海市____路_____号,该地块是经上海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万美元中标,获得五十年有偿使用权(截止公元___年___月___日),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屋连同相应的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购入。乙方拥有对本契约所规定的买卖范围的房产权和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截止期限为公元___年___月___日。
(3)如甲方的土地有偿使用权结束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4.房屋买卖价格:
本契约所规定的公寓房买卖价格为_____美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买卖款项。
5.房屋的移交:
(1)本房屋买卖契约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按照甲方销售说明书规定的有关建筑和设备标准及室内家具用品的清单,对甲方交付的'房屋与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房屋钥匙交接完毕,即作为甲乙双方房屋移交手续办妥。
(2)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内的所有权即归乙方。不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从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
6.管理、维修和其他费用:
(1)“_____中心”大厦管理维修等项工作,均由甲方负责管辖,并向各用户进行分摊及收取相应费用。
(2)甲方暂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楼管理费。大楼管理费包括公用水费、公用部位环境卫生费、公用部位绿化保养费、安全保卫费、机械保养人员及大楼房管人员费用等。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楼公共设施、设备大修、小修储存费,收费标准另议。大楼大修小修储存费的用途范围如下:属甲方管辖内的公用的室内外绿化园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电供气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列和消防设备、给排水设备、供电供水设备、空调设备的公用场所的所有的非人为损坏的建筑和装饰的修复。
(4)乙方所应负担的电费、冷暖气空调费由甲方负责计算、分摊,甲方将总费按住户、用户面积平均分摊,另加_____%代办手续费。
(5)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停汽车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车场车位,请与甲方商议,另签订停车场地租用合同。
(6)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室内清洁费,若需清扫室内卫生,乙方请与甲方联系,由甲方统一安排人员清扫,费用另议。
(7)上述各类费用由甲方按月开出收款单,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单后_____天内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计收应缴款额的千分之_____(_____‰)滞纳金。
7.房屋维修:
本契约签订经验收后,房屋的维修即由乙方负担。但验收后一年内,因施工质量造成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责成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因设备质量造成的维修由甲方责成设备供货单位解决。但如属人为损坏的房屋、设备,损坏人应承担其修理费用及赔偿损失。
8.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再转让:
(1)乙方在购入本契约所规定范围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整个大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按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规定:“同一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整体不可分割”。
(2)乙方购入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若需要再转让,须按《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和政府有关房产买卖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再转让的合同签约,必须将本契约中乙方应承担的职责无条件地转移到其买入者,并必须将本契约作为再转让合同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转让中发生经济等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9.《上海“_____中心”用户手册》是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对其中有关房屋购置户部分的职责条件理解并同意遵守。
10.过户手续办理:
(1)甲、乙方在签订本房屋买卖契约后,须经有关部门公证。
(2)乙方凭契约、公证书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上海市土地局、市房产管理局分别办理过户手续,缴纳过户费和领取房产权证书。未经过户的房产买卖无效。
11.争议解决条款
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12.本契约所涉各项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约束,若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新规定,则按新法规执行。
附件:
立房屋买卖契约人:_____
甲方:上海_____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_____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_____
日期: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电话:_____
房屋土地买卖合同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工厂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合同。
一、转让房地产情况: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座落:_________________市区街(路)号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转让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工业厂房
房屋权利来源: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来源:_________________划拨出让
二、房地产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的转让,该产权清晰,无纠纷。否则,甲方违约,该合同无效,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或房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按下列第__种办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经房地产交易部门批准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购房款:_________________
(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_________________(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反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解决纠纷方式之一:_________________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土地买卖合同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综合楼和使用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的标的':
1、本协议购买的标的为甲方坐落在兴义市幸福路中段建设村一组集体综合楼一栋五层,房屋面积20xx余平方米,以房产证标注为准。
二、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三、总价款
综合楼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元,总价款(含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为人民币 元。
四、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在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偿还尚欠甲方的药品款柒仟元整(___.00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该房屋上不存在任何抵押及债务;
2、向乙方交付综合楼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各种批准文件、权属凭证;
3、结清综合楼的所有债务,并在他人因综合楼及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向乙方主张权利时承担全部责任;
7、收取本协议所约定的购买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土地买卖合同4
房屋出卖方: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
房屋买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___中心”大厦内第__________楼___________室公寓房屋__________套卖给乙方。本买卖契约所规定的房屋面积共计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本买卖契约所涉之“__________”大厦地址为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该地块是经_________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_____万美元中标,获得五十年有偿使用权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屋连同相应的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购入。乙方拥有对本契约所规定的买卖范围的房产权和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截止期限为公元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如甲方的土地有偿使用权结束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房屋买卖价格
本契约所规定的公寓房买卖价格为__________美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买卖款项。
房屋的移交
本房屋买卖契约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按照甲方销售说明书规定的有关建筑和设备标准及室内家具用品的清单,对甲方交付的房屋与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房屋钥匙交接完毕,即作为甲乙双方房屋移交手续办妥。
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内的所有权即归乙方。不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从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
管理、维修和其他费用
“__________中心”大厦管理维修等项工作,均由甲方负责管辖,并向各用户进行分摊及收取相应费用。
甲方暂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楼管理费。大楼管理费包括公用水费、公用部位环境卫生费、公用部位绿化保养费、安全保卫费、机械保养人员及大楼房管人员费用等。
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楼公共设施、设备大修、小修储存费,收费标准另议。大楼大修小修储存费的用途范围如下:属甲方管辖内的公用的室内外绿化园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电供气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列和消防设备、给排水设备、供电供水设备、空调设备的公用场所的所有的非人为损坏的建筑和装饰的修复。
乙方所应负担的电费、冷暖气空调费由甲方负责计算、分摊,甲方将总费按住户、用户面积平均分摊,另加_____%代办手续费。
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停汽车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车场车位,请与甲方商议,另签订停车场地租用合同。
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室内清洁费,若需清扫室内卫生,乙方请与甲方联系,由甲方统一安排人员清扫,费用另议。
上述各类费用由甲方按月开出收款单,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单后___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计收应缴款额的`千分之_____滞纳金。
房屋维修
本契约签订经验收后,房屋的维修即由乙方负担。但验收后一年内,因施工质量造成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责成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因设备质量造成的维修由甲方责成设备供货单位解决。但如属人为损坏的房屋、设备,损坏人应承担其修理费及赔偿损失。
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再转让
乙方在购入本契约所规定范围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整个大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按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规定:“同一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整体不可分割”。
乙方购入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若需要再转让,须按《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和政府有关房产买卖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乙方再转让的合同签约,必须将本契约中乙方应承担的职责无条件地转移到其买入者,并必须将本契约作为再转让合同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转让中发生经济等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上海“__________中心”用户手册》是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对其中有关房屋购置户部分的职责条件理解并同意遵守。
过户手续办理
甲、乙方在签订本房屋买卖契约后,须经有关部门公证。
乙方凭契约、公证书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上海市土地局、市房产管理局分别办理过户手续,缴纳过户费和领取房产权证书。未经过户的房产买卖无效。
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契约所涉各项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约束,若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新规定,则按新法规执行。
甲方: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土地买卖合同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综合楼和使用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的标的:
1、本协议购买的标的为甲方坐落在兴义市幸福路中段建设村一组集体综合楼一栋五层,房屋面积20xx余平方米,以房产证标注为准。?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三、总价款
综合楼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480元,总价款(含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为人民币 元。
四、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尚欠甲方的药品款柒仟元整(7000.00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该房屋上不存在任何抵
2、向乙方交付综合楼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各种批准文件、权属凭证;
3、结清综合楼的所有债务,并在他人因综合楼及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向乙方主张权利时承担全部责任;
7、收取本协议所约定的购买款。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购买款;
2、取得综合楼的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使用权及其各种相关批文、权属凭证;
3、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第一条、第五条中任一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或者甲方义务未全面履行,既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并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
2、乙方若未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即构成对甲方的违约,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八、其它约定:
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土地买卖合同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房屋买卖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所卖房屋是住宅楼一栋(四楼四间),砖混结构,坐落在台江县台拱镇秀眉东大道,革东冲320国道旁原龙氏酒楼,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证号为:台国地土_________第号),建筑面积为_________7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该房屋所有权证(总证)台房权证台江县字第(1999)1779号,现还在台江县信用社抵押贷款,房屋租给高铁民工住宿,于20xx年9月15日到期。
第三条房屋成交价款及付款方式
房屋成交价款为_________万元。
付款方式:
(1)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先预付定金_________万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_________万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_________万元(春节前付清)。
第四条房屋产权和其他具体状况的承诺
1、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该栋房屋原来的水电立户及设施属于乙方所有。
3、房屋交付时间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甲方将房屋、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全部交给乙方。
4、乙方得证后,若乙方没有过户,拿我原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去贷款或作其他用,甲方概不负责。
5、房屋卖给乙方后属于乙方资产,由乙方随时转让或改造,甲方无权干涉,不论房屋改造或转让,过户、甲方要配合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6、土地房屋转让的各项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除国家政策,天灾,不可抗力的,乙方不按期付清甲方房屋款,每天承担滞纳金200元,甲方未按期交房,同上交纳乙方滞纳金。
第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商量解决。
此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土地买卖合同7
甲方:_____,系__________,现住建行宿舍楼三楼,_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乙方:____,黄毛村七组,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田洪学,黄毛村五组,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房屋买卖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所卖房屋是住宅楼一栋(四楼四间),砖混结构,坐落在台江县台拱镇秀眉东大道,革东冲320国道旁原龙氏酒楼,土地面积为394.5平方米(土地证号为:台国地土( )第 号),建筑面积为730.57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该房屋所有权证(总证)台房权证台江县字第(1999)1779号,现还在台江县信用社抵押贷款,房屋租给高铁民工住宿,于20xx年9月15日到期。
第三条 房屋成交价款及付款方式
房屋成交价款为208万元。
付款方式:
(1)于20xx年8月 日,先预付定金20万元;
(2)20xx年 月 日付88万元;
(3)20xx年2月30日付100万元(春节前付清)。
第四条 房屋产权和其他具体状况的`承诺
1、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该栋房屋原来的水电立户及设施属于乙方所有。
3、房屋交付时间于20xx月3月10日前,甲方将房屋、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全部交给乙方。
4、乙方得证后,若乙方没有过户,拿我原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去贷款或作其他用,甲方概不负责。
5、房屋卖给乙方后属于乙方资产,由乙方随时转让或改造,甲方无权干涉,不论房屋改造或转让,过户、甲方要配合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6、土地房屋转让的各项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除国家政策,天灾人祸,不可抗力的,乙方不按期付清甲方房屋款,每天承担滞纳金200元,甲方未按期交房,同上交纳乙方滞纳金。
第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商量解决。
此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年__月__日 _____年__月__日
房屋土地买卖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房屋买卖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所卖房屋是住宅楼一栋(四楼四间),砖混结构,坐落在台江县台拱镇秀眉东大道,革东冲320国道旁原龙氏酒楼,土地面积为394、5平方米(土地证号为:台国地土()第号),建筑面积为730、57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该房屋所有权证(总证)台房权证台江县字第(1999)1779号,现还在台江县信用社抵押贷款,房屋租给高铁民工住宿,于20______年9月15日到期。
第三条房屋成交价款及付款方式
房屋成交价款为208万元。
付款方式:
(1)于20______年8月日,先预付定金20万元;
(2)20__________年__月__日付88万元;
(3)20______年2月30日付100万元(春节前付清)。
第四条房屋产权和其他具体状况的承诺
1、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该栋房屋原来的'水电立户及设施属于乙方所有。
3、房屋交付时间于20______月3月10日前,甲方将房屋、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全部交给乙方。
4、乙方得证后,若乙方没有过户,拿我原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去贷款或作其他用,甲方概不负责。
5、房屋卖给乙方后属于乙方资产,由乙方随时转让或改造,甲方无权干涉,不论房屋改造或转让,过户、甲方要配合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6、土地房屋转让的各项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除国家政策,天灾,不可抗力的,乙方不按期付清甲方房屋款,每天承担滞纳金200元,甲方未按期交房,同上交纳乙方滞纳金。
第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商量解决。
此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土地买卖合同9
房屋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房屋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甲方愿将 私产房一套卖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规格结构: 该房屋结构为 ,面积为 ,杂房 ,楼层为 楼共 楼,建成年份 年。
二、房屋性质及证件:该房系私产房100%产权,证件齐全, 房屋所有权证 号,土地房屋契证 。
三、价格及付款方式:房屋总价 (房屋现成交价),付款方式: 。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产权一份、地税局税费征缴中心一份、国土局一份, 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均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土地买卖合同10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佛山市南海…….南侧住宅区00号 房____层,房屋建筑总面积______平方米,地号000000图号00000用地总面积000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这次出让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出让用地面积0000平方米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二、房屋价格及其它费用:
1、房屋价格0000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大写)(元)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乙_方支付给有关部门。
房屋过户费等由乙方付出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房屋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元)。
(1)甲方收到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元);后协助乙方办埋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手续
(2)其余房款[_____________(大写)(元)]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二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 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房屋和土地总价的5%计;若甲方不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房屋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房屋和土地总价5%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3、因政策或不可预见原因造成无法办理土地、房产二证,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合同终止。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甲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盖章):代表(签名盖章):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址:
房屋土地买卖合同1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综合楼和使用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的标的:
1、本协议购买的标的为甲方坐落在兴义市幸福路中段建设村一组集体综合楼一栋五层,房屋面积20xx余平方米,以房产证标注为准。
二、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三、总价款
综合楼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480元,总价款(含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为人民币 元。
四、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尚欠甲方的药品款柒仟元整(7000。00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该房屋上不存在任何抵
2、向乙方交付综合楼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各种批准文件、权属凭证;
3、结清综合楼的所有债务,并在他人因综合楼及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向乙方主张权利时承担全部责任;
4、收取本协议所约定的购买款。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购买款;
2、取得综合楼的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使用权及其各种相关批文、权属凭证;
3、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第一条、第五条中任一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或者甲方义务未全面履行,既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并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
2、乙方若未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即构成对甲方的违约,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八、其它约定:
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土地买卖合同12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号”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营业房第______楼。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
1、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2、甲方所售房屋单价为:______元平方米房款总计为____________。
3、因甲方与现有租房人签订的租房价格低,甲方同意在按每平方30元的标准对超出现有租房价格的部分在房屋售价中提前进行抵扣,经过甲乙双方共同测算,抵扣的总价款为:____________
4、乙方实际应付甲方的房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
5、以上房屋买卖的一切过户手续的办理及其所产生的一切税收和其他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承担并支付。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与现有租房人新的租房协议签订完毕,租房费用及租房时间等相关事项另行协商,新的`租房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新的租房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即成为房屋新的出租房。
2、乙方在与现有租房人签订新的租房协议生效后,于____日内支付甲方购房订金____________元。待甲方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过户办理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的名下后,乙方在办理完房屋抵押贷款手续后,将剩余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甲方剩余房款。
3、新的租房协议签订后,甲方于____日内负责将房屋及房屋相关手续交接给乙方。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购房订金后,在三个月内负责将该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过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名下,否正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保证在交接房屋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水电、物管费等甲方均在交接前办妥。交接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该房屋地震修复后的工程质量负责。第四条违约责任
1、该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2、如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交纳的购房订金,该订金作为甲方的经济损失赔偿费
3、如甲方违约,甲方按乙方支付的订金总额2倍赔偿给乙方,作为乙方经济损失赔偿费。
第五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土地买卖合同13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小区____号楼___单元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储藏室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_)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即小写_________。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___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_______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_______),空调两台(型号:___________),热水器(型号:_________),浴霸(型号:________),饮水机(型号:________),音响两台(型号:___________),晾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印)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印)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房屋土地买卖合同14
立契约书承买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建地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定本契约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投资兴建____第_层_号房屋一户,其基地应有持分面积的所有权出卖予甲方。
甲方承买基地坐落___地号土地___笔,持分面积约___亩,基地须办理分割分笔登记,其产权移转登的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分割测量结果为准。
第二条本约建筑买卖价款总额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本价款包括拆迁补偿及整地等费用)。其付款办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订购时交付。
第二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签约时交付。
第三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房屋开工时交付。
第四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壹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贰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叁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肆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八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伍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九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交屋时交付。
第十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办妥抵押贷款时交付。
贷款部分并应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该贷款时止,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开工后始行承买,应于签约时一次付清所应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项。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三条
甲方于接到乙方缴款通知时三日内,应准时交付当期款项,若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时,其延迟欠缴金额应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迟缴款不得超过一星期,若超过一星期,经乙方催告仍未缴付时,视同甲方自愿放弃承买权利,无须乙方以甲方违约的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甲方已缴款项全部无条件没收,充作乙方房屋兴建工程上所受损害的.赔偿。至所承买的土地,由乙方另行处理,若甲方于签约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约时,该已缴付的各期款项,应由乙方全部无条件没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
若各期土地价款缴付后,对于应缴付的房屋买卖各期款项有房屋买卖契约书第三条规定现象发生时,甲方所已缴付的土地价款,亦由乙方无条件没收,甲方绝无异议。
第五条本约土地,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让与第三者,若因此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发生纠纷时,应由甲方负责处理,概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
本约土地,乙方保证来历清白,而无任何纠葛,若有第三者主张异议时,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乙方负责理清,不得连累甲方,若因纠葛致使甲方受有损害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第七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地上房屋同时办理,并于交屋时一并点交。于点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应缴而未缴的任何税费,悉由乙方负责缴清,点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本约土地,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时,甲方的权利人名义,应与地上房屋甲方的权利人名义相符,俾使产权清楚一致以利登记。
第九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一切手续,由乙方特约的登记代理人统一办理,所需甲方有关的书件证章,经乙方通知,应即提供配合办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规费、代书费等由甲方负担,并按通知期限内缴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本约土地,未点交前如遇天灾地变或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损害时,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涉。
第十一条本约有未尽事宜,适用社会一般惯例或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二条本约同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_______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土地买卖合同15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更加深入,国家已经开始探索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机制,并在部分地区展开试点。集体经济组织要求“同地、同权、同价”的呼声高涨,有关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的法律规定终将破茧而出。
一、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分类
从用益物权的角度划分,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分为两类: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在《物权法》第三编用益物权的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一百五十一条。2、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规定在《物权法》第三编用益物权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第一百五十二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均为用益物权之列。与此相对应,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分为两类:1、农村居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农村居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自建的私有房屋买卖合同。2、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主要是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本集体建设用地建造房屋或者拆除旧住宅新建楼房的买卖合同。
二、如何认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一般论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观点,存在一个误区,往往只论述农村居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却忽略了另外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相对来说,对于农村居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法律规定比较明确,学说理论分歧较小;对于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法律规定较少,学说理论分歧较大。
(一)农村居民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根据买卖合同主体之一购买方的身份不同,农村居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分为两类: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和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人员的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
1、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我国法律虽然没有直接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也没有直接规定农村居民的住房买卖合同有效,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可以推出这样的结论:农村居民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农村居民买卖住房视同宅基地转让。这样根据“地随房走”的法律原则,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认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就应当有效。另外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指导意见。山东省高院制定的《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鲁高法〔20xx〕201号)规定:“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应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只有房屋买卖的双方均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2、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人员的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以及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以及山东省高院的指导意见等规定,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无论是城镇居民或者同样具有农村居民身份但是和出卖房屋人不是同一经济组织的人员,所签订的农村居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一点,目前审判实务判决结果比较一致,观点统一。
(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对于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法律法规均没有明确规定。分析《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本条法律规定仅仅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的限制性规定,不是完全禁止性规定,且限制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也不是房屋所有权。并且从目前法律实际执行情况来看,集体经济组织出租集体建设用地的情况不仅大量存在,而且各地法院审判实务均有判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有效的判例。对此条法律规定落实已经有了松动的迹象。
此类房屋买卖合同比较复杂,需详细分析。出于牟利等原因,集体经济组织往往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建住房、商业用房或者工业用房。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或者农村拆除旧住宅集中新建住房,很多情况下,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在满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需求的情况下,额外建一些住房,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建设了商业用房或者工业用房,后来经营不下去,将商业用房或者工业用房出售。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房屋买卖合同出售方,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为购买方。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分为两类:集体建设用地上住房买卖合同和集体建设用地上非住房(商业用房或者工业用房等)买卖合同。区别不同情形进一步分析,才能认定合同的效力。
针对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成房屋后出售的情形,《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并不完全符合适用条件。根据《物权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集体经济组织建成房屋后,就享有房屋所有权,不需要登记公示物权。又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将合同效力和物权转移做了区分,物权是否转移不是判断合同的效力的要件。所以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有效。
1、集体建设用地上的住房买卖合同以认定无效为一般原则,认定有效为例外情形。
有关的法律规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均禁止农村居民在宅基地上所建的私有住房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并没有禁止集体经济组织将住房出售,只有限制性规定。在保证农村居民“一户一宅”或者“一户一房”的前提下,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同意,集体建设用地上的住房买卖合同可以有效。毕竟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所有权人是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只有全体成员才有对房屋的处分权。
2、集体建设用地上的非住房(商业用房或者工业用房等)买卖合同以认定有效为一般原则,认定无效为例外情形。
有关的法律规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均没有禁止集体建设用地上的非住房的买卖,并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但书的规定,一定情形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发生转移。只要集体经济组织和购买方签订了集体建设用地上非住房(商业用房或者工业用房等)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就可以认定为有效。除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不同意出售的情形,才可以认定集体建设用地上非住房(商业用房或者工业用房)买卖合同无效。
【房屋土地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房屋土地买卖合同06-20
农村房屋土地买卖合同11-07
土地房屋买卖合同 07-29
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07-26
土地买卖合同08-26
土地及房屋租赁合同12-08
(实用)土地买卖合同08-09
个人土地买卖合同07-01
通用土地买卖合同08-02
最新土地买卖合同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