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协议书

时间:2022-07-01 18:26:48 转让协议 我要投稿

精选土地转让协议书模板集锦八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土地转让协议书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土地转让协议书模板集锦八篇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1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协议甲方为本协议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协议乙方同意受让本协议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协议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________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

  1.2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以下简称“出让协议”)。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 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 乙方系经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2.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1 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协议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协议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 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5.2 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本协议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天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协议签字日后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

  7.场地交接

  7.1 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协议第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_____日内,将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7.2 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8.1 除另有说明外,本协议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协议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协议第4.1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2 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___用地。

  8.3 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

  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4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5 乙方在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6 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协议第4.1条所定埸地内的边缘地带敷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9.其它权利和义务

  9.1 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协议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9.3 乙方在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内兴建的一切建筑和设施,包括改建、扩建等涉及交通、通讯、消防、环保、环卫、绿化等方面的,由乙方报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乙方的上述活动应符合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_________区的有关规划、_________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各类管理要求。

  9.4 乙方依据本协议9.1条所定内容转让、出租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时,再受让人投资兴办的项目须符合_________区产业导向和整体规划等要求。

  9.5 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承担,乙方应按________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

  9.6 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所有经济协议、契约、凭证等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

  9.7 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

  10.续期与协议终止

  10.1 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协议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

  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年送达甲方;

  (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个月送达甲方。

  10.2 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 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继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

  10.4 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协议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违约责任

  11.1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协议第7.1条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的;

  (2)乙方对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的使用和处置与“出让协议”、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3)乙方未按本协议第10.3条规定将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

  (4)双方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按照11.4、11.5条处理)。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

  (1)日违约金为_________美元;

  (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11.2 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11.3 违约金、赔偿金至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方应继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违约行为终止。

  11.4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1.5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协议第11.4条规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若出现下述情况,同时应以下列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况发生时,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可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计_________个月,宽限期内,乙方仍应根据本协议第11.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2)宽限期内,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

  (3)本条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具体办法为: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扣除协议总额的30%及本协议规定的滞纳金、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赔偿。

  11.6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第9.1条之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工程量的,乙方可至迟在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建书面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_________年。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迟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为准),自9.1条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出_________个月以内的,罚以本协议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个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罚以本协议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罚以本协议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

  11.7 违约事实发生后,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协议。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无论违约方是否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或/和赔偿金,违约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12.不可抗力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前款所称自然灾害仅指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

  1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3.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本协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保密 事先未经本协议对方的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以往协议 本协议的效力超过甲乙双方以往就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或与其相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履行。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

  16.2 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本、附件及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16.3 本协议生效后,国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协议有追溯力的,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协议,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6.4 下列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

  (2)场地位置示意图;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图;

  (4)_________区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和保护管理办法。

  (5)“出让协议”(复印件)。

  16.5 乙方可以自由决定以美元或人民币支付本协议6.1条所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该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卖出与买入价的中间价计算。若付款当日无交易,则以付款前上一个交易日的中间价计算。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费用的,与前款同。

  16.6 本协议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释、理解或不符时,以中文本为准。

  16.7 本协议双方用电报、电传和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自用上述方式发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协议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本协议一方或双方改变其通讯地址的,应于改变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通知协议的另一方)。

  16.7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方式

  1、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元/平方米,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三、付款时间及条件

  1、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万元,(小写: _____________)

  2、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五、补充协议

  1、乙方取得该转让土地后,甲方保证有一条宽为3米的路进场,乙方只有该路永久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3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字第地使用权中的.号),总面积为国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平方米的土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转让地块1 位置详见红线图或宗地图)。

  第二条: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年限为月年,建设年限为日。年月,原土地出让日至年

  第三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转让给乙方(房屋转让契约另订),并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四条: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甲方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元(币种:写))。总金额(大元(币种:)。

  第六条: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时,愿意承担甲方原出让合同(合同号: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壹拾伍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县国土局和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缴纳有关税2号) 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须严格按照原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规则进行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如需改变须经县国土局和县规划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县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付清全部税费后,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土资源局执一份;

  (2)本合同签订时间3;

  (3)(4)本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经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公平合理,相互自愿的前提下,双方签订以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该地块位于威宁县海边村安置区,集体土地证号为:威集用(20xx)第X003号,土地使用权人:耿昆,使用权面积为300平方米,地类(用途):住宅,该宗地四至:西至A205,东至A203,南至威双大道,北至广聚路。(注:该宗土地是由耿昆转让给马关志所有,现将该宗土地转让给赵正国所有。)

  二、转让方式1、甲方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总价为人民币柒拾捌万陆仟元整(¥:786000.00元整),乙方将房屋转让款一次性付给甲方(以银行打款凭条为证)。2、甲方确保该宗土地转让前无任何纠纷,无任何建筑物。3、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依据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建房手续和证件。4、如乙方要求过户,甲方应提供所有相关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支付。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退还所有购买土地的转让款,并且赔偿乙方按转让款的总额千分之五/每日计算。5、甲方需把原政府规划的安置协议,规划许可证,集体使用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交给乙方,以便办理相关手续。6、甲方积极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土地手续办理事宜,该宗土地转让后产权由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证 明 人: 证 明 人: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

  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对该处土地现状及四至界址已经确认,双方就土地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土地使用证书编号为: ,土地使用证总面积 为540 平方米,现已平均划分为八空(每空宽4.25米,前后长15.88米)。甲方为该土地的合法性和现状负全责。甲方转让给乙方土地(以下简称该土地)位于东起第空至第空,总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土地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预付定金元整,建房开工前或 个月期满应付清全部余款。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土地拥有处分权,转让该土地不存在法律法规上的障碍。

  2、甲方保证该转让土地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土地使用证无作任何抵押。

  第五条、权证办理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房屋建成后,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含出让金 国地税等)均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如有不配合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3、房屋建成后,如果乙方须再将房屋转让或房屋所有权变更等,甲方应无偿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2、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预付定金,并偿付违约金万元以及房地产增值部分,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如乙方反悔,预付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超过个月,甲方有权对该土地自行处置。

  第七条、协议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6

  土地转让合同书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议决定,甲方志愿将自己从莘庄村二组及白庙村罗庄农民手中租赁的34.4亩土地及桃树使用权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经营所得归乙方所有,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土地界限及面积等

  土地位置在莘庄村东大渠以东至吉太公路北侧,其中莘庄村二组18.4亩,白庙村罗庄16亩,共计34.4亩。包含土地上种植的所有桃树,水井一口及水泵管道,房屋三间,全部归乙方使用。

  二、土地转让时间:20xx年11月01号---20xx年10月31号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宗土地转让价为:每亩七年所有使用权为柒千元,共计( ),乙方取得使用权后每亩每年付土地租金五百元。(其中白庙村罗庄16亩付给甲方,由甲方付给农民,莘庄村18.4亩由乙方付给农民)。

  四、付款方式:在甲乙双方签字后核算甲乙双方共同债务,甲方应承担债务(),扣除甲方债务( )后剩余金额为( ),乙方将剩余金额分两次付给甲方,在签字之日付( ),剩余部分金额( )在20xx年07月01号前付清,甲乙双方分担的债务明细单作为合同附件。

  五、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如有白庙村罗庄16亩土地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经济总值赔偿给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预乙方使用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违约金计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所投入资金10倍赔偿。

  4、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在该宗土地所征收的任何费用由甲方从转让款中列支。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归还甲方白庙村罗庄16亩土地,水井一口及水泵管道,房屋三间,在合同生效前所有电费人工费应有甲方付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见证方;

  身份证号码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1、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台前县打渔陈镇东仝村二组小地名叫仝其会(仝广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转让给乙方 仝其乾。

  2、地块四至:

  东齐: 西齐:

  南齐: 北齐:

  3、面积:

  二、转让期限:永久

  三、计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元)。 农历20xx年腊月26日付清。以甲方收据为证。

  五、双方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地块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属、亲属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该地块转让费的三倍价付给对方。

  3、乙方在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出现与该地块的争端问题或受到外

  人干涉阻碍等事端,甲方应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纠纷,排除障碍为止,为乙方顺利使用该地创造有利条件。若因甲方化解无效导致乙方不能顺利使用该地或因贻误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覆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向有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见证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8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转让面积270亩,用 第 号,地号 该宗地界地址点坐标详见 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二、该土地转让价值为: 亩× 元=*****元, 乙方同意分四次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次支付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第二次是乙方在取得土地证后,于20xx年4月份支付贰拾万元整(¥20xx00.00元),第三次是20xx年8月份支付贰拾万元整(¥20xx00.00元),第四次是20xx年10月份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伍拾捌万元整(¥580000.00元)。

  三、甲方负责办理转让国有土地使用证手续、办理土地证、契税、交易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由乙方支付。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总价款的* % 违约金。

  四、本协议在执行中如有发生矛盾、争议,经双方协商无效时,转交当地法院裁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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