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读后感

时间:2024-05-17 12:25:4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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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龙族》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龙族》读后感

《龙族》读后感1

  初读《龙族》的时候是在高一的时候。初读龙族便被深深的吸引,因为起始的故事是发生在一个废柴高中生,每天碌碌无为,没有梦想,胸无大志,但还是安于现状,虽然自己一事无成,但是还是不在意,那种没心没肺的生活态度吸引了我。因为这是其他小说主角所没有的。对于《龙族》这本书,我也有许多猜想,路鸣非应该是黑龙,因为路鸣泽应该是黑龙,路鸣泽曾说“待我归来时,诸逆臣当死去”所以路鸣泽应该是黑龙,龙王又是双生子,所以路鸣非也应该是黑龙,奥丁应该不是龙因为,有一句是世界树下有两个儿子,黑龙咬断了世界树,我认为奥丁应该是另外的那个。但是这一切都只是我的猜想。我希望江南不要因为坑挖的太多填不上就不写来。

  总体来说,龙族是本很棒的`书,值得一读,龙族中的每个人都很鲜活,每个人都有着不一样的精神面貌,每一个人都是立体的,一册一感人,一人一世界。

《龙族》读后感2

  在遇到诺诺之前,路明非只是一个普通、甚至有点废柴的男高中生。父母长期在外国工作,他被寄养在伯伯家。家里成员有肥硕的堂弟,欺压他的婶婶和虽然宠他却没什么话事权的伯伯。在家里,没有说的上话的人。他很孤独,自己却没有发现,只是一心沉迷于网络游戏—星际争霸里。这可能是他唯一的“强处”:他的星际争霸水平极高。 在学校里,他也是最不起眼的那一个。暗恋着班花陈雯雯。也只是暗恋而已。 作为一个胆小的废柴,默默的喜欢就是他能做到的所有事情了。现实不是童话故事,公主总是会嫁给王子的。陈雯雯的王子就是他们班的班草,赵孟华。帅气、有才,他符合一个青春少女对理想对象的所

  有幻想,刚好和路明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王子发现了癞蛤蟆暗恋着公主,于是癞蛤蟆连这份暗恋都变成了奢侈。

  在一次大型聚会里面,赵孟华当面揭穿了路明非喜欢陈雯雯的事实,令路明非陷入了一个极大的窘境,受到众人的嘲笑。

  就是这个时候,在他万般无助,受尽万众嘲讽的时候,那个改变了她一生的女孩出现了。 带着万丈光芒,她好像女皇般地冲进了会场,对他说:“路明非,跟我走”。 日本有一个著名漫画叫《最游记》。漫画开始的时候,孙悟空一个人待在水帘洞里,他不知道自己在等谁,也不知道等了多久,唐三藏走进水帘洞说,是你呼唤我么?孙悟空说我没有呼唤谁啊。唐三藏沉默了很久说,那你跟我走吧。然后他拉了孙悟空的手,孙悟空就跟他走了。在那个故事里,唐三藏是个使左轮枪的大帅哥而孙悟空是个傻猴子。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猴子,有的猴子被唐三藏从水帘洞里领出来之后,就变成聪明猴子了,翻着跟头就跑掉了,而有的猴子在水帘洞里面待太久了,呆傻了,就只会跟着唐三藏走。 路明非,就是这样的一只傻猴子。

  陈墨瞳好像救世主一样闯进了他的世界,把他带到了卡塞尔学院,带离了平凡的日常。只可惜,她也已经有了自己的王子—凯撒。

  在卡塞尔学院,他成了唯一的S级学员,开始了屠龙的生涯。

  在深海下,他独自面对青铜与火之王诺顿。面前是刚被杀死的诺诺,他最珍惜的人,他的唐三藏。她的死让他出离了愤怒,毅然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和他的弟弟路鸣泽进行了第一次交易:以四分之一的生命换取诺诺的生命和青铜与火之王的死亡。他大吼:“不要死”的时候,平日里废柴的模样一扫而光,剩下的是掌控天下的暴戾。

  在尼伯龙根里,他最敬爱的师兄—楚子航,被挚爱夏弥背叛。楚子航无可奈何地开启了爆血,将手中的村雨挥向昔日的爱侣。可惜他只是个A级,并没有抗衡龙王的实力。尽管他竭尽全力,但是大地与山之王还是很轻易地击败了他。路明非,又一次为了他珍惜的人,用四分之一的生命换取了屠龙的实力。“七宗罪”依次插入巨龙的身体,“凡王之血,必以剑终”、“我重临世界之初,诸逆臣皆当死去”。成为龙的他是霸道的,所向披靡的。

  世界好像可怜这个小衰孩,在日本,他遇到了第一个喜欢他的人。

  拥有高危言灵,上杉绘梨衣的血统很不稳定。在胚胎中代号为“ξ”并变得不稳定,因为体内龙血过于纯净,所言皆为龙语(这导致了她不说话,但不代表不会说话),时刻受到龙血的侵蚀,依赖由死侍的胎儿体内提取的血清才能勉强维持稳定。因此,她被限制了行动,从小到大几乎没有出过门,没有机会看看外面的世界。她天然、单纯、善良。虽然拥有着毁灭级别的力量,却总是显得怯懦。

  当第一次见到路明非的时候,她正在一个人屠杀着整一片海域的死侍。突然,一个男人冲向她,并死死抱住了她。这是她人生中,除了哥哥和义父之外,第一个真正遇到的男人。

  路明非为了隐藏身份,只告诉她自己叫Sakura。Sakura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带她走出那个牢笼,去看外面的世界的人。

  是的,又是一个傻猴子。这个傻猴子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她的唐三藏。

  “外面的世界好大!”

  “我会很乖。”

  “世界很温柔。”

  然而,她知道自己是个拥有着骇人力量的怪物。

  “我很喜欢这样的世界······但世界不喜欢我。”

  “我们都是小怪兽,有一天会被正义的奥特曼杀死!”

  这实在是太残忍了。命运对这个单纯的小姑娘是如此的残酷。

  她的`义父,橘政宗,只是一个卑鄙小人。他抚养上杉绘梨衣长大,只是为了利用她当作媒介,获得白王的力量。他最终成功了,耗尽绘梨衣的生命力,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力量。

  在面对绘梨衣冰冷、干瘪的尸体时,路明非突然感到了巨大的空洞。他从未爱过她,纵然他就是她的一切。但是这并不能阻止路明非变得后悔、愤怒。

  他化身黑皇,与白王进行了殊死搏斗,正如很久很久以前,他们的宿命。

  “所有逆命者,都将被灼热的矛,贯穿在地狱的最深处!” 一万年前,前一代的白王被处死在封冻的海洋上,今天新的白王也被处死在封冻的海洋上。历史总是这样重演。

  然而,绘梨衣却再也回不来了。

  “04.24,和Sakura去东京天空树,世界上最暖和的地方在天空树的顶上。”

  “04.26,和Sakura去明治神宫,有人在那里举办婚礼。”

  “04.25,和Sakura去迪士尼,鬼屋很可怕,但是有Sakura在,所以不可怕。” “Sakura最好了。”

  时间继续推进。路明非成为了学生会长,倍受学生敬仰,似乎摆脱了废柴的名字。 但是他喜欢的那个人,陈墨瞳,已经离开了学校,正在准备和凯撒的婚礼了。

  这个时候,突然间,他的师兄楚子航消失了。除了他,所有人都忘记了楚子航的存在,就似乎楚子航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存在过。

  于是他找到了陈墨瞳,踏上了找回师兄的路途。

  在中国,他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终于一步步接近了事实的真相。

  就在他迈入那个十几年前他师兄曾经进入过的,位于高速公路的尼伯龙根时,奥丁对诺诺投出了昆古尼尔。昆古尼尔,因果之枪,投出就一定会命中目标。

  路明非快要疯了,因为奥丁要把他唯一的珍宝从他身边夺走。他不惜被医院定性为精神病,疯了一样接受镇定剂,进入睡梦里面,把同样的剧情一次次的重复进行,只为了找到方法拯救诺诺。

  但是来不及了,奥丁的力量越来越强,终于突破了镜世界,到了现实。

  在医院里,他对诺诺投出了昆古尼尔。

  “十二宫黄金圣衣!”、“相转移装甲!”、“我王双龙炎烈拳!” 、“天翔龙闪!”、“炽天覆七重圆环!”、“绝对领域A.T.Field! ”

  他用尽所有力量挡在诺诺前面,只为了阻挡那因果之枪。

  “别靠近我! ”路明非大吼着偏转身体,昆古尼尔被他带得偏转了方向。

  昆古尼尔爆发了最后的力量试图突 破路明非的身体,但它只是把路明非钉死在了 旁边的墙壁上。

  巨大的叹息声回荡在走廊里,连接枪头和诺诺的心脏的白色丝线渐渐淡化、消失,像是枯萎的植物。叹息声是昆古尼尔发出的,这支有生命的枪疲惫地选择了放弃。

  然而,奥丁还在他们面前,危机没有解除。

  “这个世界上,只有Bug能挡住Bug,也只有怪物能与怪物为敌! ”路明非每说一句

  话就会吐出一口血,“你已经暗示我了,昆古尼尔是Bug,我也是;昆古尼尔是怪物,我也是,我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怪物!”

  他们咆哮,他们厮杀,这是王与王的战争,唯有死亡可以终止!

  这是他最后四分之一的生命。他所有的生命,都献给了他珍惜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龙族》读后感3

  读了这本《龙族》,我感受深刻。我有很多感想。

  这书写的很好,让我们已经放弃奋斗的孩子,重新燃起斗志!但这本书有些故事很好,有些人生哲理我们理解不透不懂,我希望下集写通俗些清楚些。比如“每个人在寂寞时,都会有一扇门在你身边开启。”这句话的意义深刻连大人都不容易理解。后来我查与资料。才知道他的意思是:每个人都有寂寞的时候,但他的寂寞总是会消失不见的。《龙族》的`故事很好,让人百读不厌,万分激动有一口气读下来的决心!给人以一种无形的力量,让人充满力量,那种力量久久不能散去。让人好像充满《龙族》中龙的力量!

  读完《龙族》这本书,让我们总在现实与想象之中,交杂中。让已经没有精力的人重新燃起斗志!

  祝《龙族》的下一集更好!《龙族》让我们在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的世界里有时迷离,迷茫,有时清楚,让人有在仙境,天上的感觉……

《龙族》读后感4

  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

  翻开《龙族》这本书,我觉得它不仅仅是一群少年热血屠龙的故事,还有孤独。

  初读时,我觉得路明非是个小丑一样的角色,在仕兰高中里被同学嘲笑,老师看不起他,就连他进了卡塞尔学院也是一个废柴。别人都有的言灵他没有,他就是一个废柴,一个衰仔,一个小丑一样的角色。

  再读时,我觉得路明非他很孤独,有着孤独的人生,从小就寄宿在婶婶家里。虽不像哈利波特那般的打骂,但是没有什么时候好事是轮到他的,婶婶总会以他的弟弟优先,最后才轮的到他。他与父母也有十多年没见面了,杳无音信,仕兰高中里也没什么真正的朋友。

  之前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个问题:如何造就一个犯罪天才?其中一个答案令我映象深刻,说:给他一个强建的身体,非凡的大脑和绝望的人生。路明非就像这样,他拥有着绝望的人生,和超越世界的力量只不过这个力量需要那命去换。《龙族Ⅱ》中有这样一段:没有任何帮助给他带来幸福,只是维持他在孤独边缘脆弱的平衡,好像他是这个世界的孩子,谁也不敢叫他真正绝望,每当他即将坠入悲伤的深渊时,总有人施舍似的给他一点点安慰,让他坚持住。我想就是害怕路明非爆发出他那超越世界的力量而毁灭世界。

  他身边有一个魔鬼他可以用四分之一的生命向魔鬼交换任何他想要的,权利、金钱或者力量。他的每一次交换都不是为了他自己,或又是为了他自己,为了守护他身边那仅有的朋友。在三峡上奋不顾身的一跃,是为了他心中所暗恋的女孩;在北京地铁站里毫不犹豫的回头,是为了那个杀胚师兄;在东京义无反顾的冲向深渊是为了那个檀香味头发的'女孩。每一次他都可以逃离战场,置身事外,可他没有,他不愿失去他那仅有的朋友,他宁愿自己死去。对他这样的人来说,有个人对他好,他就愿意为他豁出命,四次交换灵魂,没有一次是为自己的。

  记得《龙族Ⅳ》中这样一句话:“我们需要的是天才,而不是将废物培养到能用的的地步。”尽管知道自己是路人甲,尽管总是被别人喊废柴,尽管总是表现得毫不在意,可他还是不甘心。在网上看到过有人问路明非和楚子航谁更孤独,有个人的回答令我映象很深,他说:“楚子航选择孤独,路明非被孤独选择。”楚子航觉得自己很孤独,但实际上不是这样的,他有一个每天都会关心他的老妈,还有那个在他十五岁记忆里舍命冲向奥丁的男人,被世界遗忘的时候还有满世界寻找他的路明非。路明非则不一样,他十多年没见过自己的父母了,身边的亲人也不是很待见他朋友也是屈指可数。正因为这样,恶魔的交易才会找香他,小恶魔对他说:“你本该是个咆哮世间的怪物,却偏偏收敛爪牙当个废物。”他怕自己的秘密后被世界通缉,然后失去那仅有的朋友诺诺、楚子航、上杉绘梨衣……对路明非来说最大的恐惧不是强大的敌人,而是内心所不能承受的失去。在《龙族ⅴ》中,他找到了自己的父母,却也因此卷入了一场危机……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死小孩。细品《龙族》时,你会觉得每个人都很孤独他们不同的身份造就了不同的孤独,不同的孤独也塑造了不同的人生造就了性格鲜明的角色。

  夜已深,我轻轻的合上这本书,躺在床上,带着《龙族》里的孤独慢慢进入梦乡。风轻轻的吹起书,月光撒在书的扉页上,那里有这样一句话:谨以此书献给所以青春拥有梦想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路明非或楚子航。

《龙族》读后感5

  “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死小孩,楚子航或者路明非。”起初看《龙族》是因为与书中的主角路明非产生了共鸣——一个普通的衰小孩,成绩一般,默默暗恋一个女孩,人缘不好,还有孤独。虽然在小说的设定中混血种因为血之哀的存在,本就会有强烈的孤独感。但路明非的孤独不同,它是作为一个普通人却无法融入到交际圈里,甚至无法得到其他人认可而产生的孤独感。这也是为什么他喜欢爬到天台,一个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

  路明非18岁前的世界是暗淡的,甚至在毕业聚会上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而且对象是同一个女孩。他慢慢的蹲下,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在这时候,门被用力的推开,阳光强烈地照射进来,一位红发的天使踏了进来,每一步都带着光,然后狠狠一拽,将他从暗淡的世界拽了出来。

  新的世界里,路明非遇到了来自同一所高中的师兄——楚子航。与我们的主角不同,楚子航可以说是极其优秀,成绩优异而且长得帅,虽说是个“面瘫”,但是非常受女生欢迎。然而他也孤独,内心孤独,只他将自己完美的伪装了起来。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一个雨夜,一个颠覆了他的世界的雨夜。所以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别人可能以为他耍帅,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那个他在雨夜失去的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楚子航的亲生父亲。他内心的孤独源自于地铁深处的尼伯龙根,在那里长眠着他喜欢过的一个女孩。

  虽然他们都是衰小孩,但他们都有着自己的执念和一颗变强的心。哪怕弱如路明非也会在危机关头用生命交换的方式去救即将死去的诺诺,去保护昏迷的杀胚师兄,去为死去的绘梨衣报仇。

  想写的'想说的有很多,奈何文笔不够好,最后用小说绘里一首关于龙族的诗做结。

  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

  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

  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

  可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

  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

  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

  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

  一起点燃孤单、迷茫,热血与燃放。

《龙族》读后感6

  《龙族》写的并非只是路明非的故事,也是我们所有人的故事。没有人会喜欢孤独,只是比起失望、随欲,以及冷热交替后的纷纷攘攘,孤独会让人更踏实罢了。比起那个蔫怂蔫怂的衰小孩,我们还是太过幸福。

  你要是也看星星,你就会想啊,要是没有外星人,宇宙那么大,直径几百亿光年,一束光从宇宙这头跑几百亿年才能跑到那头,中间要经过很多很多星系,但是只有在地球的时候才能遇到人,但是光经过地球连一秒钟都不要,几百亿光年里只有一秒钟会遇到人,那才很奇怪,对不对?那个坐在天台上的衰小孩就会这样看着星星,脑海里想着奇怪的问题。

  那个或许孤独的衰小孩,其实没有那么孤独吧。仅仅是因为血之哀吧。比孤独更可悲的事情,就是根本不知道自己很孤独,或者分明很孤独,却把自己都骗得相信自己不孤独。每天与两三个女生保持联系,QQ、微信、微博不断地切换,密切关注所有和自己有关的@。每每到深夜,当朋友圈不在更新,当微博热门刷到重复信息越来越多,才会选择放下手机去睡觉。一天天就这样的过去。

  我想要显得自己不是那么孤独,就习惯了白天的装疯卖傻。谁又能懂得我名字背后的故事呢?只不过是一个窝在黑暗角落里的loser罢了,对着镜子讲述着只有自己才能听懂的悲伤故事。如果可以,每天都是太阳照常升起的日子,换上笑脸,面对所以人。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用写字来记录和表达情绪。这比我说话要有重量,也比我说话要表达的好。一路上遇到很多人,走走停停。有的人与我挥手告别,有的人选择不告而别。或多或少让我的思绪多几分,遇见和离别同时上演。好像一个人久了,被各种新鲜事物迷了眼,处处留意,最后一声叹息发出,却也不知是何归属了。我不知道我留下了什么,因为一切都太平静。舟过水无痕,因为一切都太热闹,我的声音被完全掩盖,那么我留下了什么?记忆都开始模糊,我以为是老了。后来发现是回忆舍弃了我。我开始感受到自己的变化。变得开始有所畏,变得开始无所谓,是好是坏恐怕连我自己都判断不了,更无法拒绝这些变化,但是我的心里还是藏着些许期许。

  这个世界有多大,取决于你认识多少人,你每认识一个人,世界对你来说就会变大一些。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城市,有东京、巴黎、开罗、伦敦、伊斯坦布尔……但很多城市对你来说只是名字罢了,你没去过那里,那里也没有你想要拜访的人,所以它们其实不属于你的世界。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很多的人,但你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属于你的世界。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东西,可真正属于你的世界其实是很小的,只是你去过的`地方吃过的东西和见过的落日,还有会在乎你死活的朋友。世界喜不喜欢你,只取决于你的朋友喜不喜欢你,每个人都有几个真正的好朋友,他们喜欢你,就是这个世界喜欢你了。幸运的是,这个世界还喜欢着我!

  我们结婚吧....我不要洁白无瑕的婚纱、不要几克拉的钻戒、不要铺张浪费的婚礼、不要冠冕堂皇的誓词、只要有你陪我一起走过这一生就够了!

《龙族》读后感7

  合上最新的那一本《龙族》的时候,我不由得感叹:好久没有看到这么精彩的书了。沉浸在那一页页文字里的时候,我恨不得尽快看完它,当我真的那么快读完那些文字的时候,却可惜自己看得太迅速了。

  但我的确只是读完那些文字,而不是读完这本书。读完书里的文字太简单了,只需花上那么几个小时,我便可以宣告我确实已经看完了那些规范的印刷体,且一字不落。可读完一本书太困难了,我到现在仍不曾读完了什么书。我觉得这本书是个什么样子,别人又觉得这本书是个什么样,作者也觉得它另外有个样,然后我也不知所措迷迷糊糊,它到底是什么样?这时候一句话解决了这个相当难以解决的问题——“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我也只想说说我所认为的《龙族》。

  诚然这本书也有着众多角色,总要有炮灰和路人才能让舞台更充实一些,但三个主角还是十分突出的。

  恺撒和楚子航是两个性格对立的角色,恺撒是雄狮楚子航是独狼,恺撒众人拥簇楚子航独来独往,恺撒炽烈如阳楚子航孤厉如月。尽管江南文笔十分细腻动人刻画细致生动以致人物形象饱满地跃然纸上,可这样光辉的两个角色只是为了丰富那个浑身散发着酸臭气息的小可怜路明非。

  是啊,明明路明非就是那么普通的一个人,他是你身边某个人,又或者就是你。可即使恺撒和楚子航的光芒层层交叠在他身前,迷离虚幻的龙族世界把他笼罩其中,我还是可以清楚地看到他触到他,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一清二楚毫不模糊。大概就因为,他是一个人。恺撒的世界,楚子航的世界,都是书中的世界,路明非的世界却是读者我心中的世界,他变成了我心底某处的化身,且融合得天衣无缝。除却书中荒诞的'情节,路明非就是现实中一个活生生的人。

  有人问过我:“《龙族》讲些什么?”那个时候我回答:“讲龙的故事。”可现在想想,我应该说:“讲人的故事。”

  看书如看戏,一流的戏偷心。《龙族》是场好戏,十面埋伏,处处雷区,一不小心就会触动你所有的爱恨和记忆。路明非是戏中最好的演员,他交付了演技,观众也在浑然不觉中交付了自己。

《龙族》读后感8

  最近看了《龙族3黑月之潮》这部书,我有颇多的感想。虽然这部书笑点很多,但是非常的伤感,源稚生和源稚女只对双生兄弟,最终还是逃不过宿命,拥抱含笑而死,绘梨衣被赫尔佐格博士杀死,路明非再次与路鸣泽交换生命,内容为打败新一代的白王赫尔佐格。实际上,源稚生是一只平塔岛,他与最后一只平塔岛象龟孤独的乔治一样,是白王血裔,是日本黑道的皇帝,他和路明非他们一行人是好友,也是日本分部执行局局长,可是,他只想去其他国家,可是这个梦想却离他很远很远,他一生中杀死的第一个猛鬼众的鬼就是他的弟弟源稚女,十几年以后。源稚女再次现身,与源稚生大战,可是,这对难兄难弟却逃不过宿命,双双重伤,最后互相拥抱含笑死去。还有上杉绘梨衣,他喜欢路明非,是一个血统等级比源稚生还要高的怪物,她把源稚生当哥哥,血统等级太高容易失控,只能在家里面玩游戏,看动画片,就算已经21岁了,都不能说人类的语言,只能说龙族的语言,可是,因为路明非的出现,路明非带着她逃离了源氏重工,可是路明非却将她送回了蛇岐八家,哪怕在最后她即将被杀死时也一直念着路明非的名字。看到这一幕,我的心揪着揪着的疼。是的,绘梨衣已经喜欢上了路明非,这种依赖,她就如同一个小女孩一般,可是她死了。她的死让路明非暴怒,最终路明非杀掉了赫尔佐格,可是绘梨衣不会回来了,是的,这个小说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悲剧,打从一开始路明非身边的人都会一个接一个死去。04.24,和Sakura去东京天空树,世界上最暖和的地方在天空树的顶上。04.25,和Sakura去明治神宫,有人在那里举办婚礼。04.26,和Sakura去迪士尼,鬼屋很可怕,但是有Sakura在,所以不可怕。Sakura最好了。这个女孩拥有的世界就这么大这么多,她第一次把这个世界跟别人分享。她只拥有你和她的玩具们。路明非,你答应会保护这个孤独的小怪兽,帮她把正义的奥特曼杀死,可是你答应了,却没有做到小怪兽最终会被正义的奥特曼杀死。可夏弥,可绘梨衣,为什么?她们那么善良她们是多么好的女孩子,她们为什么就不能好好活着为什么就不能拥有幸福?她们就是孩子啊!最后的'最后,只剩下箱子里失去的主人的橡皮鸭,还有那句“绘梨衣&Sakura”。看了这句话我痛哭流涕,孤独与悲伤一瞬间充满我的心灵。路明非走的摇摇晃晃,像个要将发条用尽的人偶。是啊,命运这种东西生来就是要被践踏欲脚下的,如果还未有力量去反抗他,只需怀着勇气等待。

《龙族》读后感9

  现实中的我们总是平凡的,就像书中的主角——路明非。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衰小孩,成绩不好,长相也不出众,人缘又不好,还经常被暗恋的姑娘发“好人卡”。只是,命运这种东西谁也说不准。

  人一生里总有几次觉得自己看见了天堂之门洞开,路明非等了十八年,在他最衰的那一刻,门开了。

  那之后,路明非的命运彻底发生了变化,他是卡塞尔学院令人骄傲的S级血统,是狮心会与学生会都争抢着的热门新人,是校长办公室喝茶的常客。按说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衰小孩因为白富美的拯救从此白手起家,一下子成了人生赢家,人中龙凤。只是,这一切对于路明非来说仿佛只是一个玩笑,卡塞尔学院天才聚群,而他只是一个连言灵都没有,只会说烂话的废柴,拯救他的天使女孩却是他老大的未婚妻,他的绩点也糟糕得一塌糊涂。他唯一值得夸奖的也只有玩星际的水平以及说烂话的本事了吧。

  似乎自始自终,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一个衰小孩。

  不过,在我的眼中,路明非绝不只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孤独,但是他善良。他没心没肺,但是他紧咬着自己的目标。他不想怯懦,他也想拥有足够的力量去保护身边的人,去保护自己心爱的女孩。所以,他选择了与小魔鬼——路鸣泽交换自己的生命。

  “我是一个偶尔会发疯的人。”

  这是路明非的名言。是的,在平常,他只是一根废柴,每天吃吃喝喝,打打游戏,说说烂话打发人生,可一旦遇到什么事情,他就像泡了水的西芹一般精神。他只是一个衰小孩,对他好的人很少,偏偏就是在他最绝望的时候,总有人过来拉他一把,给他一点希望。一旦有人对他好一点,他就拼了命地回报,付出自己的一切也在所不惜。

  从龙一到龙四,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成长。印象最深刻的是龙三,路明非拼尽全力赶到红井,可是那个女孩——那个愿意把全世界与他分享的女孩已经死了。没有人可以体会他的绝望无力与愤怒,他不想一直这么怯懦下去,他需要力量去保护身边的人。这就是为什么他拼尽一切也要通过那个血统强化训练,只因心中的那个“死小孩”。这也成就了龙四中优秀的.学生会会长。

  我们或许也在不知不自觉中,在踏入卡塞尔学院的那一刻被震撼,被同化。这就是江南所呈现给我们的路明非。

  年少的衰小孩有着孤独而热血的梦,他有心中的那个“死小孩”。书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是这样的,高冷如楚子航有着自己坚持下去的理由,张扬如凯撒也有着自己的信念,就如我们的心中也有自己的“死小孩”,一个我们至死也不愿放弃的东西,一个我们一定会为之坚持下去的“死小孩”。

《龙族》读后感10

  《龙族》是一部适合青少年阅读的小说。在小说中的每一个主人公,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路明非、大富之家的楚子航,还是出身豪门的恺撒,都有一个孤独而又痛苦的.童年,都渴求父母的爱而得不到满足,都期望追求自己的幸福,都企图用自己的发奋来证明自己。这样的性格设定与我们现实当中的青少年是多少的相似,在书中,这些少年主人公们虽然是一群被称为龙族的另类人群,但是他们或多或少都有着这样那样残缺的人生,但是每一个人都在奋力抗争,他们坚信透过自己能够改变世界。我们或许在不知不觉中也像路明非一样,在踏入卡塞尔学院的一瞬间,就被震撼,被同化。这就是那个江南给我们呈现的路明非。江南也以前说过,他很心疼路明非。路明非的人生是“杯具”的,从小与父母分离,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他一眼。但是在卡塞尔学院,他却是被认为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不可多得的人才,因此在任何时候你都不能放下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发奋,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齐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

  《龙族》,它里面有让人痛哭流涕的亲情,也有让哈哈大笑的片段;这是一个关于屠龙者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少年们成长的传奇。这是一场青春的文字盛宴,也是孤独少年成长传奇。让我们一齐来看《龙族》,让我们享受年华给我们的青春热血。

  我们都有孤独时刻。

  以此来怀念我们都曾有过的孤独。正因有他,才让我们感到雨过天晴、雨过彩虹是多么不易。

《龙族》读后感11

  你年少的时候是否有过孤独而热血的梦?在你不曾起舞的岁月里,是否有过遗憾与无奈?荆棘丛生,身陷囹圄,被现实所扰的你,根本无法谈及理想。《龙族》所教会我的,并不是摆脱困境,而是依附困境,将命运踏于足下,锋芒不惧,拭血前行。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衰小孩。他们总是在犯错,总是在懊悔。有的人看起来一无是处,只会一些被大家看成是歪门邪道的技能;有的人表面强硬孤僻,内心深处却埋藏着悲伤与血泪;有的人生为天之骄子,过着众人羡艳的贵族生活,但豪门世家的身不由己却鲜为人知。命运,对每一个人而言却是平等的,关键是该如何凌驾其上,静候逆盘归来之时。

  一列破旧的火车,载着主人公路明非来到了神秘的屠龙学校—卡塞尔学院。这里精英集粹,从小顶着“废材”头衔的路明非却被校长评定为等级最高的学生,拥有最纯正的龙族血统。自然,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地方,他受到了大家的鄙夷。但是懦弱无能的他,在每一次考验中不懈努力,在每一次任务中全力以赴。其实,他本是该咆哮世间的怪物,却非要收敛爪牙做个废物。当“废物”也成为拯救学院的英雄,成为改变世界的功臣时,他以心铸剑,尽显锋芒,成了独一无二的自己。

  看不清眼底,只望见那嗜血成瘾的村雨。在我心里,楚子航不仅仅是优秀的剑士,是有绝对权威的.狮心会会长,他更是寻找杀父仇人时沉稳有力的身影,当他面对强大的龙族时,那双永不泯灭的黄金瞳,闪耀着积攒在心底多年而无处发泄的怒火,手持刀柄,让那锋利去血刃忧怨。世间一切幸福,皆月影一现的昙花,唯有孤独与痛,常伴在黄昏深处。孤独如他,总是冷漠薄情,被师弟称为没有感情的机器人,可是当他杀死已经龙化的心上人,当他独自一人在她的宿舍里躺了一宿,有谁能明了他的悲痛与落寞?这个浸润着血腥与杀戮的男人却一直有一颗柔软的心。

  金发碧眼,身为家族继承人的凯撒索桀骜嚣张。即使他沦落到异国他乡并且身无分文。也不会忘记自己作为家族继承人的骄傲。他是校园中的老大,能够为了帮助师弟实现小小的愿望而向死敌屈服,他是可靠的同伴,即使是对手也能在关键时刻并肩作战,这就是虽然他身上不自觉地流露出贵气,却依旧被大家所爱戴的原因。 “龙族”,让凯撒敛去傲慢,融入到集体中去。他更具有责任感与担当意识,引领着伙伴一次又一次踏入新的征程。

  《龙族》中,有一种成长叫路明非,有一种骄傲叫凯撒加图索,有一种孤独叫楚子航。剑拔出鞘之日,即是整装待发之时,让那锋芒去挥洒热血,即使鲜血流淌又如何?这才是年少的梦啊!

《龙族》读后感12

  人生是孤独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藏着一个孤独的笨小孩,你我都不例外。可是我们没有小魔鬼在危急时刻帮我们,没有师兄一次次地救我们。那,未来,该何去何从?

  如果说在人生这一孤独的旅程中,最可怕的是什么?恐怕没有比迷失自我,丧失初心更可怕的。人生如一道道坎,倘若迷失掉了自我,还有什么理由去跨过那条坎呢?读书,可以让人不忘初心。是啊,一个读书多的人,他的气质、品行、谈吐中无不透露出一丝儒雅谦逊之气。如果让我在这人生旅程中选一样东西,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书。

  路明非为了救身边的人,毫不犹豫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相信他在交换生命之前,一定在怒吼,在咆哮着:“燃烧生命吧!”是啊,人的生命是朴实无华的,可燃烧后的生命,一定是华丽的,是耀眼的,一定会放出流星划过夜空般绚丽、耀眼的光芒。所以,请让你心中的那团火焰蠢蠢欲动起来,让那一身血液沸腾起来,别害怕未来的'黑暗,你要用你自己的光明来驱散,

  现在的我们,只是一个学生,仅此而已。可是我们马上就要被挤入人生的乱流中,你——怕了吗?

  就算未来一无所有又如何?

  就算被一次次击倒在地又如何?

  就算被限制在原地徘徊又何妨?

  要记住——人,就算一无所有,也不能失去满腔热血和那一本书。

  肉体被击倒在地,动弹不得,疼痛欲裂,可你的心还要随着书一起挣扎着爬起来。

  脚步可以停下,但精神的境界是不能停的,一个人的精神,要一直随着你手里的书走下去。

  愿你在人生的旅途中,不被世俗所侵扰,面对起伏的波澜,总能处事不惊,轻轻地合上书,淡淡一笑,向天怒吼,继续走下去。

  愿我也能如此。

《龙族》读后感13

  写下这段文字时,屋外雷电交加,倾盆直下的雨水伴着每次的电闪雷鸣,风敲击着窗户,世界上所有的声音都湮灭在雨水里,这让我想起大雨中开着迈巴赫,驶离死亡国度的少年,少年的眼眸被金黄色点亮,透过时间的雨幕凝视过去的自己,熠熠生辉。

  还有尼伯龙跟铁铁战中,和九个头盖骨的荷官玩德州扑克的二货主角。

  还有那一头耀眼金发的a级,手持沙漠之鹰,敢骑着哈雷驶入家族会议,以为自己能掌握命运,却永远唤不醒他的母亲。曾听人说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小小的房间,房间住着一个小孩,我们每人在高兴时,也在积累悲伤,当悲伤积满时,我们把悲伤丢进那小小的房间,然后挺起胸膛,重新走进那份快乐与热闹中去。守在门前的那个小孩,名叫孤独。快乐可以分享,而孤独只能独自品尝。第一次看<<龙族>>时,觉得这是群坚强又倔强的小孩,明明拥有至高无上的血统,还紧握着人类的感情放不下手,珍惜那脆弱如泡影的感情,以人类的躯体,拿起武器,挥向末日的敌人,他们比谁都孤独,但他们比谁都勇敢。我最喜欢其中那个片段,第一个是路明非把四分之一的生命给路鸣泽,以换取诺诺活下去。我想那个小屁孩在深海下喊出“不要死”时,是在挽回自己身为人类微笑重要的幸福吧!第二个是身为龙王的夏弥为了使自己弟弟活下去,伪装成人类接近楚子航,却把自己一圈一圈绕进人类的`情感线里。感触最深的是路明非一次又一次拿自己的生命与路鸣泽交换回他人的生命,却可以一次又一次面对朝晨发出没心没肺自痴的笑,没有人知道为了现在的平静,他付出了什么,在尼伯龙根,他拿起“七宗罪”指向注定死亡的龙王,那时,与他同在的楚子航在昏迷,冰雪聪明的学妹是龙族的卧底,偌大的地底世界只有他一人独立。那个结局让我明白,最值得守护的东西,既不是荣誉也不是金钱,而是那群在你身边蹭吃蹭喝风雨同行的狐朋狗友。我们正是因为那些微小的牵系才变得勇敢。一个人在天台上迎风高歌,是美。一群人围在烧烤摊边啃着油条,也是美。那些勇者们,路明非,诺诺,楚子航,凯撒,零,芬格尔……即使他们是混过夜店秀过下线的二百五,即使他们的过去并不精彩也不完美,即使他们生活在血之衰的孤独下,而每个人都坚强的一路走下去。我们记得天台上的是路明非,是因为我们也曾孤独的一个人远眺远霞。我们心中有火种,即使再微小在脆弱,它也可以抵抗孤独。青春时代,最容易孤独,也最需要燃烧的时代,哪怕微小,可笑,哪怕整个世界都在反对,哪怕大雨中只有你一个人孤寂地等待天明。心中那团燃烧着的火,无时无刻陪伴着我们,就如可怕的孤独无时无刻笼罩着我们。就这样一直走下去,那时,孤独会为我们喝彩。

《龙族》读后感14

  手机看不过瘾,直接搬了实体来啃,怎么说呢,有些惆怅。文章这种东西,当你熟练了语法词汇加上些课后积淀,时间也不敢说会带你成长,和心志灵气胸怀眼界都有关吧。

  开始有些中二,可是中二的可爱,我喜欢可爱的事物。

  最喜欢的是第三部日本之行。少年仗剑江湖,且歌且把酒,快意恩仇,他们清醒他们癫狂他们在各自轨道上发光,是赤子心在惺惺相惜。他们遇到了很多很多人,可以做朋友——相爱相杀的源氏兄弟,握有骇人力量的傻女孩绘梨衣,普通如没见过光的飞蛾一般的女孩真,披上战衣成钢卸下铠甲的成人的有故事的家主们,牛郎店里秉承花道的座头鲸……当然,不能忘了双面人大Boss,尽管他是个十足小人,但是和所有人物一样有血有肉。有纯粹的善有纯粹的.恶,有不纯粹的光明和阴影,有低到尘埃里的高贵,有成长有挣扎,有无知无觉的得到有满腔热血的付出。真的太精彩了,精彩到我充满了看第四部的冲动,可惜了,我早该知道这样多而鲜活的任人物是要耗费很多心血的,这画卷太大太美太瑰丽也太壮烈,高高矗立,轻易攀不过去了。

  对了,怎么能忘了路鸣泽和他的手下们呢,这才是我们的主角吧,他铺设着暗线撰写着剧本,看似无所不能的他拼死守护路明非的样子,和路明非拼死守护什么的样子好像。期待听到龙族大结局,少年,不,青年们,不要死啊,捧读的是英雄成长史。

《龙族》读后感15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古龙

  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

  孤寂。

  孤独与寂寞。

  在《龙族》最后一章中,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这样的死小孩。

  怎么样的?

  孤独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

  其实每次读完龙族,都会有一种鼻子酸涩的感觉,无论读了多少遍。仿佛自己心中的孤独被这本像放大镜一般的书,放大了无数倍。

  你体会得到书中任务的孤独,因为你也孤独。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

  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啊。

  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

  却没有人欣赏。

  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孤独的风看着它。

  看它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

  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

  他喜欢爬到天台,把两只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背影孤独得黯然销魂。

  毕业聚会上,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没有“i”,有哪来的“love you”呢?

  在这个时候,门被用力地打开了,阳光照射进来,照射在那个小小的“i”上。那一种感觉,就像是暴风雨过后,阳光就像是子弹一样,不停地对着乌云一梭子一梭子的拼命的开着,打着,噼里啪啦的,直到把乌云打得千疮百孔,撕裂了那一层厚厚的黑暗。

  重见天日。

  天使走进来,目光如炬。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拽了一把,很拽很拽。

  哪怕是在别人的帮助下。

  卡塞尔学院,以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为著的学院,一脚踢开了无数的精英,却把那个别人都看不起的,贱狗一般的他给哭着求着了进去。

  路明非以为他终于可以拽了。

  史无前例S级学生。

  可进去了之后,他更加挫败。

  卡塞尔学院的确是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可他却忘了,里面还有一群精英帮凶,个个牛逼到了极点。

  他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功课差得也是史无前例。

  在他该显露时,他没有显露,站在一旁,怂得说着烂话。他以为很好笑,可是没有人笑,他就在那沉默的环境中干笑了几句,最后不笑了。

  可他牛逼的时候,却没有看见。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诺顿,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让恺撒抢去了头功。

  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地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巨牛逼,巨拉风啊。

  从来没有人这么拉风牛逼过。

  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整一个冬天的恺撒,或者是苦行僧一般,一抓起村雨就成一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

  可还是没有看见。

  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一条废柴,可有可无,一上战场一定第一个成为炮灰。

  有时候觉得,路明非甘心么?明明很厉害,明明很牛逼很拉风,却被别人看成一个傻子。

  一定是不甘心的吧。

  “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他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他的声音嘶哑冷酷。

  --《路鸣泽·悲剧舞台·龙族Ⅱ》

  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那一个雨夜。

  也就是那一个雨夜,在他世界观被颠覆的同时,也涉足了那个奇特的世界。

  他不喜欢雨,可是却总被人认为他喜欢雨,因为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雨声响着,似乎有熟悉的曲调在雨幕中飘荡着。

  别人或许以为他耍帅,他在扮酷,他喜欢下雨,他认为这样很诗情画意……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

  那个是他“爸爸”的男人。

  真的'是爸爸。

  在那个雨夜里,他失去了那个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

  他的心里,永远有一条永远都走不完的高速路,高速路上,有着一辆千疮百孔的迈巴赫。

  他是狮心会会长,执行部的高级执行员,执行过十二次任务没有一次失败。

  他的确很牛逼。

  楚子航和路明非同一间学校。

  他们并不认识对方,只是知道对方而已。

  路明非因为楚子航低调的牛逼,楚子航因为路明非史无前例的衰。

  在中学里,楚子航对于路明非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他也感受到了路明非的孤独吧?

  那种孤独,从来都没有消失。

  再怎么伪装,那也只是一种伪装,剥开重重伪装,露出来的,是黑色的脆弱的孤独。

  身为一个面瘫,一个杀胚,他似乎从来都没有过爱恋。

  可他却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

  --尽管最后知道,她就是他们所要杀的那条龙。那条名叫“耶梦加得”的龙。

  长手长脚的天使在罢工了的地铁站为挤过栏杆为他们接可乐。

  天使在过山车上欢呼,强烈的风吹起她的头发,头发在风中如灵蛇般蜿蜒飞舞。

  爆炸中,天使驾御着风朝他飞来,头发依旧是飞舞,裙摆就像是一朵花般盛开着。

  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了天使俯身看着他,就像在亲吻他的脸庞。

  天使在他昏睡的时候守在他的身旁,在罗嗦中悄然睡去,阳光照在她洁净的面孔上,盛开出大片大片的白色花朵。

  天使在他住院的时候照顾他,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

  天使大大咧咧的,和路明非一样喜欢说着烂话。

  地铁站里,天使趴在他的背上,场面温馨而安心。

  就在这个时候,她走到了楚子航的心里去了吧。

  到了最后,天使变成了强大的龙王,黄金瞳对视着他的黄金瞳,默默地说了声“再见”。

  随后轰然倒地,鲜血在她背后凝成了真正的翅膀。

  或许楚子航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的是夏弥,或许他在夏弥的房间内停留,看着日落时知道了,当他知道时,已太晚。

  但那份爱却是如此清晰的存在着。

  因为存在着,所以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忘记。没有言说的爱,就像是一种字,字字珠玑,被一把雕刻刀狠狠的刻进了骨髓中去。

  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有些爱稍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中化为灰烬,却在记忆中拔节生根。

  “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又想起她的声音了。

  其实这句话真是愤懑孤独啊,可是她那么冷冰冰地说出来,满是嘲讽,绝不示弱。

  她是个从不示弱的女孩啊……

  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物资,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

  应该是这样的吧?

  他觉得有点累了,很想睡一觉,于是合衣躺下,双手静静地搭在胸前。他用了半个小时作完了功课,回忆了那些不愿遗忘的事,现在这些事又多了几件。然后他缓缓地合上眼睛,此刻夕阳收走了最后的余晖,夜色如幕布把他覆盖。

  他清楚地知道这一次醒来,将不会看见阳光里天使低头,似乎要亲吻他的嘴唇。

  --《楚子航·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个死小孩·龙族Ⅱ》

  说真的,读完这些人,我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孤独。

  不被理解,只是默默地看着夜晚的风,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自己干的事情。

  我喜欢把房门关上。

  因为把房门关上了,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默默地坐着,干着想干的事情。外面那嘈杂、残酷、肮脏的世界,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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