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峰错时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03 14:06:3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错峰错时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错峰错时工作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错峰错时工作方案

错峰错时工作方案1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xx年行动计划》等规定,现将20xx-20xx年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坚持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实施“一厂一策”管理,确保“六保六稳”,有效推进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

  二、错峰生产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三、错峰生产范围

  对钢铁、焦化、有色(电解铝、氧化铝)、铸造、化工(煤制氮肥、炭黑)、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

  四、差异化管控要求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确定的环保绩效分级、绿色工厂评定、超低排放改造等情况,实施差异化管控。

  (一)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或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施错峰停产。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实施错峰停产;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实施最严格的限产措施(不低于红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秋冬季结束后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或解除限产。

  (二)被评定为B级、B-级、C级、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实施轮开轮停,按照不低于橙色预警减排比例确定停产天数(铸造C级企业按照不少于90天实施停产),停产时长在两个阶段分别落实,生产期间如遇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严格执行应急减排;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按照不低于橙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

  (三)被评定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以及焦化、水泥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并备案公示的企业可豁免错峰生产,鼓励秋冬季期间各市采取协商自主减排。

  (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对城市供热、供气的企业,根据供热、供气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错峰生产措施。按照发改经贸〔20xx〕1351号文件,允许A、B级化肥生产企业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期间自主减排。对满足环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总量小,对稳增长、稳就业、稳外贸等影响大的生产企业,可适度减少错峰。

  (五)错峰生产期间,针对重点涉气行业如出台更严格的管控措施要从严执行。水泥熟料企业错峰生产时间和要求按照《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指导意见》(晋工信原材料字〔20xx〕128号)执行。

  五、错峰生产方式

  错峰生产方式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生产工序(设备)为主,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采取轮开轮停方式实施,对不可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采取整个秋冬季调整生产负荷方式实施。

  六、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联合制定本市错峰生产方案,明确错峰生产企业名单。各市错峰生产方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各市错峰生产方案及企业清单于10月29日前分别报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同时报送电子版),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错峰生产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要对参与错峰生产企业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通过电量分析、现场核查、台账核查、运输核查、在线监控等手段持续跟踪错峰生产落实情况。工信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及时掌握行业内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动态,对各市错峰生产执行情况进行督促督导,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错峰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对秋冬防期间不落实错峰生产的企业,环保绩效评级做降级处理。

  (三)加强工作指导。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各市错峰生产落实情况开展工作抽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服务力度,协调督促企业利用错峰生产间隙期,加快工艺装备、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和更新大修,及时协调解决错峰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错峰错时工作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统筹做好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开学中、开学后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同防”,引导全校学生安全有序返校,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皖教防控办[2021]2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和“一地一策”“一校一策”、“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特制定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错峰返校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对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条块协同联动、师生全面覆盖、家校密切配合的工作原则,以“坚决阻断疫情进校园、确保师生不被感染”为目标,科学制定学校分时错时错峰返校各项措施,确保学校顺利开学,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学生返校各项工作落实,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学生返校工作指挥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指挥长:李琳琦

  副指挥长:杨正清(常务)、赵辉、陈永红、左小云

  成员为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和各学院党委(总支)书记(主持工作副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指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返校所有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生返校工作组,负责落实学校实施方案和校指挥部的各项指令。

  三、学生返校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学生返校时间安排

  1.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秋季学生返校时间为2021年9月3-5日。

  2.分批错峰返校批次安排

  (1)第一批:9月3日,2018级全体学生;

  (2)第二批:9月4日,2019级全体学生;

  (3)第三批:9月5日,2020级全体学生。

  3.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教职工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学生提前返校,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及时将学校返校要求通知到每一名返校学生。对有竞赛等教育活动需提前返校的,请各学院到学生处申请并备案。

  (二)严格返校条件。

  1.在皖师生非必要不出省,并做好开学前14天健康监测,身体健康者可正常申请返校报到,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返校报到,并做好返校途中个人防护;

  2.在省外低风险地区的高校师生,在学校规定的开学时间,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返校报到,并做好返校途中个人防护;

  3.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暂缓返校,待滞留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校,并按规定做好健康管理;

  4.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校,经属地卫生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应继续做好健康监测;

  5.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学生,暂不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并报学校批准后,可返校报到。

  (三)学生返校前注意事项及相关流程

  1.学生按要求做好健康检测,所有学生还要做好返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

  2.学生向所在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申请返校,并报告健康情况和返校行程;

  3.学校确定返校批次后,提前通知学生。学生将乘车类型、班次、时间等信息报送给所在学院班级的辅导员(班主任),汇总后于9月3日前统一报送学生处。

  4.学生按学校发布的返校时间和流程按时返校,注意做好返校途中防护,如报到当天,途中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辅导员和校医院。(校医院联系电话:)

  四、学生返校前工作

  (一)学生情况摸排

  实行学生返校审批制。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全面摸排学生情况,按照《安徽省学生和教职员工新冠肺炎风险人群判定标准》,划分高、中、低等三类风险人群,确定返校学生。对不适合返校的学生逐一告知推迟返校,并将信息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学院做好登记工作;学生必须对自身健康状况和旅居、接触史进行诚信申报并签订《学生承诺书》;对不配合或瞒报行程和病史的学生,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二)返校批次确定和信息发布

  1.根据前期摸排情况,按照学校整体统筹、“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原则科学确定学生返校批次,并提前14天发布。(责任单位:校防控办)

  2.制定《淮南师范学院2021秋季学生返校须知》,明确返校途中注意事项、要求、进校流程等。(责任单位:学生处)

  (三)学生管理实行包保制。各二级学院组织力量对所有返校学生进行包保制管理。包保制责任人要全面掌握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学习生活情况、行为轨迹、心理健康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落实辅导员“三进”工作要求,定时巡查学生学习、生活、就寝等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关注网络舆情,防止学生在网上发布不正当言论。(责任单位: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四)广泛宣传教育

  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校园网、易班、易通达、微信群、公众号、班级QQ群等信息平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开展线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普及教育,确保将疫情防控政策、防控知识等及时传达到每位学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处、团委、校医院、各二级学院)

  (五)心理援助与咨询服务

  制定《淮南师范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咨询与干预制度》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图》。引导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消除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持续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引导师生理性看待疫情,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持续开通咨询电话(心理咨询电话18055492110,政策咨询电话:05546862883),及时回应师生员工、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学校当前疫情防控、教学管理、生活服务等问题的关心关注,解答学校有关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学生处、校防控办、教务处、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各二级学院)

  (六)落实防控保障措施

  1.加强师生健康监测。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的通知》要求,动态精准、分类掌握暑期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单位: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2.备足防疫所需物资。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和教职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配备一定数量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对已经储备的物资要进行全面盘点,清理过期、临期和损毁物品,及时按需补齐。(责任单位: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

  3.大力开展环境整治。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宣传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健康知识,提高广大师生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能力。在开学前,要全面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与预防性消毒工作,特别是要做好食堂、宿舍、厕所、垃圾箱房、电梯、阅览室和隔离区域等的卫生消毒,彻底整治校内卫生死角,有效阻断传染病传播途径,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结合校园环境整治,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确保校园安全。(责任单位: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保卫处)

  4.隔离区安排。学生隔离观察区设在伴月池边独立二层小楼。隔离观察区相对独立、设施齐全,防护防疫用品配备到位,并明确了隔离办法、要求。积极落实与淮南市卫生防疫部门、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的联络人及联络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单位:校医院)

  5.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检查食堂和校园供水设施设备,配齐配足洗手设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材物料进货渠道定期摸排和冷冻冷藏食品定期检测制度,确保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

  6.积极推进疫苗接种。继续做好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等工作,引导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师生积极主动尽早接种,努力做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师生“应接尽接”。按照“属地管理、知情自愿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对未接种疫苗的学生,要积极联系当地医院和接种点,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切实筑牢校园防疫屏障。(责任单位: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7.做好线上教学准备。综合考虑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教育教学安排,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线上线下随时切换。(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五、返校报到期间工作

  (一)信息跟踪

  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等采取“人盯人”措施,全面掌握学生返校日行程动态,进一步摸清、准确掌握返校学生返程信息、健康状况等情况。(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学生处)

  做好对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接站(待)工作。加强学生返程安全提醒,制定旅途防护措施,推送给每位返程学生,指导学生自觉加强安全防护,并主动配合沿途疫情防控工作。科学预测返程高峰及时间,指导学生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及线路。鼓励有条件的家长用私家车送学生返校,即送即走。(责任单位:校办公室、各二级学院)

  (二)健康监测

  1.身份和“健康码”核验。学生在进入校门前须间隔一米以上,进行学生证或身份证,以及“健康码”和行程卡核验。注意要快速检测,减少学生在门口的拥挤,身份和“健康码”、行程卡核验后,学生迅速离开检测点。

  2.校门测温及行李消毒。身份和“健康码”、行程卡核验后,进入体温测量通道。根据学生人数合理设置好入校通道和体温检测方式,保证学生能有序、分散、快速进入校园。在校门入口处安装热成像测温仪,设置测量体温处(搭建帐篷),对返回校园的学生全部进行体温测量及行李消毒。送行学生家长等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在校园出入口增设医疗服务观察点,做好特殊情况的问询、登记、处理工作。准备好应急车辆和专用送医车辆,车辆驾驶员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车辆每次使用后消毒,接运发热等异常的学生期间,车辆不作其他用途,车辆仅乘坐相应学生、驾驶员、医护人员。在9月3-5日学生报到期间,各学院安排辅导员到校门口协助解决进门检测事宜。(责任单位:保卫处、校防控办、各二级学院)

  3.材料验收。各二级学院负责收集核验《学生健康承诺书》《核酸检测报告》等材料,归类存档。(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三)交通疏导管理

  所有自驾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保卫处协调交通部门负责校门口送行车辆停放,确保停放规范、学生通行有序,加强对校门口不能进校的家长自驾车辆的疏导。(责任单位:保卫处)

  六、开学后工作

  (一)严格落实校园管理

  坚决落实“非必须不离淮”“非必须不离校”的原则。对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1.外来人员确因公务需入校的,须提前联系学校并获批准后,由学校按照健康标准确定入校人员名单;严格执行入校时查验身份、体温检测、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由工作对应部门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并落实卫生措施,避免人员之间手部及身体接触。

  2.教育教学时间内教师员工进出校门,要严格落实身份查验、体温检测、“健康码”检测等流程。对缺勤人员及时追踪登记。

  3.学生返校后,要严格遵守学校进出管理规定。因考研复试、就业招聘、生病医治、校外走读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需经学校学生处批准,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去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学生外出回校按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登记。(责任单位: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二)密切监测学生健康状况

  1.继续落实晨午晚检、“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宿舍配发学生体温计,返校学生每天按照要求测量体温,各班安排专人负责对本班学生体温测量结果进行统计,并报告辅导员,检测结果实行每天通过疫情上报系统日报告、零汇报。如有发热(达到或超过37.3℃),应第一时间报告校医院。

  2.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公共场所通风消毒,严格执行食堂和用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浴室管理,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责任单位:校防控办、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各二级学院)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1.严格实行入校人员资格审核、测温亮码和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因基建维修、物资采购、后勤服务、对公业务等确需进入的校外人员,需同时查阅防疫行程卡。(责任单位:保卫处)

  2.加强校园重点场所管理。加强校园内部各功能区域及楼宇间管理,减少不同区域间无关人员流动,减少交叉接触。对门卫区、教学区、运动场所、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公共浴室、卫生间、职工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加强防控监管。各场所做到合理安排,控制人数和流量。

  3.全面排查校舍隐患。要在开学前,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校园周边等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遭受水灾洪灾学校的围墙、校园楼宇地下室、学生生活区、教学楼、实验室、校内水电设施、校园周边山体等重要部位的检查巡查,做到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校舍安全。

  4.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在开学前,聚焦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点人群,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管理,防止宗教、邪教向学校渗透。(责任单位:保卫处、教务处、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团委、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物业公司)

  (四)统筹做好教学工作安排

  1.统筹做好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制定、有序实施新学期教学计划,制定教育教学应急预案。视疫情防控情况,统筹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工作方案,确保新学期教学如期进行,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线上线下随时切换。

  2.统筹做好实践教学安排。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课程,根据条件,分批次合理安排,减少聚集,逐步完成,保证实践类课程和活动开展时所需的防疫物资必须到位。校外实习实训,要与实习单位做好协调对接,并安排专人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制定实习计划,妥善安排实习指导老师、实习生的食宿住行等,尽量做到“两点一线”,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

  (五)加强学生日常教育管理

  1.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做好返校学生的思想工作,减少和消除学生间恐慌、猜忌和歧视行为,稳定学生情绪,努力形成互相关爱、互相帮助、互相理解的良好风尚。

  2.科学组织开学典礼。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鼓励采取线上、户外、分批错峰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学典礼,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安全健康。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持续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严防“疫后综合征”。完善心理预警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和教职员工调整好状态,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和学习生活。

  4.上好“开学第一课”。认真组织开展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安全教育、新冠肺炎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教育、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等。

  5.扎实抓好控辍保学。对无故不到校上课的,要及时跟踪了解情况,经排查确定辍学的要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6.落实精准帮扶。对学习困难、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和建档立卡的学生加强帮扶,制定帮扶方案;实行“一人一案”,帮助其完成学业。

  7.加强学生活动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组织谁负责”要求,严格控制大型活动和聚集性活动的审批与管理。原则上在校园内举办的大型活动以及有外省人员或外籍嘉宾参与的活动暂停或推迟举办;必须举办的需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和活动主管部门报批,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方可举办。学生军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订工作方案,配备好学生军事训练必要的防疫物资,按计划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责任单位:学生处、各相关单位、各二级学院)

  (六)切实做好日常生活服务

  1.保障食堂、校内超市、理发店、浴室等生活必需服务单位的正常开放,不得擅自停业、歇业、涨价,以满足日常生活需求。要求校内超市物资准备充足,并适当延长营业时间。(责任单位: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保卫处)

  2.在校门口处设立专区用于快递存放,学校可帮助联系物流公司为学生提供服务,加强对快递人员进校的管控。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倡导学生减少网上购物。(责任单位: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保卫处)

  (七)持续加强宣传教育

  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学生,消除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在校园醒目位置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提前制定舆情应对与引导预案,警惕负面舆情发酵。及时发现和报道教职员工和学生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弘扬正能量,树立新风气。(责任单位:宣传部、各二级学院)

  (八)加强应急处置

  1.加强联防联控。加强与卫健、疾控等部门的联系对接,确保学校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的高效运行,确保疫情防控措施细化到岗,责任到人。(责任单位:校防控办)

  2.制订完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工作队伍,加强应急工作人员培训。要结合实际,制订发热病人处置、全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场景应急演练脚本,开展桌面推演或实景演练,确保出现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责任单位:校防控办、保卫处)

  3.加强值班值守。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完善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监管,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校园疫情防控相关輿情引导与管控,提前做好风险排查与处置预案。(责任单位:校防控办、相关责任单位)

  4.加强异常情况处置。对返校时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其他明显症状的学生,立即报告校医院,由校医院按照《淮南师范学院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处置;对符合返校条件但未按规定批次提前返校的学生以及“暂不/暂缓返校”却提前返校的学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与家长保持通讯渠道畅通,精确统计到校学生人数,发现应返校而未按时返校的学生,立即联系其家人,有关信息及时上报。(责任单位: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七、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到位、防控机制严密到位、防控措施严实到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教职员工和学生及家长要落实个人防护责任,配合学校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实报告有关信息。

  2.工作落实落细。各部门各学院要科学谋划,精准施策,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统筹做好开学前的安全检查、信息发布、调查摸排等工作准备,全面落实开学期间的报到安排、返校预检、出入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严格执行开学后的健康监测、日常管理、教育引导、卫生消毒、生活服务等工作要求。要建立与淮南市疫情防控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定点医院)等单位的工作网络,实施联防联控。

  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学生返校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部门各学院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认真落实方案要求的各项工作,梳理居家、路途、学校等各项工作接口,紧盯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具体流程,明细操作标准,规范具体要求,做到精准到事、精准到人。各部门各学院负责人要严明工作纪律,严实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学院包保责任,辅导员班主任要做到“点对点”、“人盯人”工作要求,责任到人,形成严密的责任闭环、管控闭环、工作闭环。

  3.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学校成立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组,从信息排查、方案制定、条件保障、安全排查、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督查检查。确保件件落实落细,实现闭环管理、精准防控。建立健全开学后日常监督检查和问题通报机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防控措施,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筑牢校园防控防线。

错峰错时工作方案3

  为确保返校学生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和健康保护,根据上级要求,学校决定实行错峰开学,学生分期分批返校,返校学生分别从北门及集美苑、思明苑公寓区进入宿舍,同时进行体温检测。具体方案如下:

  一、从学校北门进入

  (一)学生步行返校:

  1.学生到达学校北门后,凭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经工作人员确定后,到达列队区域依次排队测温;

  2.到达设在北门口通过电子测温仪测温(备用手持电子测温计);

  3.体温正常的进校后,返回各自公寓区;

  4.体温异常的(超过37.3度),由工作人员带到复检区再次测温,如体温正常的予以放行,异常的由工作人员带到观察区,等待医务人员检查。

  (二)学生乘车返校:

  1.学生从下车区下车后(不准进校,停留在校门路边),凭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经工作人员确定后,到达列队区域依次排队测温。后续流程参照步行返校的流程。

  2.人员下车后,车辆立即离开校门口区域,不得停留在道路中,以防道路堵塞。

  备注:测温区设在北门出口(备用手持电子测温计);复检区设在北门口外广场;观察区设在伸缩门外广场公交立站一侧(安排一名医务人员)。

  二、从集美苑(三期公寓)进入公寓区

  (一)学生步行返校:

  1.学生到达集美苑后,凭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经工作人员确定后,到达公寓门岗前列队区域依次排队测温。

  2.在门岗经电子测温仪测温(备用手持电子测温计);

  3.体温正常的进校后,返回各自公寓区;

  4.体温异常的(超过37.3度),由工作人员带到复检区再次测温,如体温正常的返回公寓区,异常的由工作人员带到观察区,等待医务人员检查。

  (二)学生乘车返校:

  1.学生从天马路三校公寓区大门前下车,步行到公寓区门口(车辆不准进入三校公寓区),凭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经工作人员确定后,到达列队区域依次排队测温;后续流程参照步行返校的流程。

  2.人员下车后,车辆立即离开公寓门口区域,不得停留在道路中,以防道路堵塞。

  备注:测温区设在公寓大门(备用手持电子测温计);复检区设在大门右侧铁门前前;观察区设在门岗前10米左右与旺角商业区的路口(安排一名医务人员)。

  三、从思明苑(东区公寓)进入公寓区

  (一)学生步行返校:

  1.学生到达思明苑后,凭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经工作人员确定后,到达公寓门岗前列队区域依次排队测温。

  2.在门岗经电子测温仪测温(备用手持电子测温计)。

  3.体温正常的进校后,返回各自公寓区。

  4.体温异常的(超过37.3度),由工作人员带到复检区再次测温,如体温正常的返回公寓区,异常的由工作人员带到观察区,等待医务人员检查。

  (二)学生乘车返校:

  1.学生从天马路思明苑公寓路口下车,步行到公寓门口(车辆不准进入公寓区前方道路),凭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经工作人员确定后,到达列队区域依次排队测温;后面流程参照徒步来校人员。

  2.人员下车后,车辆立即离开公寓区路口,不得停留在道路中,以防道路堵塞。

  备注:测温区设在公寓大门(备用手持电子测温计);复检区设在门岗左侧区域;观察区设在门岗对面区域(安排一名医务人员)。

  四、工作人员及时间安排

  现场工作人员由学生政工干部、保卫干部、保安人员、医务人员负责。报到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6:00,其它时间由公寓中心社区辅导员和保安人员负责。

  辅导员参与配合完成秩序维护和体温检测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北门:报到当日所涉及学院的辅导员参与配合完成秩序维护和体温检测工作。

  2.集美苑入口:报到当日所涉及学院的辅导员及集美苑社区辅导员参与配合完成秩序维护和体温检测工作。

  3.思明苑公寓区入口:报到当日所涉及学院的辅导员及思明苑社区辅导员参与配合完成秩序维护和体温检测工作。

  备注:社区辅导员的分组情况

  集美苑由沈德宝牵头,组员:王理玲、宋文杰;孙佳恒、林晓燕;张秀环、丘春英。

  思明苑由邹团营负责,组员:陈文东、尚爱兰;童素萍、杨雅斌。

  知行苑由林建奖负责,组员:钟浩彬、李志新、蔡妙蓉。

  知行苑7号楼由黄丽娜、吴惠婷负责。

  博学苑3号楼由钟晗、杨燕婷、蔡群虹。

错峰错时工作方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山西省和晋中市统一部署,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确保缓解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污染程度,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晋中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行动方案》(市工信产发〔20xx〕79号)工作要求,结合《介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介政办发〔20xx〕1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突破口,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察问责,全面实施攻坚行动,动员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颗粒物(PM2.5)浓度,围绕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差异化管理,科学精确实施错峰生产工作,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二、错峰生产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三、错峰生产范围

  钢铁、焦化、水泥、耐火材料、砖瓦窑、石灰窑、陶瓷行业企业。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介休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领导、指挥、决策。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正茂兼任。负责协调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错峰生产工作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组织对全市错峰生产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同时响应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的重污染天气防治联防联控;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承担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完善工作措施,协调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具体工作,督导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秋冬季期间每月5日前报告工作小结。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钢铁、水泥、焦化砖瓦窑、石灰窑、耐火材料、陶瓷行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管。

  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错峰运输工作。

  3、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过程中电力供应保障工作;对限产、停产企业实施限电、断电措施。按照领导组要求,提供被列入错峰生产清单内企业的每月用电量情况。

  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负责按照《介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部署,制定和更新应急减排措施、应急减排清单,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对未达到环保治理要求、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和未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的相关企业实施停产治理等措施。

  5、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编制本部门工业企业专项错峰生产方案;配合领导组完善和细化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清单,督导检查工业企业按照错峰生产方案落实限产、停产措施;对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做好错峰生产各环节的工作记录和台账,秋冬季期间每月5日前,将错峰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领导组办公室。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错峰生产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部署,根据晋中市大气办《关于做好20xx年工业污染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更新完善“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中错峰生产部分:制定错峰生产方案,方案要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错峰生产措施,确保可操作、可核查。纳入错峰生产范围的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计划的调整。

  (二)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含项目清单),充分运用晋中市工业企业差异化管理评估结果,按照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对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分类管理,把治理污染与促进绿色文明生产、运输结合起来,体现差异化,避免简单化、绝对化、一刀切。按照企业评估等级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管控,制定各单位20xx—20xx年秋冬季错峰生产行动专项方案,于20xx年10月底前报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领导组办公室。错峰生产方案要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错峰生产措施,确保可操作、可核查。错峰生产清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未经备案或擅自调整的,按未落实错峰生产处理。

  市交通运输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错峰运输方案,督导检查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错峰运输。

  (三)秋冬季重点工业企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未完成年度环保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20xx年10月1日起,由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予以停产治理。

  (四)以下企业不予限产:一是被列入工信部绿色工厂示范的;二是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没有超低排放标准的行业,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

  (五)钢铁、建材、焦化等高排放行业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企业,采暖季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的企业,限产20%,其中,位于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属于产业政策允许类的企业,限产30%,其中,位于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生产设施,限产40%,其中,位于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限产50%,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停产错峰。

  (六)20xx年10月1日前实际生产负荷已低于上述错峰生产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进出厂区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不增加的原则,核定错峰生产负荷。

  (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可根据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提高错峰生产比例。对承担供气、供热等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供气、供热能力确定限产比例,以热定产方案由领导组批准后实施。国家和山西省、晋中市关于错峰生产有更严格要求的,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错峰生产限产比例影响到生产安全的,由企业确定安全生产负荷,提供相关报告佐证材料,经市政府同意后统一上报晋中市政府。

  (九)加强错峰生产执行情况检查,发现不满足豁免条件的企业,应及时从错峰生产豁免清单中剔除。

  (十)执行错峰生产时,可以实施停产错峰的企业,限产比例按照停产天数折算,在制定错峰生产清单、“一厂一策”时进行报备,停产时间不得更改。行业集群企业可以釆取轮停的方式进行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时,不在停产时间企业按照预警等级执行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和错峰运输措施。

  (十一)对于拒不配合执行错峰生产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重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1、钢铁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烧结机达到超低排放,完成无组织超低改造的企业限产40%。

  2、焦化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 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30%,允许类限产40%,限制类限产50%;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20%,允许类限产30%,限制类限产40%。

  实现达标排放但未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焦化企业实施停产。

  对承担供气、供热任务的焦化企业,在达到当地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按要求制定以热定产方案。在满足保障任务的同时,根据其承担的协同处置量和供暖面积等参数,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科学制定减排措施。涉及居民供暖的焦化企业,应提前做好热源替代方案或优先实施“气代煤、电代煤”,确保温暖过冬。难以替代的,逐一核算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热定产”。

  3、砖瓦窑行业治理设施使用湿电除尘和脱硫,安装高精在线监控设施且验收后稳定达标2个月以上,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分别稳定达10和35毫克/立方米。产业政策鼓励类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2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允许类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以在线监测数据计)。使用纯煤矸石、仿古砖、加气块的生产线不错峰。

  4、水泥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且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粉磨站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使用清洁能源且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 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

  5、化工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且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涉及安全生产负荷的,企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和报告,由领导组上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大化工不参加错峰生产)。

  6、耐火材料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且污染物达氮氧化物30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30毫克/立方米且使用清洁能源的,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

  7、石灰窑、铝矶土等建筑材料制造达到环保治理要求的,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30%,允许类限产40%, 限制类限产50%;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20%,允许类限产30%, 限制类限产40%。

  (二)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运输

  对钢铁、电力、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原则上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停止柴油货车进出厂区和国四及以下燃气重型载货车辆进出厂区(其中错峰运输清单中备案的保民生和保安全车辆除外,特种车辆和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重点用车企业要安装管控运输车辆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年以上。错峰运输要密切结合《介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

  七、保障措施

  (一)标准明确精准施策

  本方案管理范围只限于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清单内的行业企业,内容只限于秋冬季期间错峰生产、错峰运输工作,其他事项以《介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准。各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确保治理工程按期建成并稳定运行。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处理好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维护企业产品质量、尊重工艺流程,制定科学性、可操作性高的方案。

  (二)加强舆情引导和宣传教育

  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制定专项宣传方案,统筹安排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切实做好采暖季错峰生产宣传报道和舆情监督工作。

错峰错时工作方案5

  为科学组织实施20xx年重大活动期间我辖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根据菏环函〔20xx〕72号和《郓城县20xx年重大活动期间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聚焦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科学组织实施20xx年重大活动期间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避免“一刀切”,加大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污染排放,有效控制环境污染问题,促进我街道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实施范围

  焦化、铸造(电炉铸造除外)、炭素、砖瓦窑、玻璃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

  三、实施时间

  错峰生产实施时间为20xx年1月28日--3月15日

  四、实施措施

  (一)因地制宜、因企施策。街道办事处将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组织企业合理调整生产、施工计划,分别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明确具体停产、限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等),细化具体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科学实施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避免“一刀切”和扩大范围情况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差异化管理。在错峰生产期间,街道办事处对重点行业中焦化等企业应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方法,确定A、B、C、D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对C、D级企业及其他未实施绩效分级的重点行业,按照《分行业错峰生产管控措施及应急强化措施指导意见》(附件)有关要求,制定统一的错峰生产措施。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范畴,应采取停产措施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

  (三)错峰生产与应急相结合。已落实错峰生产要求的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四)优先突出民生保障。错峰生产企业若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我街道按照县委县府要求执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执法,优先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并根据承担任务量由县工信部门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经县政府同意报市政府批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的实施主体,成立错峰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家、省、市 、县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辖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形成错峰生产企业名单,并报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备案。错峰生产企业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如确有必要调整的,需经县政府同意,报上级政府批准。

  (二)明确责任分工。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好本辖区内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街道环保所积极配合县工信和生态环境部门错峰生产组织、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提出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的意见。

  (三)强化联动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办事处,有效整合检查执法资源,强化联动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方案,特别要加强对企业电力缴费清单、生产销售台账、生产现场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错峰生产落实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错峰错时工作方案6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xx年行动计划》《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xx年行动计划》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错峰生产范围

  对钢铁、焦化、有色(氧化铝)、铸造、化工(煤制氮肥)、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

  二、基本原则

  1.统筹保障安全。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开展错峰生产。

  2.统筹保障民生。全面落实“六保”工作,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对城市供热、供气的企业,根据供热、供气需求优化错峰生产措施;对保障民生的其它类企业,按照保障需求开展错峰生产。

  3.统筹稳增长。对满足环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总量小、对稳增长、稳就业、稳外贸等影响大的生产企业,可适度减少错峰。

  4.统筹应急管控。参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错峰生产计划安排要优先满足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基本要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做好衔接。错峰企业在秋冬季期间(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执行错峰生产措施,在预警管控期间要严格执行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

  三、错峰生产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四、错峰生产方式

  错峰生产方式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生产工序(设备)为主,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采取轮开轮停方式实施,对不可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采取整个秋冬季调整生产负荷方式实施。各县(区、市)错峰生产可采取轮开轮停方式或调整生产负荷方式安排并具体组织实施,结合本辖区实际,因地制宜,因行业、因企施策。

  五、错峰生产差异化管控要求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确定的环保绩效分级、绿色工厂评定、超低排放改造等情况,实施差异化管控。

  (一)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或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涉气企业实施错峰停产。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实施错峰停产;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实施最严格的限产措施(不低于红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秋冬季结束后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或解除限产。

  (二)被评定为B级、B-级、C级、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实施轮开轮停,按照不低于橙色预警减排比例确定停产天数(铸造C级企业按照不少于90天实施停产),生产期间如遇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严格执行应急减排;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按照不低于橙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

  (三)被评定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以及焦化、水泥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并备案公示的企业可豁免错峰生产。

  (四)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对城市供热、供气的企业,根据供热、供气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错峰生产措施。按照发改经贸〔20xx〕1351号文件,允许A、B级化肥生产企业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期间自主减排。

  (五)错峰生产期间,针对重点涉气行业如出台更严格的管控措施要从严执行。水泥熟料企业错峰生产时间和要求按照《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指导意见》(晋工信原材料字〔20xx〕128号)执行。

  六、工作措施

  (一)制定地方方案

  各县(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要联合制定本行政区错峰生产方案,明确错峰企业名单,确保清单可操作、可核查。各县(区、市)错峰生产方案及清单于10月29日前分别报至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媒体和同行的监督,确保错峰生产公平、公正、公开。各县(区、市)可根据民生保障等情况按照原则适度调整错峰生产名单和错峰生产措施。

  (二)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要对参与错峰生产企业开展巡查检查,严查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工信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建立错峰生产工作调度制度(自20xx年11月起,每月4日前各县(区、市)报送上月错峰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掌握行业内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动态,对行政区内错峰生产执行情况进行督促督导,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错峰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工作指导

  各县(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要对参与错峰生产企业开展指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实效。

  (四)加强舆情引导和宣传教育

  各县(区、市)要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统筹做好秋冬季期间错峰生产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避免引发不安定因素。

错峰错时工作方案7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引导高校师生有序返校的通知》要求,确保返校学生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和健康保护,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学生错峰开学方案

  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错峰开学的基本要求,学校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开学前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学校制定错峰开学工作方案,将在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开学通知后,分批次安排学生返校。

  错峰开学的整体原则如下:

  1、对于正处于全国重点疫区(省、市名单按厦门市最新通知认定)的师生,待条件成熟后另行安排延期返校。

  2、对于硕士研究生,按所属学院与本科学生一同安排返校。

  返校方案如下:

  所有年级统一安排,按照4批次(即4天)分批安排,每批次大约4770人/天。各学院分批安排如下:①(3900人)环工、经管、数学;②(4100人)材料、光电、机汽;③(4900人)电气、计算机、外语、文旅;④(4800人)艺术、土木、视传、国际。

  第四天下午,特殊情况遗漏学生可以安排补报到。

  特别说明:理软校区(软件学院1330人),根据实际情况与厦门软件学院协商后,另行安排返校日期。(建议:如果厦软开学时间早于我校,则理软的开学时间与本部同步;如果厦软开学时间晚于我校,则理软的时间与厦软同步)

  以上方案如有变动,以教务处的调整为准。

  二、教职工错峰开学方案

  全校教职工上班时应带好口罩,随身携带校园e通卡,从学校南门进出,配合体温检测。鼓励自驾上班。

  (一)报到当日

  1.职能部门、教辅机构及各学院管理人员、辅导员于报到当日上午8:20到校报到;

  2.其他人员报到当日下午2:20到校报到。

  各单位应在上述要求的范围内,根据教职工上班的交通方式、上班路程安排一半的人员延后30分钟到校报到。

  (二)开学后

  职能部门、教辅机构及各学院管理人员、辅导员、实验员于每工作日8:20到校上班,各单位应根据实际,安排一半人员延后30分钟到校,原则上不安排科级及以上干部。

  专任教师根据教学、科研需要灵活掌握进校时间。

错峰错时工作方案8

  为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20xx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xx〕73号)文件要求,现将永宁县部分重点工业行业20xx-20xx年冬春季开展错峰生产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错峰生产时间

  20xx年12月1日-20xx年3月10日

  二、错峰生产重点行业及企业

  (一)建材(水泥)行业。全县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电石渣水泥和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线)。

  主要涉及企业:宁夏瀛海天琛建材有限公司、宁夏建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二)其他行业。火电(自备电厂)等其他行业企业。

  主要涉及企业: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

  三、主要任务

  (一)在错峰生产期间建材(水泥)行业水泥窑、粉磨站等主要生产设备必须停产处置,不得提前生产,以实际行动支持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错峰生产期间,要按照《水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规程》要求,加强对原材料、成品储存现场管理,防治原料、生料、熟料、成品水泥露天存放造成质量损失和二次污染。

  (二)火电(自备电厂)及其他重点行业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县将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限负荷生产。限制负荷标准为10月22日前企业生产负荷基础上再进行下调。具体以发改局适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为准。

  (三)错峰生产期间企业要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职工培训等工作,保障职工工资待遇。

  (四)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则各错峰生产涉及企业需执行日上报机制,将当日错峰、压减产能的情况与每日17时前报送至县发改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错峰生产作为减少冬春季大气污染排放的有效手段,已成为常态化的运行机制,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践行社会责任为己任,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严格执行国家错峰生产政策,减轻采暖期大气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加强监督检查。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要检查涉及停产企业准备工作情况,督促企业按规定时间停产,并在停产期间不定期进行检查。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不定期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涉及企业限负荷落实情况,及并对企业进行指导、监督。生态环境部门要通过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平台,及时了解掌握企业错峰生产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服务指导。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要加强政策宣传,把落实错峰生产与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环境改善、满足群众民生福祉结合起来,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引导企业开展错峰生产工作。加大服务指导力度,协调督促各企业在错峰生产期间统筹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人员培训等工作,加强对原材料、成品储存现场管理,防止造成质量损失和二次污染,有效降低供暖季大气污染,着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四)严格考核问责。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络等多种举报渠道,对不执行行规行约、不守信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不执行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进行约谈;对拒不改正的企业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的责任,同时取消企业享受各类奖补政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错峰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错峰生产结束后,各涉及企业于20xx年3月5日前将错峰生产工作总结

错峰错时工作方案9

  为落实教育部、江苏省、徐州市和学校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全力做好师生开学返校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助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为此,学院结合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开学工作,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团总支、教研室各负其责,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办公室:负责传达学校各项决策部署,协调落实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学院领导小组相关工作部署,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收集、整理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发布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负责教职工重要信息(含日报信息)的上报工作等。

  教务科:落实学校延迟开学期间的在线网络教学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教学活动两不误;做好因推迟开学所引发的短期、中期和长期教学计划调整工作。

  学生科、团总支:负责开学前后各类学生的信息日报、汇总、分析、排查;确定分批返校学生名单;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下发学生返校须知;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好隔离观察措施;积极宣传报道疫情防控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弘扬传播正能量,树立校院良好形象。

  教研室:组织教研室教师做好延迟开学期间的在线网络教学工作;定期在网上开展教学研讨活动等。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部门负责,落实到人,严格管理。

  三、具体措施

  (一)学校规定的返校日前

  1、宣传教育

  (1)利用短信、微信、QQ等多种途径,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法律法规,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和学校疫情防控师生员工返校工作方案,做到人人知晓。

  (2)坚持“三个明确”:明确所有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明确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等疫情严重地区的学生应根据当地防控要求,待相关禁令解除后方可返校;明确非疫情严重地区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返校条件方可返校。

  (3)提前发布《开学须知》并确认送达,说明返校时间、方式、途中的防疫措施、报到要求及流程、到校后接受预防性防疫安排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的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

  (4)利用江苏高校疫情防控培训平台和学校防控新型肺炎的通知、文件,全面加强师生员工的防控技能培训。

  2、每日信息摸排

  (1)学生

  各班级主要学生干部通过QQ、微信等每天统计同学动态,报告辅导员,学院汇总数据后统一报学校。

  (2)教职工

  教职工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并报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汇总后报学校。

  3、返校条件

  根据当前师生员工所处地域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分为暂不返校、暂缓返校、返校隔离、正常返校四大类。

  第一类:暂不返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返校。

  Ⅰ、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师生员工,一律暂不返校。

  Ⅱ、目前仍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师生员工,继续留在原地,暂不返校,具体返校安排视当地政府的疫情公告和防控指引再定。

  学院将为暂不返校的学生学习制订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第二类:暂缓返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返校。

  Ⅰ、返校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一律暂缓返校。须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完成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检测体温,不与外人发生无保护接触。14天内未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且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者,需提供当地负责隔离观察单位出具的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Ⅱ、返校前14天在疫情严重地区停留的或与从疫情严重地区返乡人员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一律暂缓返校。须完成14天的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且14天内未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Ⅲ、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员工,一律暂缓返校。经当地医院就诊治疗,排除新型冠病毒感染并在身体康复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对暂缓返校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与学生本人和家长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并保持联系,待条件符合方可返校。

  第三类:返校隔离

  Ⅰ、返校路途中乘坐过疫情防控寻人车(班)次,且目前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

  Ⅱ、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包括咳嗽、咽痛、呼吸困难或腹泻等,特别是体温≥37.3℃(除额温或耳温测量外,还需用医用体温计进行专业检测),未能排除诊断但目前无需住院治疗的。

  Ⅲ、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隔离医学观察的。

  第四类:正常返校

  除上述三类情况外,其余人员均可正常返校。

  经审核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由学院以短信、电子邮件、微信、QQ群等方式通知,并以收到反馈的确认信息为准。学院提前收集返校师生员工返校行程,多方式、多途径向师生员工推送返程途中安全防护提醒信息。

  4、返校审核

  (1)建立学院返校审核机制。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述返校条件,结合师生员工个人申报信息进行第一步审核,确定“正常/暂缓/暂不”三类返校师生员工名单,对“正常”返校的师生员工直接通知其返校;对“暂缓/暂不”返校的师生员工,分别报送至人事处、学工处进行第二步审核,如仍无法明确的,提交至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最终审核确定。

  对于“暂缓/暂不”返校的学生,辅导员及时与学生本人和家长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并保持联系,待条件符合后根据通知返校。

  5、教学、科研安排

  (1)做好因疫情不能按时返校教师的教学任务调整,周密制定好因疫情防控暂不、暂缓返校学生的在线学习指导和学习计划安排。

  (2)利用多种通讯方式,及时发布各类科研项目申报最新通知。

  6、疫情防护心理支持

  开展师生员工防护知识普及和心理建设,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引导学生向校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寻求心理援助。

  (二)学校规定的返校日当天

  1、返校途中个人防护措施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口罩。

  (2)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或部位;接触公共物品、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肥皂或者皂液和流动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清洁手部,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3)应留意周围旅客状况,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及时报告乘务人员。记录乘车时间和登车地点,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4)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可疑症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视病情及时就医。

  (5)乘坐私家车或有亲友陪同返校的学生,车辆和亲友送至校门口即可,不得进入校园。

  2、报到时间安排

  按学校统一安排,分批次返校,具体报到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开学返校后

  1、学生管理

  (1)加强学生管理

  精准掌握学生动态,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出校,确有必要的,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要求学生一旦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包括咳嗽、咽痛以及呼吸困难或腹泻,特别是体温≥37.3℃(除额温或耳温测量外,还需用医用体温计进行专业检测),要立即报告宿舍楼长、辅导员。

  (2)信息报送

  建立“学院-班级-宿舍”三级管理体系,动态了解把握学生思想动态,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控知识、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与防护技能、引导学生树立科学防控理念、提振战胜疫情的信心。

  班长做好学生到课、健康情况、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并及时报告辅导员。

  辅导员每日按时完成所管理学生身体健康情况搜集,由学院审核、汇总后报学校。

  (3)学生工作会议组织

  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不召开学生聚集性会议、班会、学生组织会议等。

  (4)校园文化活动组织

  暂停组织聚集性的校园文化活动,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教育课程或线上展示交流活动。

  (5)暂未报到学生的后续工作

  对因出行管控、体温检测异常、隔离观察以及患病入院诊治等情况而暂未报到的学生,落实“人盯人”,实行日报告、零报告。返校时严格把关,符合返校条件,确认身体健康后,方能返校复课。

  (6)体育活动

  对没有身体健康方面问题的学生,建议每天保持适量运动,增强身体素质,做到防控、健身两不误;室外运动应选择人员较为稀疏的空旷开放空间,如运动场等;不接触或逗玩遇到的动物。

  2、教职工管理

  按照学校要求加强教职工管理。引导教职工尽量减少外出。建议教职员工乘坐私家车、骑自行车或步行上班,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尽可能不召开人员聚集的现场会议和室内活动(如确需召开的,会议应不超过20人),采用工作群、视频会议等方式开展工作,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3、教学管理工作

  按学校统一安排,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4、重点场所及设施、人员的管理防护

  (1)办公场所管理

  工作期间,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电脑专用,不使用他人电脑及公用电脑;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口罩。

  (2)教学场所、实验室管理

  做好实验室值班值守、巡检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使用过的实验物品、手套、纸巾、口罩以及其他废物按规定分类放置在专用垃圾袋进行处理。

  教师、学生、教室管理员在教学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如果有可疑症状,应避免进入教学区域。

  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3)宿舍区管理

  教育学生勤换洗衣物、勤晒衣被,做好废弃物等垃圾清理和阳台清洁,保持早晚通风和环境卫生,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状况,班级学生干部、寝室长及时上报学生在生活区内的异常情况。

  5、疫情防控心理支持

  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返校学生疫情心理健康教育科普宣传,增强学生对疫情引发的心理反应的科学认识。

  针对不同阶段,指导学生建构疫情防护心理健康教育与支持的“家庭-班级-学院”三级网络:

  (1)家庭层面

  学生认真完成线上学习任务同时,学习疫情防控的科学知识,做好家人的科普宣传,不信谣,不传谣,和家人倾诉感受,彼此支持。

  (2)班级层面

  班长、团支书和心理委员做好班级同学心理科普宣传工作和心理情况的动态日报制度,对防控期间班级中存在的“三比”(与自己前一段时间比、与同龄人比、与社会正常人比)不一样的同学及时汇报辅导员老师。

  (3)学院层面

  心理辅导员组织对学院各班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统计学生心理动态情况,对班级报告的心理问题学生采用适当方式及时联系,发现或怀疑有心理问题学生时,及时会同辅导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学生进行心理问题评估,发现心理问题学生时做好转接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涉及心理危机者要及时启动学生心理危机应急机制。

  6、突发疫情应急预案

  (1)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流程

  如发现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立即启动疫情防控预案,按照学校制定的疫情发生处置流程,第一时间上报,在疾控部门、专业医务工作者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疫情发生后的联防联控措施

  一旦有疫情发生,积极配合当地疾控部门、指定医疗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等相关部门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开展工作。

  稳定师生员工思想,参照“心理辅导方案”,做好全院师生员工心理辅导。及时通报准确信息,关注网络舆情发展。

  加强全网疫情专题舆情监测,发现重大舆情及时通报,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协同有关部门,跟进处理。

错峰错时工作方案10

  为进一步抓实抓细我街道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准确防控,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福建省常态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版)》、《泉州市常态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版)》、《丰泽区常态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版)》和《北峰街道疫情防控平战结合工作机制》等文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吸取0313疫情经验教训,坚决克服认识不足、准备不足、工作不足等问题,坚决克服轻视、无所谓、自以为是等思想,坚决同一切歪曲、怀疑、否定我国防疫方针政策的言行作斗争,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压实“四方”责任,有力有序将“穿透落实、闭环落实、担当落实”贯彻到疫情防控链条中,全面提升“快、准、严、实、细”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水平,及时处置各类疫情苗头,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争以最小代价取得最大防控成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坚持将外防输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常态化防控措施,强化多点触发预警,提高监测检测、流调溯源、隔离管控、院感防控、社区防控、组织保障等能力,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坚决守住不发生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完善优化防控指挥体系

  1.强化组织领导机制。保持现有疫情防控指挥部运行机制,街道主要领导对常态化防控工作负总责,在领导不变、组织不变、机制不变的前提下,保持24小时运转,常态化疫情防控时,街道、社区建立专班备勤制度,完善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快速高效实现“平急转换”。发现疫情后,立即转入应急状态,党政主要领导(至少1名)、派出所所长、疫情分管领导、疫情发生所在社区书记等相关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第一时间转移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管控;统筹全街道防控力量和资源,快速有序处置疫情。

  (责任单位:各职能组、各部门、各社区)

  2.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要建立指挥系统启动机制、信息报告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台账制度、对外沟通联络机制、督导检查制度、应急演练制度等工作机制和制度,成立转运隔离、社区防控、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入境防控等专班。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社会协同的防控体系,形成横到边、纵到底,覆盖街道、社区疫情防控网络。特别加强街道、社区两级工作网络,以社会治理和专业技术并重,卫生工作和群众工作相结合,实行网格化管理,畅通沟通联络与信息共享机制,把疫情防控融入基层综合治理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每一个环节。

  (责任单位:各职能组、各部门、各社区)

  3.强化科学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专家会商与技术指导机制,积极和区疾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接沟通,适时开展疫情趋势分析研判,科学调整,不断优化防控策略和措施,提高疫情防控决策的可行性与前瞻性。

  (责任单位:各职能组、各部门、各社区)

  (二)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

  4.严格入境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加强各方信息沟通与共享,落实入境人员(船员)闭环转运、隔离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强化远端防控措施,加强拟入境人员(船员)的健康告知,提醒入境人员(船员)遵守健康管理措施和个人防护要求。派出所、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强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入境行为,严防疫情输入,强化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入境人员全链条闭环管理。

  严格落实入境人员“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符合人、物、环境“三阴性”等条件,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如物品或环境核酸检测阳性,应在排除隔离人员感染可能后,解除集中隔离。解除集中隔离后,目的地为我区的,点对点接回目的地后继续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监测;在福建省外口岸隔离满7天的入丰人员,在入境后10天内返回我区的,仍需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直至满10天,解除居家健康监测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责任单位:外事组、各社区)

  5.实施进口冷链食品全程闭环管理。各社区要积极排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情况,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未在海关进行核酸检测的进口冷链食品报送市场监管部门纳入集中监管仓管理。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监管管理制度,组织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的一线人员保持核酸检测1天1检。

  (责任单位:市场和冷链邮递组、各社区)

  6.落实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对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冷链等货物及环境的运输、装卸、运营、保洁、消毒、检疫、边检、流调问询、采样、转运以及登临国际航行船舶(含按规定参照国际航行船舶疫情防控管理的船舶)作业等人员,要逐一登记造册,督促其严格落实“两集中四固定”、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督促相关人员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脱离工作岗位后,需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社区)

  7.强化涉疫风险人员排查管控。突出重点,分级分类,杜绝简单化、一刀切,严格落实各类涉疫风险人群落地排查、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各项要求,严防重点地区疫情输入。街道要根据上级下发的各类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区域协查人员、八同人员、时空伴随人员、其他重点区域入(返)丰人员等风险人群类别,快速开展排查管控,做到“六个快”,实现真正的“日推日清”。各社区要对省外入(返)丰人员及时通过各种形式提醒其落实抵达我区目的地后配合落实属地健康管理相关要求。

  (责任单位:“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机制组)

  (三)做好重点场所、重大活动、重要环节防疫管理

  街道和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各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相关重点场所管理单位从严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8.严格落实集中隔离点疫情防控。街道隔离专班要根据区转运隔离转运组要求做好学习培训,按照要求强化场所周边管控,规范隔离点“三区两通道”设置,严禁提供与隔离无关的对外服务,严格做好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保洁、送餐等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个人防护和闭环管理措施,切实防止交叉感染。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隔离对象单人单间居住,严禁外出、串门。做好隔离期间的各项服务保障,关注隔离对象心理健康,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加强对房间、卫生间、走道、楼梯等场所消毒,防范空气飞沫传播。规范集中供风系统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标准做好隔离场所医疗废弃物处置和粪便污水的消毒处理,其余垃圾按照医疗垃圾要求进行集中处理。原则上集中隔离人员采样由隔离场所医务人员负责。集中隔离场所检出阳性时,要迅速开展场所内回溯性流调,及时排查隔离点交叉感染风险。对经评估存在感染风险的隔离人员,可视情况重新计算相应隔离时间,加密核酸检测频次,严防疫情经场所输出。

  (责任单位:隔离组,北峰派出所、北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疫情防控。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预检分诊和院感防控各项要求。预检分诊设置要规范,院内设置的采样点要做到健康人群与病人、高风险人群核酸检测采样区域相对分离,防止交叉感染。完善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实行24小时服务,加强发热患者排查,落实一体化闭环管理,可疑患者全部留观。落实核酸检测频次,加强住院及陪护管理,严格执行院感防控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环节感染防控管理,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监管,严防医疗机构内感染发生。医疗机构要制定院内发生阳性感染者应急预案,加强演练。

  (责任单位:北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严格落实特殊场所疫情防控。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全面排查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禁止有可疑症状人员上岗。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发生本地疫情期间,上述场所可实施封闭管理、视频探访等措施,及时组织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抽样比例或按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责任单位:卫计办、民政办、北峰派出所、北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配合区教育局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幼机构)要严格落实“两案九制”,抓紧抓实师生员工健康管理、晨午检、因病缺课追踪登记、复课证明查验、健康教育、通风消毒等校园疫情防控措施。放假前开展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做好返乡、居家期间和返校疫情防控,非必要不出境、不到国内高中风险区;要做好留校师生健康监测和服务保障,落实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医院(医务室)、体育馆等重点场所通风、消毒等措施,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加强食堂环境监测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发生本土疫情,高等学校可采取封闭管理,减少聚集,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等可停止线下授课。学校师生员工在组织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基础上,每日抽检20%。

  (责任单位:学校组)

  12.严格落实交通场站疫情防控。配合住建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和运输组织保障,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通行;对发生本土疫情的区域交通配合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督促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责任单位:交通检疫组)

  13.严格落实文旅场所及活动疫情防控。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文旅场所疫情防控。督促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接待人员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督促景区内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根据上级要求,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

  (责任单位:宣教办)

  14.严格落实其他公共场所疫情防控。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以及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月子中心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等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场所常态化防控,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不聚集”和定期通风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落实工作人员、来访人员戴口罩、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措施。辖区内发生本土疫情后,要坚决贯彻执行区指挥部疫情应急处置要求,根据防控需要采取缩短营业时间、控制场所客流密度等措施。

  (责任单位:各部门、联合执法组)

  15.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员工每日动态登记等健康管理制度,强化防控物资储备保障,严格员工出入管理和作业车间防护,减少员工聚集,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员参与应对疫情防控。加大对企业指导帮扶,围绕企业在疫情期间面临的各种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疫情对企业运行的冲击,确保经济运行稳定。发生疫情后,大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等可采取弹性工作制,重大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可采取封闭管理,减少非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数量等措施。

  (责任单位:企业办等街道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组)

  16.严格落实社区疫情防控。加强社区社区防疫专员队伍建设,完善社区防疫专员网格化管理系统,落细落实社区精准防控措施,按照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完善重点地区入(返)丰等人员个人申报制度,强化“大数据+网格化”管理,立足现有社区防疫网格已采集的房屋信息、人口信息和网格员队伍基石,通过核酸、疫苗接种、重点人群、“三公一大”信息的对接运用,落实防疫网格员的实体化运作,充分发挥网格员信息反馈和防控要求落地衔接作用。主动与辖区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对接,第一时间发现重点人群,落实健康管理,重点对本辖区新进人员实施精准摸排,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方式,责任到人方式,落实口岸入境、海上作业人员、重点地区入(返)丰等人员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配合依法追究瞒报、谎报健康信息的人员责任,切实堵住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守住社区防控“主阵地”。

  (责任单位:“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机制组,社区(社会)管理组,民政办、宣教办、各社区)

  17.严格落实重大活动疫情防控。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一会一案”和“属地管理”等原则,举办或承办重大活动的单位要学习借鉴北京冬奥会疫情防控“大环套小环,相互不交叉”闭环管理做法,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由卫健部门现场审核通过后,根据活动规模向社区报备,向街道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区疫情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报批。合理确定人员范围、规模、时长及食宿、交通等安排,强化参会代表和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三项措施,抓实会场、住宿、交通工具三个场景防控,同时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责任单位:防控办、卫计办、各部门、各社区)

  (四)配合做好多点触发监测预警

  18.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配合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适时抽检”等常态化监测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及时发现疫情苗头。对纳入社区管理的新冠肺炎出院(舱)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在出院(舱)后第3、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入境人员和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区域协查人员、涉疫场所暴露人员、解除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按照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根据区核酸检测组要求,配合设置采样点,方便群众。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社区、核酸检测组)

  19.配合做好药店等渠道监测。督促零售药店对购买“两抗一退”、止咳等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人员实名登记,对通过福建省疫情防控一体化服务平台或其他相关系统下发的购买“两抗一退”、止咳等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人员信息开展相关风险人员排查监测工作,及时做好疫情苗头管控工作。

  (责任单位:“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机制组、企业办、各社区)

  (五)强化疫情防控信息化支撑

  20.落实疫情防控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一盘棋”,原则上统一使用省级已开发系统。按照本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强化区域核酸检测、重点人群健康信息管理等信息系统应用、培训,注重提升平台使用效率和信息报送质量,加快实现辖区疫情防控信息一体化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机制组、各社区)

  21.充分应用健康码助力疫情防控。按照“一省一码、全国互认,码卡融合、一键查询,核酸检测结果互认、全国通用”要求,根据上级要求推动健康码、通信行程卡融合应用,方便群众有序出行。

  积极推广应用省上开发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监测管理系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督促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加强对相关人员职业信息、核酸检测频次等信息动态更新维护,对未按规定频次落实核酸检测的,督促做好核酸检测。发生本土疫情时,及时向上级报送本地区未做核酸人员名单,确保区域核酸检测不漏一人。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社区)

  (六)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22.强化疫苗接种。按照“政府找人、行业动员、卫健打苗”原则,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接种意愿,自觉接种。创新服务形式,加快推进60岁及以上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进度,不断填补免疫空白,强化免疫屏障。

  (责任单位:各社区、各部门,疫苗接种组、宣传和舆情处置组)

  (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3.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辖区内发现1例及以上本土感染者,指挥体系迅速转入应急状态,快速启动应急响应,高效实现“平急转换”,协同联动做好应对。在市、区统筹指挥下,街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指挥调度,统筹街道防控力量和资源,落实应急处置各项措施,快速有序处置疫情。

  (责任单位:各职能组、各部门,各社区)

  24.做好区域核酸检测。根据上级确定区域核酸检测的范围、频次、区域核酸采样方式,制定可操作的核酸检测方案,落实落细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组织动员作用,有序组织实施,做好信息采样录入等环节的工作规范,配合做好院感管理。

  要成立混管阳性处置组,配合上级开展混管阳性复核和核酸检测阳性结果的处置工作,包括做好信息流转、混采阳性的找人管理人单采复核、单采阳性人员的转运工作,提升混管追查效率。

  (责任单位:核酸检测组、“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机制组、混管阳性处置组、各社区)

  25.迅速开展流调溯源。根据区“三公(工)一大”融合协调机制组对病例开展的流调,配合做到8小时内将密接、次密接人员应隔尽隔、动态清零,对辖区感染来源场所立即采取严格封控措施。

  (责任单位:流调溯源组、“三公(工)一大”融合协调机制组、各社区)

  26.严格落实转运隔离。区指挥部负责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使用负压救护车按要求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或方舱医院进行治疗或隔离观察,安排专用车辆在8小时内将密切接触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社区在转运前要做好人员的组织管理。街道根据指挥部要求需要点对点接回的治愈患者或集中隔离结束的密接人员、需送集中隔离的次密等人员,要统筹调度安排车辆,及时掌握转运进展,转运过程中做到有序就座,控制同车人员数量,尽量保持间隔,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及车辆消毒措施,避免交叉感染,做好转运人员交接。

  摸清辖区符合条件储备的集中隔离场所资源,配合上级做好隔离场所应急启用工作,建立隔离场所工作专班人员清单。

  (责任单位:转运组、隔离组、各社区)

  27.科学做好消毒消杀。根据流调结果确定疫源地消毒的范围和对象,对感染者居所、工作学习场所、诊疗场所、集中隔离点、转运工具及其他可能被污染的场所进行100%终末消毒。感染者居所与周边相邻住户如交叉混用厨卫等,对周边相邻住户室内进行100%终末消毒。对封控区、管控区内小区楼栋、防疫物资保障场所(点)、垃圾储存点、快递集散点等重点区域和环境,每天至少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对批量送达的保障物资和快递物品,应划定专门区域集中卸货和消毒。对环境卫生较差的成片老旧小区,消毒时可适当提高消毒剂浓度。疫情发生后,运行中的商超、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学校、交通工具(站点)、办公楼宇、建筑工地、养老机构等各类重点场所和单位,每天至少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对重新开业运行的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及时、妥善做好涉疫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涉疫消杀组、环境整治和医废处置组、各社区)

  28.分区分级精准管控。发生本土疫情后,要以居民小区为单位,根据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轨迹和疫情传播风险大小将所在区划定高、中、低风险区域。其中,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停留和活动一定时间,且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中风险区,实施“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除了高风险区和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地方,划为低风险区,实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如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划定风险区。

  高风险区连续7天无新增阳性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1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可降为中风险区,如果该区域又连续3天无新增阳性感染者可降为低风险区。原划定中风险区连续7天无新增阳性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1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可降为低风险区。

  发生疫情的地区要强化疫点、疫区的保障力量,选派素质过硬、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机关干部进驻社区,分片包干,分组下沉进入网格工作。要配合做好高中风险区内粮、菜、油及水、电、通讯等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及保障工作,做到储备充足、价格稳定,可发挥餐饮外卖、生活物资配送等公司作用,通过采取配送人员“白名单+每日核酸检测+闭环管理”,提升高中风险区物资配送效率,保障封管控区群众基本生活。加强管理服务和人文关怀,关注区域内群众、一线社区防控人员心理健康,配合统筹安排好孕产妇、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就医用药需求,精准实施分区分级分类诊疗服务,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防控对人民群众正常就医的影响。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红黄码”人员急需的医疗服务需求。

  (责任单位:社区(社会)管理组、医疗救治组、物资保障组、力量调配组、转运组、各社区)

  29.协助落实医疗救治。协调做好基本医疗服务和医疗救治保障,配合上级做好特殊群体就医服务,做好疫情期间群众就医、购药保障服务。

  (责任单位:社区(社会)管理组、医疗救治组、物资保障组、转运组、各社区)

  30.严防疫情外溢传播。对上级下发的协查信息快速进行排查,并按照风险等级分类及时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等管控措施,确保每名风险人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高中风险区人员健康管理,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责任单位:社区(社会)管理组、医疗救治组、““三公(工)一大”融合协调机制组,各社区)

  31.规范疫情信息发布。规范疫情信息行政报告,发生本地疫情后,要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发布疫情相关信息,对重要信息和敏感问题的发布进行风险评估,严格把关发布内容,确保疫情发布严肃、权威、统一。

  根据疫情态势,持续动态发布疫情信息,适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为辖区群众解疑释惑、普及防护知识,及时回应热点问题。

  (责任单位:防控办、宣传和舆情处置组)

  (八)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32.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强化环境卫生管理,以铁路公路沿线、居民小区、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建筑(拆迁)工地、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清理公共场所、社区庭院、楼道房顶、绿化带的卫生死角和杂物,清运积存垃圾;针对车站等人员流动性大的聚集场所,要做好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及时做好保洁清扫,并加强重点部位消杀,切实降低疫情通过外环境传播的风险。要全面强化病媒生物防制,采取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组织群众等多种方式,清除“四害”孳生地,从源头上控制并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统一开展除“四害”活动,有效遏制“四害”密度。

  (责任单位:环境整治和医废处置组,城管办、爱卫办、各社区)

  33.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引导公众强化第一健康责任人意识,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不麻痹侥幸,按照《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等要求,继续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倡导公众居家时加强通风换气,做好清洁消毒,注意个人卫生,有症状时及时就医;外出时,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手卫生,保持安全距离,减少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减少参加聚会、聚餐等活动。

  (责任单位:宣传和舆情处置组、卫计办)

  (九)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能力建设

  34.强化开展核酸检测能力储备。进一步加强区域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按要求培训储备核酸采样录入人员,合理设置大人群核酸采样点,开展应急演练,实现24小时内完成划定范围的区域核酸检测。

  (责任单位:核酸检测组、力量调配组、各社区)

  35.强化隔离能力储备。要充分掌握辖区现有宾馆酒店、学校、公寓、健康驿站、新建成保障房等资源,配合上级做好隔离场所应急启用工作,建立隔离场所工作专班人员清单,做好储备和培训,做到一旦启用即可上岗。

  (责任单位:隔离组、力量调配组)

  36.强化转运能力储备。制定转运车辆储备调度方案,对接好储备运输企业,配足必要的防护物资产,做好培训准备,确保疫情发生后及时上岗。做好与区转运隔离组的沟通协调工作,疫情发生需要时,协调上级予以支援。

  (责任单位:转运组)

  37.强化流调能力储备。建立街道、社区备勤流调队伍,街道备勤流调队伍10人,包含7名街道办事处、1名公安、2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参与现场流调工作和指导社区流调协查队伍;社区备勤流调协查队伍共13支,结合社区防疫网格化管理工作,各社区建立1支流调协查队伍,每个社区按3-5人规模储备流调协查员,协助开展涉疫人员的流调、信息核实等工作,社区流调协查员应由熟悉本社区情况的人员担任。

  备勤流调队伍要在原有队伍基础上和工作实践中不断充实、调整、优化队伍,通过开展流调溯源专业培训提高应对疫情的实战能力,力争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反应,实现扁平化管理,高效、有序、精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为疫情应对处置争取时间,以最小的社会成本控制疫情。

  (责任单位:“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机制组、流调溯源组)

  38.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建立常态化培训工作机制,采取视频等形式,分类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防控力量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培训,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内部推演、演习,提升实战能力。将防控知识培训纳入干部年终考评、评先评优等,考核结果与相关人员晋升、绩效奖金等挂钩,提高培训效果。

  (责任单位:社区(社会)管理组、宣教办、卫计办、民政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四方”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健全完善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各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统筹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配合落实行业监管,指导督促有关经营单位严格按规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本单位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指导督促本单位人员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个人和家庭要坚持疫情防控有效做法,积极倡导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防聚集、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责任单位:各职能组,各部门,各社区)

  (二)强化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统筹应急物资分配,优化疫情物资采购,简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时间,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同区物资保障组的联系,及时调配重点医疗物资。根据需要,探索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宣传,依托社区,引导企业、居民常态化储备适量应急物资。

  (责任单位:物资保障组、各社区)

  (三)强化资金保障。街道建立疫情防控财政资金拨付、保障工作预案,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优先保障和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财政所)

  (四)强化队伍保障。加强人员储备和对一线防疫人员的关心关爱,科学合理安排休息,优先保障基层工作人员的防护物资,确保基本防护和安全的工作条件。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组工办,卫计办、宣教办)

  (五)加强督促指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环境”同防的要求,坚持科学精准,紧盯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风险漏洞,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解决。

  (责任单位:督查检查组)

错峰错时工作方案11

  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形势,坚决遏制因各类污染因子居高不下而造成的优良天数损失,确保完成全市7月份、8月份空气质量目标任务,按照《中共巩义市委办公室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7月至8月,全市涉气工业企业(30强企业除外)实施轮停1个月,有效降低工业排放对大气质量的影响。

  二、工作措施

  (一)机械行业企业。20xx年7月至8月实施轮停1个月,轮停期间一律生产供电,轮停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

  (二)耐材、碳素、陶瓷、砖瓦窑、铝石窑等高温烧制工艺的企业。碳素行业20xx年7月实施轮停1个月,其他企业20xx年7月至8月实施轮停1个月,轮停期间一律停止生产供电,轮停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因高温窑炉降温周期较长,企业必须与轮停期前即开始实施窑炉降温,轮停期可观天必须完全停产到位,炉温降到自然温度。

  (三)铝加工行业。20xx年7月至8月,铝加工行业企业熔炼工艺实施轮停1个月,轮停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企业必须与轮停期前即开始减产,轮停期可观天熔炼炉温必须降到自然温度。

  (四)其他涉气工业企业。泡泥(达不到全自动全封闭)、散装料、铸造、净水剂、医药化工、刚玉、精炼渣、铝酸钙粉、宝珠砂、还原铁粉(及其他金属还原)、橡胶等行业20xx年7月至8月实施轮停1个月,轮停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

  (五)30强企业。全市30强企业(名单见附件2)不纳入此次错峰范围,但如果在各级督导督查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一律按照轮停要求执行。

  三、具体要求

  各镇(街道)要按照全市第八项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议要求,进一步认清形势,站位全局,将政策要求及时传达广大企业,确保轮停措施落实。

  针对以上巩义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第四项规定,巩义市净水剂(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铁、聚合硫酸铁、聚合硫酸铝、碱式氯化铝、硫酸亚铁、聚丙烯酰胺、液体三氯化铁等)生产厂家必须在20xx年7月至8月实施轮停1个月。佰科聚合氯化铝生产厂家温馨提示广大新老客户,需要购买水处理药剂产品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铁、聚合硫酸铁、碱式氯化铝、硫酸亚铁、聚丙烯酰胺等产品时,必须提前预定,我们要按照客户预定时间前后排队生产。请大家谅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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