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1-12-07 10:07:22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施工合同范文汇编8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施工合同范文汇编8篇

施工合同 篇1

  甲方:滨海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乙方:滨海县水利建设钻井工程公司

  钻井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担滨海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龙潭港板桥村猪场深水机井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任务

  1、任务要求:

  乙方保证成井日产水量3,且能保证以50M3/小时的出水量连续抽水五天五夜为出水量合格。乙方保证成井水质有权部门检测

  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

  乙方在接受任务后一周内提供确认后的机井施工图报甲方及甲方规定的管理人。

  乙方负责提供材料、设备、管材及相关辅助材料、安装等所有工作。

  井壁管、滤水管采用钢管,规格为Φ273×6、Φ159*5钢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乙方保证打井深度不少于270米且需由专人测算,保证项目经营期间水量和水质的满足要求。

  本工程较特殊,因为当地地理,地貌未进行水文地质勘察等因素。为此该项目工程实行总体包干制,即本工程总造价:人民币186000.00元(人民币壹拾捌万陆仟元整)。

  现场临时设施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费、电费等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打井出水量、水质不符合本条第3款第项要求,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另行更换施工队伍。如乙方打井出水量、水质符合本条第3款第项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

  2、工程内容

  乙方负责组织凿井设备进出场,购置成井原材料,水泵、井下扬水管等辅件,凿井洗井,将水泵、扬水管等安装井下,并组织验收和移交。

  二、合同价款

  工程总价为人民币18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陆仟元整,井壁管、滤水管采用钢管)。本价款为固定价款,不做增减调整。

  三、工程期限

  工期为18 天,自合同签字生效且通电、通路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乙方最迟应在合同签字日后三日内进场施工,若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 、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2、因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而影响施工

  3、因土地占用、青苗赔偿、现场施工阻碍的清除处理不当等甲方原因而影响施工。

  四、甲方承担的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平面图等有关资料。

  2、甲方指定沈传统为甲方施工代表。

  3、甲方负责“水通”、“电通”、“路通”,协助处理与当地居民的矛盾。

  五、乙方承担的责任

  1、组织技术人员认真、精心设计,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成井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免费提供成井的维护保养工作。

  2、负责组织本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下述资料:井管、滤料、粘土、焊接材料、水泵、扬水管等,并运至现场。

  3、水井须匹配50T/H的水泵和相匹配的提水管材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浪费以及人身、设备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安全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等生活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指派张士林为乙方施工代表。

  7、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交水井成果图及竣工报告二份。

  8、协助为甲方办理钻井手续,以保证钻井项目的顺利进行,其费用另行商定。

  六、工程验收及保修

  按本合同第一条第3款“任务和要求”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文件。成井的免费保修期为一年,自水井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计算。保修期间出现管井和水质不符合质量要求,出水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在二日内无偿保修,如无法修理,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免费重凿一口相同标准的深水井,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甲方使用不当、人为损坏出问题应由甲方自己负责。

  七、付款方式、期限

  1、付款方式:转账

  2、期限:合同签订且施工队伍、施工设备进场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5万元,成井水量、水质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第3款第项的要求、交井测试验收合格,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全额工程款正式发票支付90%工程款(含5万元定金),剩下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后该井无质量问题情况下支付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若推延工期则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短期内1~2日除外),逾期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工程款。相应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若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则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标准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2倍,逾期超出15日的,按每日5%

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将雄武至板革通村公路全长:壹拾贰点伍肆公里(12.45公里),宽3.5m,厚0.18m的水泥路面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拟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甲方将碎石、砂子、水泥、水、石料运到施工现场,乙方负责组织人员拌机、拖线纹机、切缝机等相关设备进场施工。浇筑为C30混凝土路面,含拖纹、光面、切缝、灌油膏等。

  二、工程单价:乙方浇筑壹立方混凝土,光好面,相距6m切一条缝,拖好纹,灌好油膏,路面平整为每立方米柒拾贰元整(¥72.00元/m3)。

  三、付款方式:乙方进场施工一周后,甲方支一部分生活费,以后按照工程进度的30%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经业主、监理部门,甲乙双方一道检查验收无质量问题合格后,所余工程款在两个月开始支付,五个月内付清。

  四、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照设计设计图纸要求,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同时做好浇筑好的路面保护,设好阻碍、标牌,在天气好的情况下,必须24小时能施工,保证在20xx年5月30日前完成浇筑工作。

  五、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向工人做好安全教育,不得出现安全事故,一旦出现事故,由乙方全权自负,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六、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一份以此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珠海和亨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制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和履行。

  一、工程名称:腾晖科技创与应用中心1#楼(一期)

  二、工程地点:珠海市高新区

  三、承包范围及方式:包工包料,制作安装。

  四、施工日期:

  自20xx 年 9 月日至20xx 年月日止,共计 天。若出现停电或气候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可做相应顺延。

  五、工程价款:

  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600元/M2,工程量5樘,总造价约 元。工程交工时,以实际发生并双方数量认可的工程量结算。

  六、付款方式:

  乙方安装完成后甲方付工程款总价的80% ;剩余20%待供电验收合格后付全部款项 。

  七、质量要求:

  1、材料要求:不锈钢门(材质304#、1mm厚、包封双侧门框)

  2、安装要求: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

  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标准。

  3、甲方对乙方产品的加工及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八、工期保修:

  该工程的保修期为壹年 ,保修期从竣工之次日算起。注:人为损坏不包。

  九、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对该工程检查、质量认可、工程量确认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权利。

  3、甲方有提供乙方施工图纸并且及时提供设计变更的义务。

  4、甲方有协调乙方与楼体施工队的工作协调的义务。

  5、甲方有提供给乙方施工电源、水源的义务。

  6、甲方有对乙方所报送的样品和分部工程及时确认及验收的义务。

  7、甲方有承担现场材料和成品的维护、安装后工程的安全保管的义务。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合同的规定催要工程款的权利。

  2、乙方有按合同内容及相关标准按时进行施工的义务。

  3、乙方有在保修期内及时进行维修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一、工程变更:

  1、甲方有对门进行变更的权利,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如果因甲方的变更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提供的设计变更若造成工期延长,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违约与争议:

  1、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计划进度实施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2、若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施工合同 篇4

  甲方:忠路镇综合村民委员会

  乙方:

  为修建好花园路街道及下水道,进一步明确双方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对忠路镇花园路街道330米、横街巷道120米、土司巷道40米进行路基基础调平压实硬化以及无下水道的路段进行新建,该工程总造价220000元。乙方愿意承包该工程。

  二、道路标准:(道路施工标准要求见忠路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设计施工标准)。

  三、施工要求:乙方要按施工设计标准要求,在甲方的质量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进行施工。

  四、工期要求:乙方应在开工之日起30日内完工,无故超期一天罚总工程款的10%(因天气原因无法施工的可顺延工期)。 五、付款方式:1、开工后,工程进展一半时,付工程款总额的30%。2、工程竣工后,甲方与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款额的70%。

  六、甲方负责协调沿街出现的民事矛盾纠纷。

  七、乙方开工后,进的修路材料、施工设备由乙方自己看护,施工期间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负,一切工程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双方必须遵守合同,违反者负法律责任。

  九、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财政所存一份。

  甲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见证人:

  二0xx年一月十二日

施工合同 篇5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竣工验收配合阶段的工作。为明确发包人、设计人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包人要求及附件的内容。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第三条 发包人须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注:发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的文字应为中文简体,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当地的相关法规。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说明:

  1、上述序号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应以设计人顺利收到发包人提供的齐全设计资料为前提。设计人提交阶段设计成果后,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发包人对阶段设计成果有异议且向设计人书面提出的,设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

  3、上述设计文件的提交地点为 。

  4、合同外设计文件的加晒、复印和制作按实际量结合下表单价计算收费。

  5.设计人在提交各阶段设计图纸时应同时向发包人提供该阶段图纸完整电子文件一套,图形应为由AutoCAD绘制的dwg格式。

  6.施工图顺序编排应考虑项目分期施工或分为几个施工单位使用的需要。

  7.施工图纸应统一为A1图幅。对于大面积楼层(如地下室底板、顶板),一层结构图可以多张图表示,图纸划分应与现场施工段划分一致。

  8.图纸目录须包含“有效出图日期”,并与施工图图签内的出图日期吻合。

  9.施工图进行修改时,应在图签的“图号”栏内添加修改版号(如“修A”),并同时修改图纸目录内的“图号”栏,目录的图纸版号应与施工图严格吻合。

  第五条 设计费及支付进度

  5.1本合同项下设计工作设计费用(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

  A.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设计单价为 。上述设计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设计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设计面积按实结算,由甲方根据 审定。

  B.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形式,固定总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总价均不作任何调整。

  5.2根据5.1约定,本合同含税暂定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 元)。

  5.3以上费用已包括 人次乙方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至甲方处及工程项目现场产生的差旅、住宿、餐费、交通、通讯费,每次为 小时。超出上述次数,甲方除承担乙方的交通差旅住宿费外,还应支付予乙方技术咨询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 元计算。

  5.4设计费支付时间:

  5.5 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图纸和资料,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合格后,设计人提交书面的付款申请,发包人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审核付款申请并向设计人付款。若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付款申请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双方协商确认后再行付款。

  5.6设计人在收取发包人每一笔设计费时,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直至设计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为止。

  5.7本合同款项以现金/支票/转账形式支付。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6.1 发包人责任及义务: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及义务: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并对其正确性、及时性、经济性、优化性负责,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资料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在发包人约定的时间,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因设计人的错误,导致设计图纸及资料需进行更改时,设计人应当及时更改,不得据以要求发包人增加费用,且提交图纸的日期不顺延。

  6.2.7设计人应提供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给发包人,甲乙双方就设计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达成一致后,设计人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作为本合同附件(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根据各设计人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表现提出增加、更换要求,设计人应予以增加、更换,不得要求发包人额外增加任何费用,设计人在未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时,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项目组设计成员。

  6.2.8设计人对发包人提交的资料文件发现有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改正。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设计人应妥善保管。

  6.2.9设计人应按协议约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合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设计图纸会审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并协调和解决施工部门及其它部门(如发包人、监理部门、质监部门等)对施工图所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

  6.2.10设计人应确保在接到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时内派出有关专业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提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

  6.2.11设计人应在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派出设计代表参加有关设计问题的专业会议和联络会议,对关键的、新的施工工艺进行指导施工,对某些关键部位,作出相应的现场检查落实;设计人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设计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参加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各阶段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总体验收等工作,务求达到设计的质量要求和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

  6.2.12设计人应按工程需要及发包人要求参与工程质量验收,负责本工程设计联络工作。

  6.2.13设计人有义务指出施工单位技术上的缺点及对物料及机械的标准及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提出意见。

  6.2.14设计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完成。

  6.2.15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人提供的系统配置清单产品应有至少三个或以上的同档次品牌可供选择。

  6.2.16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

  6.2.17设计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或转让发包人提交的图纸等技术资料。

  6.2.18工程开工后,如发包人需要,则设计人应派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到施工现场人数视工程进度而定,所发生费用均由设计人支付。

  6.2.19施工图设计要求尽量不引用标准图,如确需引用,需向发包方提供标准图复印件。

  6.2.20设计人的设计需在发包人提供的合理的成本控制指标范围内进行,在初步设计审查时核定此限额。如施工图设计造价超过设计限额要求,设计人应免费进行调整,经多次调整后仍未达到设计限额要求的,应经过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7.2发包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设计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设计人需向发包人双倍返还定金,并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7.3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设计人支付所欠设计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7.4设计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或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合格,或未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进行竣工图审核盖出图章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累计超过10天的,发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退还发包人全部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7.5设计人设计文件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应立即无条件进行修改、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按本合同第7.4条执行。

  7.6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合同的总设计费金额相等。

  7.7发包人按阶段付款,设计人只有在完成该阶段工作并经发包人确认后,设计人才可收取该阶段的设计费。如果因设计人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设计任务而造成发包人不认可设计人任一阶段的工作,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发包人有权另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该阶段及该阶段后其他阶段设计费发包人无需支付。

  7.8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擅自减少或更换已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成员(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还发包人全部的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7.9设计人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未付给设计人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发包人付清。

  7.10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8.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所有成果及相关书面文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

  8.2设计人因本项目所知悉或获得的一切发包人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及不合理使用。

  第九条 其他

  9.1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9.2双方约定只有以下人员在以下规定范围内有签字权:

  9.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起诉方向发包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5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9.7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9.9.1附件一:《设计依据》

  9.9.2附件二:《设计服务计划书》

  9.9.3附件三:《项目团队成员名单》

  9.9.4

  发包人(章):

  设计人(章):

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此合同规定的义务及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承包内容:(包工,包料,包安全)

  3、承包方式:工程造价必须包含为实施及完成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劳动、安装、缺陷修复、保险、管理、总分配合,以及合同明示及暗示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费用。

  4、承包价款:

  二、甲方责任:

  1、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

  2、组织各相关方进行验收

  3、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工程结算

  三、乙方责任:

  1、施工范围内保修壹年,按施工安全规范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负责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2、工程完工后清理现场,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其他堆积物,生产的临时设施拆除,做到工完场清。

  3、乙方应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乙方在工作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做出违法、违章行为,其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有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锦江区包江片区农民新居工程三期(C地块)一标段”项目的土石方开挖工程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包江片区,建筑物地下一层地上十八层。

  1.2开挖土方量:约5万方(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二条:承包工程施工范围

  2.1土方开挖工程:规划红线内按照施工图要求的开挖、运输、弃土等,弃土场地由乙方负责。

  2.2以上施工工程所必须的其它辅助工程如冲洗土方运输车、场外清洁等。

  2.3地上、地下障碍物的破除、运输出场等。

  2.4乙方在施工前有义务重新探明和保护红线内地下管线、市政水、电、气、通讯等设施,如因乙方施工造成的损毁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且需经甲方、监理、总包审定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承包工程施工工期

  3.1工程工期:土方开挖工期共计10个日历天。从甲方签发开工令开始计算,连续下雨两天以上由甲方现场人员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技术要求和施工方案

  4.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4.2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和强制性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主。

  第五条:合同价款

  5.1挖运土石方工程(含挖、运、修边、清角);外运单价16元/m3,内转单价7元/m3,以密实现场按实收方计算(该价为含税票价格)。双方约定内转量为1.5万m3。

  5.2以上包干单价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税金等费用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措施费用等全部费用。

  第六条:工程结算和付款方式

  6.1每3万方结算70%,余款45天内付清。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7.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基坑开挖资料以及各地下管线资料。

  7.2甲方对工程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验收。

  7.3甲方按第六条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8.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安排,文明施工。必须服从项管及监理的管理监督,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担的所有施工任务。

  8.2乙方的施工方案必须通过成都市安全监督站的专项审查。

  8.3乙方严格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正式图纸和现行国家施工规范、竣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

  8.4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配设相应的质量检查人员并采取有效的监测手段,认真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监理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监理,如因乙方支付方案本身的安全性和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和安全责任事故,及一切法律后果,其民事责任、经济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8.5办理土方挖运所需政府核批的有关手续以及大型机械进出场手续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6乙方进场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入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交底及教育,施工及管理人员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工程工期:工程的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如若乙方未按规定完成,超过一天20xx元/天(第天贰仟元)计算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连带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9.2若甲、乙方双方有分歧,一时达不成共识,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要求继续施工,不得因此停工或拖延工期。

  9.3当乙方无理后拒不按甲方要求或合同要求履行义务,工程工期延误三天,甲方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同时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4乙方应按照各级政府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

  10.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1.1乙方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工程质量、设备及人员安全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合部由乙方负担;在施工期间,乙方应负责做好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商工作,如因施工而导致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对甲方(含乙方)的处罚,或有关媒体的曝光而对项目造成不良影响,后果概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11.2乙方如在施工中因证照不全、违规违章操作等导致的各类处罚,由乙方负责自行承担(包括其它管理机构对甲方的处罚)。

  11.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结清工程款后,全合同自行失效。

  11.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8

  1、工种、(水电工、瓦工、木工、力工、油工、五项、)

  2、施工项目、力工、扒墙,割沟,楼下扛残土,上料,上沙子,水泥。注;扒墙有一道承重墙,施工时如果物业来挡不让扒,施工方可以帮助协调,如果出现严重后果房主自己处理。因为这是违规施工,只能说是与物业商量办。还有就是房主要求施工方把暖气跑封改到楼道里,也是违规操作,施工方也是帮助协调,如果施工时物业方商量不成,房主自行处理。

  3、水电工、改冷热水,改暖气,安装坐便器,水龙头,安灯,安插座,开关闭火。

  4、瓦工、贴墙地砖,阳台、卫生间、厨房、

  5、木工、平台、吊柜、阳台柜、三个门口、两个大哑巴口、进户门口、窗户口、全是免漆的。卫生间扣

  板、阳台扣板、厨房做个假梁。

  6、油工、刷房子。

  7、甲方也就是施工方,负责清工补料,水泥、沙子、扣板、免漆门窗口。平台吊柜,地砖墙砖,涂料、

  8、乙方负责的、灯、开关、插座、五金、锁、水龙头、坐便、水盆、电线、水暖件、地板,软管。

  9、施工方为一口价工程,总造价,两万四千圆。

  10、质量保期为一年,

  11、付款方式,签合同首付一万圆,木工交工八千圆,油工开工五千圆,验收后付三千圆。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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