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施工合同

时间:2022-02-09 16:54:53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水电施工合同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水电施工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水电施工合同15篇

水电施工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沈丘县北城社区(幸福苑)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在经过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含所有辅助材料)、包设备、包工具用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包施工风险、包技术资料整理、包交工验收、包综合治理等。

  三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水、电、防雷安装工程设计图纸与设计变更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具体工作内容:

  ①材料场内运输、装卸。

  ②施工图纸中安装内容:

  依据设计图纸和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包括所有的上下水、暖气、消防、强电、弱电预埋等)及一切配合和设计变更等工作内容。

  ③所需的结构预留洞口的留设、预埋件、管线槽口开凿、补槽及施工后的现场清理等工作。

  ④施工规范及常规要求。

  ⑤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返工重做。

  ⑥成品保护、设备调试、竣工交验。

  ⑦文明施工要求的场内整齐、清洁等工作。

  ⑧与其它工种的配合施工。

  ⑨预留管道洞口的吊模及混凝土的浇灌(若甲方施工则扣除乙方该部分工作的相应费用)。

  四施工用具管理:

  ①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提供现场及楼层固定电源箱。

  ②乙方自备安装工程所需工具及劳保用品。

  五质量要求

  1.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和当地主管部门的其它有关规定,作为本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

  2.乙方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在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各次质量验收中提出的所有整改意见,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符合要求,

  乙方若拒绝或拖延整改,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六双方职责与权限

  ㈠甲方:

  1.甲方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清洁卫生进行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

  2.切实解决好施工用水、用电、垂直运输的矛盾,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 提供住宿方便(住房及水电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4.制定施工计划。

  5.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

  6. 提供水电暖完整完整图纸2套(竣工图一套)。

  ㈡乙方:

  1.乙方应按图纸设计规定的要求自行组织购进、使用质量合格的材料进行施工。

  2.乙方组织有资质证的技术人员、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服从甲方、监理等有关人员的指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乙方应保管好自己的材料,预防丢失,材料的保管与堆放、工人生活用品、用具等一切由乙方自行解决。

  七合同价款

  1.乙方承包价为准。

  2.工程量结算按20__年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施工期内的有关的文件规定执行,以工程结算总造价下浮16%作为甲方的综合管理费用(含税,除此之外,

  乙方不在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八付款方式

  1.依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为准,其合同附后。

  2.预埋阶段:甲方应按建设单位制定的拨款计划同步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河南省20__年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和有关的最新文件规定及所完成的工程量(工程总造价下浮16%)结算给乙方,结算造价按甲乙双方和业主方最后审定的造价为准,甲方支付乙方总造价(下浮16%后)的97%,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4.乙方保修期(以甲方和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为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保修期满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无利息)给乙方。

  5.乙方承包的本安装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后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所引起的所有修补工作,均由乙方限时无偿修复,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进行修复,甲方可另派专业人员维修,所有费用从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

  6.订立合同后乙方必须交 万元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工程履约保证金,主体结构起一层后,甲方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的50%,并支付乙方工程款总造价5%,主体结顶三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7.以上合同不包括现场变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甲方需要工期顺延,变更造价按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8.如甲方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造成的工程进度滞后,乙方概不负责,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工程竣工后此协议作废。

  十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电施工合同2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兹有 工程,由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

  第三条:承包方式 :

  第四条:工程价款

  1. 工程价款 :

  第五条:付款方式 :

  第六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为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

  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程可以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非乙方原因得气超过4个小时以上时;停水停电停

  (4)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3.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元。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第八条:材料设备:

  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后双方的工作和有关责任

  1. 甲方:

  (1)进场前 天内,甲方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为乙方提供施工人员生活住宿场地,并在乙方进场前办妥本工程报建和消防以及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用水用电热力电讯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的需求;

  (3)协调施工现场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施工次序,保证乙

  方顺利施工;

  (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5)组织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的验收和签证工作;

  (6)负责本工程涉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7)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情况;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本工程保修期为个月。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电施工合同3

  甲方:

  乙方: **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xx州水务局 将xx结古镇禅古新村0.4kv~10kv线路工程承包给xx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0.4kv~1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

  一、工程名称: xx水利配套基础设施(供电)工程

  二、工程内容: 0.4kv~1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工程

  三、工程地点:xx

  四、设计单位:xx

  五、工 期: 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五、质量标准: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

  六 、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

  (¥ )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语言:汉语

  二、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 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 、甲方项目负责人:

  二 、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 、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四 、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四条 甲方工作

  一、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相应土地政策性划拨,给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的便利条件。

  二、甲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实施监督,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开、竣工时间由甲方确定。

  四、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技术交底。

  五、甲方可向施工项目部在本地区提供生活费和材料及机械使用费。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 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xx结古镇禅古新村建设0.4kv~1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 施工任务。

  二 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 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 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 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

  六 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管理规定和其它施工单位的相互配合。

  七 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八 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

  十 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承担相应的重建保电工作。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评定部门:由甲方确定。

  第七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青海xx电力公司生技部、供电所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第八条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预付工程款造价的30℅。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

  二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第十条 竣工决算

  一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一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二 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xx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 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州水务局 乙方: xx水利水电工程局

  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行:

  账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电施工合同4

  甲方(发包单位): __电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 __水电有限公司电站引水工程建设维修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望双方共同执行。

  一、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点):

  1、水库清淤(高树岭电站水库清淤、尾水河道清淤及拓宽。),工程价款360000元整。

  2、旧大坝加固(花香一级水电站旧坝),工程价款700000元整。

  3、引水渠道清淤及加固(花香一级水电站3.8KM引水明渠清淤及加固;文星水电站2.2KM引水明渠清淤及加固。),清淤50元/米,混凝土加固500元/米。

  4、引水隧洞衬砌加固(花香二级水电站800米隧洞衬砌加固工程),包模板2300元/米。

  二、承包方式: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

  三、甲方要求乙方进场及竣工时间:

  年 月 日进场施工, 年 月 日竣工,雨天顺延。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或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施工,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更改尺寸,隐蔽工程应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安全,不得违章操作。

  五、乙方应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不得偷工减料,若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材料费及工资,由乙方自负,同时应做到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求美观。

  六、付款办法:

  1、总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陆佰贰拾万元整;

  2、施工期间至验收前,每个月底甲方根据乙方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按造价的 50 %付给作工料费,剩余 5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结算付清;

  3、在施工期间甲方若违约无法按工程进度付款,造成乙方停工待料,而拖迟工期,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若无故拖迟工期则后果由乙方自负。

  七、乙方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若发现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补充协议:

  甲方: (公章)

  法人代表:

  乙方: (公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水电施工合同5

  承建人(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_________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楼(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施工现场条件:_________________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包人工、包主材、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辅材、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本项目设计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水电安装及其附属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①弱电﹙包括楼宇智能化、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可视对讲系统等﹚预留预埋(并穿好钢丝)及安装;

  ②室内外所有一切给排水、室外落水、阳台排水及空调排水的预留预埋(并穿好钢丝)及安装;

  ③强电的预埋与安装、调试检测工作;

  ④楼宇防雷接地的安装、调试检测及验收合格工作。

  3、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并组织完成。

  三、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_天;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承建人(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水电施工合同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营变电站引水工程。

  2、工程地点:上营村。

  3、工程主要内容:1500米DN40给水管道安装。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8天,预定20xx年4月2日至20xx年4月10日止。

  三、工程承包价及其它

  总承包价80000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款项。

  四、合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规划、设计、施工所需的相关要求及数据;

  2、监督工期及工程质量、施工进度,配合乙方做好与工程相关的协调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组织施工。

  2、乙方保证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每个单项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打扫施工现场。

  五、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标准。

  2、工程竣工验收后达到建设局要求,方为合格工程。

  3、主要材料进场前必须提供样品合格证明,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及监理方共同认可,方可进场施工。

  六、付款方式

  工程结束付50%,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50%。乙方开户名称:禄丰万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禄丰农行营业室

  账号:309801040003724

  七、工期延误

  若甲方原因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则按500元/天罚款。工期严重滞后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支付。

  八、工程保修期

  工程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后一年。

  九、安全施工要求

  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甲方及监理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好相关设施和保护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并做好安全预防工作。乙方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发生,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合同法规定标准进行赔偿。

  若甲方在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未将款项付清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供水。

  双方如发生纠纷,通过协商未达成协议的,由禄丰县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双方二份,

  十三、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年 月 日

水电施工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将碧桂园二期内粉刷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其承包价格为砂浆粉刷,每平方米壹拾叁元整,工程完工以实际面积结算,门洞口、窗洞口、阳台洞口不去,按全面积计算。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内墙面室内粉刷(内阳台墙面由甲方负责完成)。

  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施工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搞好工艺,服从甲方、建设方、监理的管理,把好质量关。

  2、节约材料,不能有浪费现象,更不能有隔夜灰,如遇甲方、建设方罚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工人不得在场内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贰佰元。

  4、严把安全关,不准酒后上岗,不准违规操作,严格按照甲方工程安全规章管理制度施工。如有违规操作出现安全事故,其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自行承担。

  5、工地现场不得打架斗殴,不得偷摸扒窃,如出现以上现象,除罚款每次贰仟元外,交移公安机关处理。

  6、按时按合同约定,积极付给一线工人工资。不得截留,不得另作它用。

  如出现以上现象,调查属实甲方可以代付,并处以应付款的一倍罚款。

  7、墙面没有空鼓的,出现裂缝由甲方负责修补完成。

  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完工前甲方、建设方、监理方向乙方交底。

  2、按时按合同约定,给付乙方工程款。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每栋按乙方完成的工程量(70%)支付生活费用,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工程的90%,余款待工程验收后一月内付清(年底付清)。

  此合同一式贰份,签字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水电施工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水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

  三、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与内容:所有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图重大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四、 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在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前竣工。

  乙方配合总包单位在总包方预验收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务,经调试并自检合格,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五、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六、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消防及弱电)、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采用固定劳务单价方式。

  七、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风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税金等各项费用。

  八、 付款和结算方式

  工程款支付:工程量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于建设单位支付该项目工程款到账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按比例给予支付。保修期1年。

  九、 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根据主合同相应顺延。

  十、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未计价材料)均由甲方采购供应,所有辅料(计价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2水电安装的所有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一、 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按时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弱电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甲方指定现场负责,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负责有关签证。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材料保管场所。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况,检查乙方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和持证上岗情况。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责任

  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施工现场水、电材料上下车及现场转运。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5)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或用在非本项目上,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6)在没有交付甲方时前必须保护设备设施,做好成品保护。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其情节拒付乙方所有做工工资等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双方约定的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该分项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工期延误按总价1%/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或解除合同,另行安排劳务班组作业,或另行增加劳务班组作业。

  在施工中如乙方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返工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总价2%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按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调派,有故意刁难、停工、罢工、不服从管理行为的甲方及其项目部有权终止其合同并取缔乙方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进行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甲方按20xx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8)以上违约金,凡未指明的,均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款中直接扣除。

  十三、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文明施工,不浪费材料,不出安全事故,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如不服从管理和安排,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凡因错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安全保护和甲方提供的水电材料,如发现浪费材料和不保护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罚款。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乙方必须为进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5、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十五、未尽事宜,又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水电施工合同9

  发包单位:xxxx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落实岗位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工期与安全生产,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内容:xxxx工程水电安装工程;

  二、工程承包方式:双包性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确保优良)。

  三、承包范围:

  1.本工程施工图纸中的全部水电安装工程。

  2.所有与水电有关的穿墙洞口、板面洞口线管和水管、电箱和线盒的预埋和洞口的封堵。洞口封堵必须在装饰工程施工时全部完成且达到装饰验收标准。

  3.乙方必须义务配合甲方分包的其它工程的班组施工。

  4.上级主管部门至工地安全文明检查的一切准备工作和隐患整改工作。

  四、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完成。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天数提前35天完成。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正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

  五、质量标准:

  1.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乙方必须交于甲方保证金叁拾万圆整。(保证金于主体封顶后无息退还 ,于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 。)

  2.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验收。

  3.工程质量保修期和工程质量保证金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要求执行。

  六、安全文明施工

  1、遵守甲方及业主有关文明施工、安全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现场使用的设备无条件满足业主的安全要求,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破坏密目网,安排一至两人专门从事清扫整齐工作,若因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等原因引起业主对甲方的罚款,甲方均从乙工程款中扣除。

  2.安全方面

  乙方要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签好安全合同,所有乙方施工人员自费办好暂住证,带好身份证,违者不得上工地施工,严禁使用童工。不得在工地赌博酗酒,施工中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施工,严禁野蛮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违者从严罚款100元/人次,所有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概不相关。

  七、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本工程约定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为: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主合同中的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执行。(包含税金、管理费)

  八、甲、乙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按图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施工用电乙方必须安装电度计量表。当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或业主(或监理)的正确指令和发生施工质量、工期等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分包合同,更换分包队伍,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对乙方施工人员不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对其进行调换。并且每次处罚人民币20xx元。

  4.乙方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和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在施工期中不得打架斗殴,凡因打架斗殴引起的后果均有乙方承担,并对当事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由乙方代交,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所有水电预留必须一次性到位,如有出现后凿的(设计变更除外),每处罚款20xx元。

  6.水电安装必须与土建同步施工,乙方无任何理由延误钢筋工班组、泥工班组、粉刷工班组的施工工期。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的主体结构砼的每次浇筑日期。若乙方延误甲方各部位结构和装饰施工时,甲方有权安排作业人员进场水电安装施工,其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甲方将以双倍的价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且每次处罚人民币伍仟元。

  7.乙方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产品保护意识(包括工地其他单位产品),对产品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承担产品保护责任。

  8.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介绍其他班组进行转包或中途停工以任何理由加价,否则甲方将有权收回施工协议,重新安排施工班组,乙方此前完成的工程量计价按50%结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已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双方结清工程款项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已双方各执二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水电施工合同10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因工程建设需要,乙方承包四川科芯公司办公楼水电施工工程内的建筑安装总承包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承包施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基础工程、结构主体工程,附属工程预埋、安装、进出材料装卸等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所包含的图纸内容。

  (1)基础及主体工程:避雷、预埋各种管道、预埋洞口(如落水管、空调管落水、厨房、厕所等);

  (2)装饰工程:各种电箱盒的预埋安装、本工程的外墙、落水管等管道安装。

  三、结算单价和付款方式

  1、承包方式:双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计价方式:按总建筑面积计价,总施工建筑面积m,12每平米按元/m结算;

  3、付款方式:本工程三层现浇板浇筑完成八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水、电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50%,主体全部完工8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水电总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除总价款的5%外,剩余的35%10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四、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施工方法等方面进行咨交底;

  3、对乙方施工人员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工作进行交底、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

  4、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工程款,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按同期建设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施工欠工程款利息。

  5、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临时住宿。

  五、乙方责任

  (一)质量责任:

  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工、施工规范、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到约定要求;

  3、乙方必须提高质量意识,实行自检、交接检专职,严格按照规范施工。

  4、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甲方验收程序验收,上道工序完成后经自检合格,再由甲方及监理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二)工期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认真编排施工计划,每月每周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计划,确保甲方的关键工序、关键工作顺利完成;

  2、不可抗拒自然因素、自然灾害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3、乙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辱骂甲方,建设单位、监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违者罚款200元整,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场地打架,违者罚款1000元整;

  4、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工期完成承包工程内容或影响甲方关键工序工期,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

  5、乙方的施工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必须返工至合格,返工的工料及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损耗金额两倍违约金;

  6、乙方由于劳动力不足,不能保证正常施工,又不采取有力措施整改,甲方有权派人员打突击,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种类型发生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解出后48小时内无条件退场,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40%结算价款,且付款时间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周内支付。

  六、有关事宜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合同内容履行完后自行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电施工合同11

  总承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认总承包人鉴定的杭州余杭区文昌高级中学改扩建项目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条款的前提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就杭州余杭区文昌高级中学改扩建项目工程的水电、消防、暖通等的`所有设备安装工程的分包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分包工程内容及范围:水电、消防、暖通等的所有设备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及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水电、消防、暖通等的所有设备。

  第二条安装工程分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标化,材料自行采购,招标文件要求指定产品规定采购进入。

  第三条工程施工期限

  一、根据总承包合同的要求以及总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商定本分包工程的施工工期与总包同步竣工,开工日期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准。

  二、涉及分包工程内容延误工期,发包人(建设单位)签证,工期相应顺延。由于分包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一切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

  三、如总包方自身的原因造成未能按期完工,分包单位工期相应顺延,与分包单位无关,一切责任由总包单位承担。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及投标书承诺,本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合格等级,并确保验收通过。

  二、本分包工程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应的“质量验收范围”及评定标准和消防验收标准作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

  三、如因分包原因达不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分包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分包方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规范、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建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装材料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品牌、质量等级、产地要求,确保分项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如发现违规施工,经总包方提出后,分包方仍不整改,影响了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的评定,总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结算

  一、工程费用取费标准:按本分包工程合同价加本分包工程结算调整增加的总价为基数,交总包方10%的管理费,临时设施生活区及一至三级施工用电由分包单位无偿安装,以后的施工用电及维修由总包单位自行管理。

  二、工程款的支付方法:每月已完成工程量经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建设单位总包方审核后的70%经总包方扣除相应的费用后支付给分包方,分包方的工程款支付方法与总包方同步进行,工程竣工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并达到合同要求;整体工程结算审定完毕后三个月内支付至本分包工程结算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保修金(不计息)。

  第六条双方职责

  一、总包方职责

  1、向发包人领取施工技术经济文件,及时向发包人收取工程款。

  2、确认分包方编辑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实施。

  3、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

  4、在接到分包方结算和交工验收资料后及时组织向发包人结算工程价款,并按本合同规定与分包结算工程款。

  二、分包方职责

  1、组织协调与安装工程有关各方面关系,组织质量、环境、安全、文明标化等各种审核,并组织有关部门的检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2、本分包合同内容必须自行完成,自报月形象进度款,不得再转包分包。如擅自转包分包,总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分包方负责组织工程管理班子(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施工前必须上报总包方,班子人员名单在工程施工前另行书面报总包方,并附上岗复印件),负责工程一切技术及管理工作,工人进场前必须将进场人员的花名册报总包方,特殊工种人员附上岗证复印件。

  4、随时受总包方监督及指挥,外来合同工应“三证”齐全,并办理好暂住证等手续。

  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承包合同内规定履行,除竣工日期顺延外,补偿乙方由此而发生的经济损失,若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或设计重大变更等,造成的停工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甲方配合乙方向业主方申请补偿,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工资,甲乙双方未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可以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乙方未能按双方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返工、返修费用,包括材料费全部由乙方承担,使甲方工期延误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乙方盲目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违反安全操作规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浙江杭州合同促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总承包方持二份,分包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电施工合同12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水电施工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相结合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

  3.1、依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设计变更及会审纪要显示的全部主体工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图纸所示内容甩项,如有发生将按市场价格的三倍扣除乙方工程款。

  3.2、乙方按照要求自备以下机具、工具、辅材:

  3.2.1、包含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乙方按照图纸计算材料用量单,上报甲方采购、做到活完料尽场地清

  (1)给水系统预埋及安装;

  (2)排水系统预埋及安装;

  (3)给水设备安装及调试;

  (4)采暖系统预埋、安装(地暖除外);

  (5)照明系统线路设备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6)避雷、接地系统的安装;

  (7)消防水电系统的预埋及安装;

  (8)电视、电话、网络、安防智能化等弱电系统的线路预埋,保证畅通。

  (9)包括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临水、临电安装及维修。

  3.2.2、承包内容:水、电系统所有管线安装出散水距离均按1500mm施工,承包范围内的管线防锈防腐、保温;所有预留洞及套管的留设及封堵,管井清理、管道及箱体的预留预埋、相关实验调试(包括配合外网施工单位完成系统综合调试验收),设备设施的就位与安装调试,弱电预埋管路应带铁丝并保证畅通。乙方自行配备电焊机、水钻、电锤、套丝机、手提切割机等机械设备(甲方不提供给乙方使用工具)。

  3.2.3乙方负责验收钢筋前顶板的清理,必须有专业人员把现场清扫干净,方可交给下一班组,如有垃圾未及时清理影响下班组施工,公司将派专人清扫。按每天每人三个工日计算,按计时工 150 元/天(含管理费一个工日),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主体结束以后的清理;如到时未按合同要求去做。甲方将直接派人,每一个工日按三个计算(含管理费一个工日)。在竣工结算时此费用从乙方中工程款扣除。

  3.2.4上工地必须戴安全帽,外边操作系好安全带,发现一次不戴安全带、安全帽者罚款50元,从工程款扣除。

  3.2.5乙方无条件服从公司和甲方的管理,按图纸施工;不得甩项如有甩项将按市场价格的3倍扣除乙方。

  3.2.6允许偏差按规范,若偏差超出规范以上验收过不去的,每次罚200元,立刻派人处理,情节严重者的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面负责。

  3.2.7 乙方进场工人必须是熟练的技术工,服从公司和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工作中任劳任怨,因无故顶撞甲方公司管理人员的,发现一次处罚300元,情节严重将对该班组处罚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条、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人工、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交工 。

  第三条 、施工进度、质量及文明施工

  1、 严格按甲方所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保证在月达到主体节顶 。(注:因材料、停电、天气等原因造成的主体不能按期完成,、工期可顺延)。

  质量达到优良工程等级标准严格按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变更及现行国家技术规范、工程验收标准执行。

  2、由于乙方人员不足和其他原因造成工期延慢,每拖一天罚款3000元。

  3、施工人员施工期间必须按照建筑安全操作规范及工地的规章制度进行施工,

  若违章操作、野蛮施工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中,工程质量差,进度达不到要求,现场文明施工做不到,甲方有权利令其退场,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50%给于结算。余款作为赔偿费用。对于监理,业主的罚款公司将加倍处罚。

  第四条 劳动纪律:

  A、 乙方除严格遵守总承包单位针对本工程制度的有关规章制度外,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于清退出场、不予结算或按已完工程结算50%的处理。

  1、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2、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人员少,质量次,进度不能保证的。

  3、无故停工,中途退场的。

  4、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顶撞、侮辱、谩骂、殴打甲方管理人员的。

  5、群众赌博、打架斗殴(含内部)、喝酒闹事和有盗窃行为的。

  五、合同价款:

  1、甲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工费、管理费和利润的总价(此价格在施工中不在增加),竣工以实际建筑面积结算。 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存在的问题有乙方自行搞定监理。

  六、付款办法及结算方式:

  6.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付款进度与业主付款同步,工程进度款支付按照施工进度的计划每月20日前由施工队填报本月完成工程量,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报项目部结算室进行统一上报,每月根据业主付款情况按一定比例支付乙方当月工程量款,主体结构完成支付已完工程量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0%,工程移交给甲方并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后30日内付至结算总款的95%,留5%作为质量保修金,工程保修期满30日内付清余款,工程保修期二年。

  6.2承包方应具有一定垫资能力,不得强行索要工程款。

  七、工程质量等级:合格,(主体工程为优质结构)

  八、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自己复印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图纸会审、变更、技术交底找甲方领取,复印后及时上交)。如有变更图纸、技术交底,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给乙方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并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对不合格工程勒令限期整改。

  (3)、保证原材料及时无误地供应到现场。

  (4)、甲方派生产经理一名、技术员一名,复验核查上报监理。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施工必须接受甲方审验,对所属人员进行施工安全、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教育。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工长、施工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取样员以及特种工、操作人员、架子工、电焊工、电工、等)都必须证件齐全持证上岗。施工人员进场十日内,乙方及时向甲方或公司报施工管理人员、特种工人员和职工花名册、并办理务工许可证、临时户口暂住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罚款。

  (2)、乙方组建一支过硬的项目管理人员。乙方代表及工种专业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跟班作业,离开工地时应向甲方负责人请假,并另行安排人员负责工地工作。

  (3)、乙方应根据甲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组织劳动力。农忙季节施工人员不低于正常施工的80%以上,保证连续施工不影响正常工期。如乙方原因每延误一天罚款 200 元。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上级主管部门、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开具的质量、进度、安全处罚单。

  (5)、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合同书有效期: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乙方完成合同书内的工作内容工程款付清后即截止。本合同书条款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条款与本合同共享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水电施工合同14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地 址: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地 址:

  兹有 工程,经过投标、议标、决定由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

  第三条:承包方式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调整

  1. 工程价款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做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窝工损失或其他得有关损失;

  (5)合同条款以外得其他增减或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六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为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程可以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非乙方原因得气超过4个小时以上时;停水停电停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3.由甲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支付由此给乙方造成得窝工损失及其他增加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4.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 元,反之每提前一天奖励 元。但奖罚累计不超过总造价得2%。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第八条:材料设备:

  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后双方的工作和有关责任

  1. 甲方:

  (1)进场前 天内,甲方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为乙方提供施工人员生活住宿场地,并在乙方进场前办妥本工程报建和消防以及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用水用电热力电讯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的需求;

  (3)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4)协调施工现场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施工次序,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5)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6)组织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的验收和签证工作;

  (7)负责本工程涉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情况;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本工程保修期为 个月。

  第十一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 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是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2. 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并将自有机械设备,以及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撤出的一切费用,同时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 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款项,由甲方承担,应退货的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货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其它

  1. 如甲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改变安装范围及条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办理书面签证(为合同附件)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设计和施工。

  2. 工程款项必须汇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银行帐号,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水电施工合同15

  1工程概况

  山口水电站工程是新疆某河流干流梯级开发的最末一级,主要承担发电任务,其次是反调节任务。工程规模属大(2)型,工程等别为II等。电站厂房、尾水渠等其它永久建筑物的级别为3级。厂房采用坝后式布置,由主厂房、副厂房和开关站组成。采用3台机布置方案,总装机为3×47mW,单机流量157.30m3/s。

  2建设工程监理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非常多的特点。作为山口水电站监理部发电厂房分部在施工合同的项目管理中,将三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贯穿始终,通过对施工合同全方位管理,较好的实现了工程预定目标。本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工程监理过程中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

  2.1合同责任的监管监理工程师在执行监理工作中,如果发现施工合同的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时,严格按照国家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对业主和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合理的解释,并做好双方的协调工作,发挥监理的指导作用。山口水电站发电厂房监理部严格执行以下原则:一是检查承包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若与合同法条款规定相抵触,建议业主对条款予以更改,使之符合合同法规定;二是监理工程师在执行解释时,要按照合同文件的先后排列顺序,有序安排,防止忙中出错;三是监理工程师对文件之间的歧义的解释,不能随意修改文件中原定的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四是对于固定总价承包项目,严格按照总价予以结算,不再吸纳各方提出的任何主客观理由,实属各方应承担的风险范围;五是对于合同规定模糊之处,执行大局利益和业主利益等方面周全考虑,协调好多方面的关系。

  2.2工程进度的合理控制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的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审批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计划,同时,严格按计划进行监理,但是,对于承包商提出的组织施工方案,作为监理工程师不应过多干涉。特别是由于业主的某种需要,要求承包商提前完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与承包商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①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②承包人的赶工措施;

  ③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④赶工费用和奖金,以及专用条款相关具体规定。

  以便提高承包方工作积极性。

  对于承包商未能按期完工的,严格按《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GF-20xx-0208)的条款区别对待,特别是如由于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超过专用合同规定百分比的,不可抗力原因的,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工等任何干扰或阻碍,要认真分析,做到公正、公平、合理解决。

  2.3工程价款支付的监管监理工程师在监理项目时,严格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协助业主按期审批工程款,工程款项支付不搞官僚,找理由拖后支付,厂房监理过程中,未有滞后支付工程款现象,确保了承包方按期得到应得工程款,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对于业主提留的保留金和保留金的返还以及由于物价上涨、意外事件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防止造成甲乙双方经济损失。

  2.4工程的变更管理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对工程的变更管理。对于由于增加或减少合同中的工作量;改变使用功能、质量要求标准和产品类型;任何部分施工顺序等原因造成工程变更的,监理工程师要根据工程变更令,从提高工程效率出发,避免造成管理混乱。

  2.5工程分包的监理根据施工合同的通用条件规定,对于未经业主同意的分包项目,承包商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对于业主同意分包的项目,监理工程师要按标准审核分包商的资质,对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得批准,特别是当承包商与业主对分包商的选用发生矛盾时,要做好协调工作,保证工程按质、按期、按量完成。对未经监理批准的分包商,监理应执行不准分包商进入现场施工之权利。

  2.6合同争议与索赔管理

  2.6.1合同争议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建设中发生合同争议时,作为建设监理,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解决:一是监理工程师主动协调解决;二是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请第三方调解解决;三是对调解不成的,则需通过仲裁或诉讼最终解决。本人查阅很多合同时就存在专用条款并无规定,但山口水电站合同中就已作了约定,因此,监理工程师在协助业主签订合同时应提醒其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共同接受的调解人,以便合同发生争议时妥善处理。

  2.6.2索赔管理根据索赔的依据,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公正地判明责任方。施工合同索赔的成立条件是:

  ①与施工合同对照,已造成承包商超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②不属于承包商应承担责任;

  ③承包商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的通知和索赔报告。监理工程师在审核索赔条款时,应认真审核以下项目:

  ①对某一事件的影响可能涉及到承包商成本的增加是否合理;

  ②承包商的取费标准是否正确、合理;

  ③分清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之间是否有出入,防止出现经济黑洞。

  3几点建议

  结合山口水电站厂房监理实践存在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引起同行关注:

  ①重视金结、机电设备订货与土建进度不协调及滞后现象;

  ②重视金结、机电设备安装与土建协调工作;

  ③重视材料供应;

  ④重视处理索赔及时处理。实践证明,本文论述方面,工程监理中能够引起重视,必将对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起到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GF-20xx-0208第二版(20xx年版).

  [2]山口水电站发电厂房工程招标及合同文件商务条款(合同编号:SKDZ-14010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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